我才不愿意收留一颗流浪的心

喜欢他是一件很快乐、很美好的事情,喜欢他的知性优雅,喜欢他的落落大方,喜欢他的独立自主,喜欢他的自信,喜欢他的一切,喜欢他,已经是一场长达两年的马拉松赛跑了。

有人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两年后的他终于如我所愿,拉起我的手跑向马拉松的终点。只是在要达到终点前,我们终是消散了。

第一次认识他是在两年前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上,我一眼便相中了他的颜。白皙而修长的手指不断地摆弄着餐桌前透明的玻璃杯,他大多时候低头不语,或是邪魅一笑,我心想,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孩子?明明坐在饭桌上最不起眼的位置,却已然成了最佳主角,不过,看上去他的心情似乎不是很好,因为任凭朋友们胡吹乱侃,他也总是默不作声,最多也就陪笑一二。

那天,他是跟女朋友吵架了。

李遥长得很帅,听他们说在大学时他曾是校草级别的人物,不过这个校草十分专情,从不劈腿,从不滥情,从不暧昧不清,从小学到大学也就谈过这么一场恋爱,而且是很爱很爱!

李遥的女朋友不是本省的,后来也因为工作原因,两人只得分居两地,谈起了异地恋。在这个人人都劝说女孩子不能远嫁的时代,李遥还是顶着巨大的压力上门提亲了,不过意料之中,他在女孩儿的父母那吃了个闭门羹回来。后来,女孩儿的父母立马给女孩儿安排了相亲对象,两家人是生意伙伴,仿佛一切都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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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遥说:“比起和我在一起,在她难受的时候,需要喝热水的时候,我却什么都不能为她做,就这样也挺好,好歹有个人可以在身边照顾她。”

两个曾经相爱过的人,不会轻易就分手。就算是分手,也必定会有一个藕断丝连的过程。那段时间,李遥将前女友的微信删了又加,加了又删,如此反复,每天失魂落魄、魂不守舍的,听着歌,流着泪仿佛是他的生活写照。也就是那段时间,我们几个朋友隔三差五的就找他一起玩,希望朋友的陪伴能够带他走出阴霾。如果感情一定要分出个输赢,那用情最深的那个人必然是输定了吧!这场感情的战役中,他无疑是输得一败涂地,毫不夸张的说,或许一生的情感都已用尽,输得只剩下最烈的酒以及最沉的故事。然而不论是他的酒还是他的故事,都格外吸引我,我甘之如饴。

人们常说,忘记一段感情的最好方法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每个因情感在深夜里痛哭流涕的人或多或少在这样的边缘疯狂试探过吧!

我喜欢的这个人叫李遥,在一个天气不怎么好的周末,在一家我们常去的读书咖啡馆,我们面对面的坐着看各自的书,他读《时间简史》,我读村上的《挪威的森林》,正当我读到第335页的时候,忘记关静音的手机“叮咚”一声打破了馆内的寂静,是李遥发过来的消息,他说:“我觉得你很好呀,能不能做我一天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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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头看了看他,只见他一双大眼巴巴的瞪着我。被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突如其来的表白,真是又喜又惊,即使说只当他一天的女朋友,我还是快速的打上一行字,“认真的吗?”

他说:“当然。”

感情的事别论输赢,感情的事,最好莫问归期。当即我便把书一甩,拉起他就向最闹的街市走去,只有一天当然要好好把握,一路走走逛逛,吃了好吃的烤串,买了心动已久的口红,拉着他从唱吧k歌房出来已经是晚上12点了。那天,他送了我回家,做他女朋友的一天过得真快呀!

第二天一早我去上班,竟发现他已经买好了早餐在等我了。顶着黑眼圈的我奇怪的问道:“你怎么在这里?”他说,“送女朋友上班啊!”

“昨天不是已经过了吗?难道是从今天开始算起?”我疑惑的问道。

“什么什么从今天算起?”他饶有趣味的看着我说道。

“一天女朋友啊,昨天不是已经过了?”

“傻瓜,是每天呀!”

“什么每天?”

“你没听过土味情话么?”

“什么土味情话?”我越问越一头雾水。

他耐心地说道“你能不能做我四天女朋友——春天、夏天、秋天、冬天;你能不能做我三天女朋友——昨天、今天和明天;你能不能做我两天女朋友——白天和黑天;你能不能做我一天女朋友——每天呀。”

虽然土味情话着实土了点,但我还是强按着那颗激动的心,“哦,那我的考虑一下。”这一路,相安无事。

李遥是一个很称职的男朋友,上下班准时接送,时不时带我出去改善伙食,还不怕丢脸的带着四肢不协调的我去游戏厅跳舞,记得住我每次来大姨妈的日期,会让我将冰冷的手放在他的脖子上暖手,会宠溺的摸我的头发,会给我讲睡前故事。

不过恋爱的糖衣炮弹似乎都让我们忘记了一个人——刘敏,他的前女友。我竟忘记了曾有一个陪人他一起长大,曾有一个他爱到发疯的人;表象式恋爱也让他暂时麻痹了自己,以为不见不想就是不爱了。直到,刘敏订婚的那天。一向准时接我上下班的他那天没来,电话也打不通。到了晚上,仍旧如此,后来,他的同事告诉我“李遥在单位时说有急事,临时向领导请了假,好像是飞杭州了。”

哦,我知道,杭州对她来说,是一座充满回忆的城市。

两天后,他回来了。红红的眼圈,头发凌乱的样子亦如失恋时的模样。我缄口莫言,只是张开手臂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后来,他辞职了,说是想出去走走,我说,去吧!

因为我知道他的心房里还住着别的姑娘。虽然姑娘走了,但房主的主人却还舍不得将东西丢掉,即使我去了,也终究没有我的容身之处;因为我知道他的心还在外面流浪,我只是他暂时的一个收容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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