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听说最近《余罪》很火,排名第一,热论话题。
主角张一山,很多人成长的路上都有过他的影子。那个调皮捣蛋、一肚子坏水,让父母头疼的孩子。
2005年,家有儿女这部戏刚刚上映。对于十一年前的我来说,它陪伴了我好久,以至于看到现在的“余罪”,不得不感概岁月无情和时间的强大。
2.
那年他14岁,我12岁。今年他24,我22。 过去了十年之久终于再一次看到这个和我几乎同龄的孩子站到了“热论话题“的榜首。 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沮丧,十年磨一剑,他化茧成蝶也好,铁杵磨成针也罢,又“红“了。可我依旧还是那个要在荧屏里才可以看到他的普通人,只不过从之前的电视机换到了现在的手机、平板、电脑,只不过长了十岁而已。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没有看到这十年来,他付出了怎样的努力。我也不知道在多少个吃喝玩乐的夜晚,熟睡的清晨他再做什么,我只知道当我们懂事、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立足的时候,他比我们大多数人”混“的好。
3.
我以为从家有儿女以后,这个给我们童年带来无限欢乐的刘星就此沉寂了。我从来没有刻意的去了解过他,更不知道现在的他是不是依旧坚持着做演员。可今年的这个时候他又回来了,强势回归? 勇士归来? 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十年的时间他褪去了稚嫩,没了当初的青涩,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大男孩。NBA总决赛,欧冠,我都不关心,我只知道这段时间我看了两遍余罪,一遍用来了解,一遍用来怀念。
4.
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我们。坚持一件事件这么久一定很累吧,也不知道你是否真的这么热爱演艺事业,还是说这个行业挣钱,带给你的一切正好是你想要的一切。 不管真相是什么,也无论是非好坏。单单从小时候看见你出现在电视上,一直到现在再一次看见你,只想感慨一句,时间能带走的都不是他热爱的东西,带不走的只有”你“。
我都忘记我有多久的时间没有认真、坚持的做一件事情了。有多久的,大概昨天,或者今天,亦或者明天。每一天的我都在变,不知道想要什么,那就什么都要好了。不知道会什么,那就什么都学好了。不知道喜欢什么,那就什么都喜欢好了。不知道爱谁,那就谁都别爱了。
真好,你可以坚持这么久。
5.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 你不属于我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 还可以问候
人生有多少个十年?谁也不知道答案。 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珍惜当下,爱我所爱。像张一山,像余罪。
如果你也喜欢我,请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