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小时候总在公园里玩,偶尔发现一个小小的树洞啊、或者玫瑰花藤盖住的简陋的洞口,就欣喜若狂地感觉自己发现了一个神秘的天地。自己有时候钻进去玩、自己偶尔想起、或者跟好玩伴提起这么个事情“我知道公园里有一个神秘洞穴哦”……之类之类的时刻都会感觉异常激动和珍贵,非常有吸引力。
后来就会忍不住将这件事情告诉跟自己玩得最好兴趣最相投的那个玩伴,再后来,可能因为一些机会整个圈子里的小孩都知道那个地方了,但是大家褒贬不一。“没什么意思嘛”、“似乎也没你说的那么好”、“光线也没有看起来很棒啦”……再后来,这个地方就被大家很快忘记了,你自己也失去了兴趣。
因为大众永远代表着一般的喜爱度和一般的审美,远远达不到你自己当初在人群之外依然情有独钟的那份感觉。甚至当你在人群之先已经喜欢了一段时间之后,这首歌、这个洞穴已经在你一次次回味和把玩之中印上了经历和感情。所以,当别人以一种快餐文化的方式去在你面前轻易地提起它,你会瞬间感到这首歌被贬低了。
何况、一个人喜欢一个东西、一个地方、一种方式久了,就会将之领地化。哪怕是简单的图书馆的座位,如果你年年日日地坐在那里,并且渐渐觉得这里比别的地方都要让你感到舒服时,你也只习惯每天早起贪黑去坐在那个位置上,再有别人突然坐在那里,你也会有一种不适感。甚至你喜欢另一个人,亦是如此,你也许就觉得她只应该被你一个人所喜欢,别人念叨她的名字或者称赞她的时候,你就会有异样的感觉。
这就是,为什么当你听到自己长久喜爱的一种独立音乐,突然被大众蜂拥而至踩破门槛时,所产生的强烈的侵犯感和不适感的缘故吧。想要和别人不同,哪怕是在喜欢上,也同样是人的一种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