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统计,历朝历代15 个继位皇帝在 6 位以上的朝代中,其中154个皇帝有63个是按照嫡长子继承的标准上位的,有91位皇帝是属于非嫡长子继位的。这说明在二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嫡长子继承制长期被历朝历代的统治者视为选拔继承人的核心标准之一。
但这种制度存在着一个很明显的漏洞:所谓的嫡长子仅仅是一种身份上的象征,却并不代表着这个人的个人品德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有多么卓越,例如被王夫之评价为“惠帝之愚,古今无匹”的晋惠帝便是一个相当典型的负面代表。
有感于此,相信不少朋友每次看史书的时候,若是看到一个君王不争气,就会说他是“扶不起的刘阿斗”,然后惋惜为什么古人挑选继承人时不能效仿上古时期禅位“立贤”,非要立所谓的“嫡长子”。
古代为什么立嫡长子不立贤明,这里其实涉及到三个很现实的问题:
1、立贤和立嫡长子哪个的操作难度更低,我们该如何确立一个人在道德层面是真正的贤明还是假装的贤明?
2、皇帝去世前,他提到的资源和权力继承人,是否能得到各方势力的承认?
3、各个阶级的代表又是否肯按照皇帝的安排去履行这份遗诏?
关于立嫡不立贤的问题,这里很多朋友存在着一个思维误区,那就是太过于高看皇帝在选择继承人问题上的自主性了,实则历史上除了极少数强势的君王外,绝大多数君王在选择继承人时,都要考虑到多方势力的意见。
至于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咱们首先就要搞明白: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嫡长子继承制为何会取代禅位让贤制。
一、嫡长子继承制本质上是为了维护血缘关系和家族财产的手段,比起继承者的品质,对于封建君主而言,很显然是自己的嫡系后人继承财产更加符合他的利益诉求;
古代中原王朝的继承制度,经历了上古时期的“禅让制”——夏商时期的“父死子继”制——再到西周时期的“嫡长子继承制”三个阶段的变化,其中“嫡长子继承制”的思想延续了两千多年,时至今日也依旧被一些家族企业作为选择继承人的标准。
“嫡长子继承制”之所以拥有这么大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它能够有效扼制皇室的家庭斗争,在短期内维护皇室的稳定。
我们知道,早先年的时候,大家都在玩部落制。有一天,不知道是谁率先召集一些部落,成立起了原始的部落联盟,这才有了诸如像黄帝部落联盟、炎帝部落联盟等等广为人知的原始部落。
从出土的资料和上古流传下来的典籍可知,早期原始部落联盟的领袖都共用一个称号,比如第一任黄帝被称为“黄帝”,第二任依旧被称作“黄帝”,这种继承称号的习俗,就是为了维护各自部落的完整性,我们可以将其看作原始性的区域政治文明的雏形。
后来,部落联盟的规模越来越大,人们在与不同部落交流的过程中,学会了新的知识,他们不再单纯依靠狩猎为生,还学会了养殖和种植的技能,这使得部落之间的隔阂逐渐消失,部落与部落之间日渐趋于融合的趋势。
这种趋势下,原始的强者为王的政治格局逐渐被打破,多元化的部落政治格局下,整个联盟开始朝着一种早期的民主模式发展——一种以民意为考核标准的选举模式“禅让制”。
了解尧舜禹之间禅让故事的朋友应该发现了很有趣的一点,当时禅位的对象要么有服众的道德品质,要么有利于世人的大功劳:比如尧禅位给舜,是因为他孝顺友爱,品德得到了众人的认可;而舜禅位给禹,则是因为他治水有功,解决了让世人头疼的大麻烦。
这种选举标准优点很显然:一方面可以确保选举的对象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另一方面也可以确定选举的对象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可以保证大多数人都能够获利。
禹遵照传统,本打算禅位于掌管刑罚的皋陶,奈何皋陶先于大禹去世,禹就把位置禅位给了跟皋陶关系密切的伯益。
根据《韩非子》和《竹书纪年》的说法,大禹死后,大禹的儿子启不满意伯益继位一事,便在拥立自己的诸侯们的支持下对伯益发起了进攻,并杀死了伯益:“古者禹死,将传天下于益,启之人因相攻益而立启。”“益干启位,启杀之。”
启的举动打破了原本“禅让制”建立起来的大部落轮流执政的局面,从此,华夏文明由“公天下”开始走向“家天下”的文明进程。
禅让制崇尚尚贤,而世袭制讲究血缘关系,启作为“家天下”模式的开创者,在确立继承制度方面并没有足够的经验可以参考,所以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华夏文明又经历了“兄终弟及”制到“父死子继”制交叉混合施行的阶段。
从历史进程可以看出,“兄终弟及”的模式在夏朝和商朝前期非常盛行,但这种模式同样也是招致混乱的根源。
王国维先生在《殷周制度论》中提到 : “商之继统法以弟及为主而以子继辅之,无弟然后传子。自成汤至于帝辛中,以弟继兄者凡十四帝,以子继父者亦非兄之子而多为弟之子”。
为了改变皇室内耗引发的“ 诸侯莫朝”的危机,商王武丁对王位继承制度进行了改革,确立了“ 父传子”替代“ 兄终弟及”的王位继承模式,这就是后来的嫡长子继承制度的原型。
从嫡长子继承制度的产生可以看出,商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自己这一脉对国家的掌控力,同时他又不希望自己的子嗣相互争权,因此才促使他最后产生了用“嫡子”继承王位的想法。
本质上来讲,嫡长子继承制这其实就是一种维护血缘关系和家族财产的手段,在这种思想下,皇帝考量的首要标准其实并非儿子的道德水平,只要不是威胁到了他的安全,他优先考虑的更多是确立嫡子能够给自己减少很多麻烦,更有利于稳定自己的统治。
二、贤德与否是可以通过欺骗的形式来树立形象的,所谓的“立贤”,是一件操作难度远大于“立嫡长子”的事;
立贤还是立嫡,这里在操作层面,还有第二个困扰:如何确立一个人是否贤明,用什么标准去评判呢?
在家天下的背景下,皇帝将国家看成个人的私有财产,他对于自己的家庭成员的道德评价标准和对外人是完全不同的。
例如隋文帝选择杨广的理由在今天的我们看来,就相当搞笑:“高祖幸上所居第,见乐器弦多断绝,又有尘埃,若不用者,以为不好声妓,善之。”(《隋书》卷三 帝纪第三)
这种换在老百姓身上可以算作基操的事情,放在皇子的身上却堪称贤明,但这种贤明真的就能有利于天下人吗?
显然杨广会表示:
“(我只是一个演员)
该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视而不见,
别逼一个最爱你的人即兴表演,
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没有了底线。
——薛之谦《演员》”
从杨广的事迹可以看出来,考察皇子是否贤明其实是一件操作难度很大,但收效很小的事情。
参考汉朝时期的察举制,当时的选择标准是选择地方上孝顺的文人,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这一考核标准却出现了四个问题:
1、孝顺父母的人不代表就有治理地方的才能;
2、孝顺父母的人不代表也能够对百姓保持善意;
3、地方上的豪强大族把持住了选拔的权力,他们推举自己府上的族人入朝为官,这些被选拔的人未必就符合孝顺的标准;
4、有的人为了获得孝顺的名声,故意做一些博眼球的事情,等到他们被选中之后,就会立刻卸掉伪装,恢复成原有的样子。
这套以个人品德为考核标准的挑选人才模式,最后以失败告终,就是因为在施行的过程中,没有很好的方法能检测一个人是否真正具有良好的品德,还是伪装出来的虚假“好人”。
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嫡长子继承制,很显然,是更符合皇帝利益的选择。并且从古代政治的发展历程来讲,权力的分化是呈现出日趋细化的趋势,这就使得皇帝即便没有很好的政治才能,他只要不犯大错误,懂得将政事分给擅长的大臣去做,那他很大概率会获得文人的喜爱,成为一名青史留名的“仁君”。
在这样的政治格局中,一旦皇帝才智稍显平庸的时候,皇帝的存在更多就成为了一种象征意义,那时候只要整个社会大体上不出现明显的问题,国家便能够按照设计好的框架运行下去。
所以,对于君王而言,与其去费心如何从众多子嗣中挑选一个“贤明”的孩子,不如培养自己的嫡长子成为一个懂得尚贤用贤的人。
这就跟公司的老板一样,不一定自己要会某件事,你只需要选一个会做这种事的人才就行了。
三、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君王的嫡长子都是多方博弈的结果,因而君王立嫡长子,不单单是遵守传统,也是为了维持政治稳定的一种手段。
天下不是皇帝一个人的天下。
在皇帝确立继承人这件事上,有一个很容易被人忽视掉的地方,那就是皇帝如何保证自己去世之后,自己的后人能够得到群臣们的支持。
嫡长子继承制其实正是从制度层面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设想,我们知道所谓的“嫡长子”并不一定是最年长的一个,它指的是正妻也就是皇后的第一个儿子。
天生高贵的身份,赋予了嫡长子来自皇室和母系外戚的关注,某种意义上来讲,嫡长子其实就是皇室和豪门大族联姻的产物,他在击败自己的竞争对手,登基称帝之前,他的母族就是他最雄厚的底牌。
通常情况下,嫡长子一旦出现,那些出于政治投机目的的豪门大族也会在他身上下功夫,有些是让后人与其交友的方式,有些则是通过联姻或者站位的形式,这些投资者便是属于嫡长子的政治班底。
从表面上来看,这样的政治势力有皇帝、皇后和大臣三方的携力扶持,看上去强大无比,难以撼动。
除非是李世民、朱棣这类手握重兵,又不打算接受既定结局的大佬,才能有机会打破这种格局。事实上,绝大多数时候,这样的组合都是能保证权力的顺利交接的。
当然,制度是死的,现实是处于不断变化的阶段,再好的制度也会有无法应对的局面。因而才会出现二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中,只有五分之二的皇帝是符合嫡长子继承制的标准上位的情况。
我们常说的古代实行的嫡长子继承制,其实执行得并不严格,古代君王更多传承的是这种观念罢了。
文/脑洞趣味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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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谭平. 中国古代皇位嫡长子继承制的计量分析[J].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8(4):2.
【2】何旺旺, 贺乐民. 我国古代君主继承制度形成之研究——以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为中心[J]. 唐都学刊, 2019, 35(1):7.
【3】《资治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