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残疾人和常人的区别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太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对在大街上见到一个残疾人时,总是会投去一些特殊的眼光。也不是说都会有那种歧视的意味在里面,而大部分人只是因为好奇,好奇是从哪里来了这么个《特殊生物》?每当你被这种眼光所笼罩的时候,在种特定的心里因素的驱使下,会本能的选择逃离。后来慢慢认识的残友多了,也大概了解了他们的心里想法和生活圈子之后。起初的那种不解貌似有了些许的答案。
首先,我想到了曾经的我,在还没出事之前,如果我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独自坐着轮椅的美女或帅哥,小心翼翼的控制着自己的代步工具的时候,我也会投去好奇的目光。那么。就有了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会对身有残疾的一群人,感到特别好奇?尤其是对这种特殊的生物还在大街上转悠特别好奇?
人们对某种事物的第一感官,往往来自视觉和触觉,主要的是来自视觉感官。当我们的第一感官和我们日常的经历相遇之后,感性思维首先就打败了理性思维,我们几乎没有考虑的时间,眼神就已经随着我们没有经历过的一些画面飘来飘去。就好像你从来没有见过一朵罂粟花那样,它充满了未知,足够勾起我们对这朵花的好奇心,可当你停下来注意观察过后,你便会发现,那也只不过就是一朵花而已,虽然有些神秘。有些妖异,但它终究还是只存在于一朵花的范畴之内。当我们下一次在另一个地方见到它的时候,如果是在你主观上认为,它出现在平时不可能见到它的环境当中,感官和经历在次相遇,于是我们会和第一次一样,好奇心大起,难免会多看两眼。但如果你依旧是在街道上遇到了相同的花,只是换了条街道,在大环境下,花和街道的关系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也许在这个时候,我们的理性思维会战胜感性思维,会告诉自己,这就是一个正常的自然现象。自然而然的,我们便会如同对待其他我们日常所见的事物那样,来看待我们所认知了的花 。这也正如一个残疾人,突然闯进你的视野,多数人也会多看几眼一样,只因为绝大多数人没经历过,甚至于没有见过。如果你天天可以见到一个推着轮椅的人在你面前路过,第一次,第二次,你可能会停下脚步看看,当第三次,第四次的时候,也许你的停下脚步会变成边走边回头。在有一个星期的时间,也许你会把那个坐轮椅在你面前路过的人当做是一个【正常人】来看待了,那么。如果有一天,一个柱着盲杖的盲人独自走在大街上的时候,你是否还会和你已经熟知过的那个坐轮椅的人一样,不会停下来或者是边走边看呢?
于是,又有了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残疾人参与社会的机会这么这么的少?以至于被人看到的时候,会有一种见到外星生物一般的诧异?很多人把这归咎于社会的责任,怪公工设施不够完善,怪我们没有生活在一个特别有爱的环境当中,可我们是否想过,作为一个残疾人,我们是否应该先摆正自己的位置?我们是残疾人,这个事实我们没法改变,当我们确定以及无法改变的事物的时候,也许我们应该去尝试着接受,只有你接受了你是一个残疾人的这个事实之后,旁人才可能会把你当成一个普通人来看待。因为生活的变故,身体的残疾等等种种的原因。残友们的自尊心会变的比常人更强,会需要在社会生活中,能跟常人一样,同样的得到别人的尊重。可我自己觉得,比起尊重,我们更需要的是能赢的人们的理解。想要常人能理解,必须先认清和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别人驻足讨论我们是一个残疾人的时候,我们能以平常心对待,因为这就是一个事实。就如我们会在见到与我们不同残疾的一群人之后,也曾进行的思维活动那样。其实我们都一样,都会对未知的世界和圈子充满了好奇。也许我们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多参与,多让这个社会了解我们,竟管我们能允许参与的社会活动少的可怜。正如那妖艳的罂粟花一样。第一次被人关注,羞涩难免,第二次被人驻足,它也会和停在这里的《看官》一样。慢慢的认知这种被关注的情况?当有第三人,第四人不断的停下脚步的时候,也许我们会摆正自己的心态,因为那不是同一个人,他们只是第一次见到而已。也许当《看官》们下一次停下脚步的时候,会变的很友善呢。就像我们小时候。第一次吃面包,第一次听收音机一样,我们对所有的来源充满了未知一样,我们互相之间,都在用我们自己的方式。来向这个社会释放着我们的存在,只不过存在的度还不够,能被数以亿计的《看官》们注意到的机会还很少而已。然而。现在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各类社团。公益性组织,各方爱心人士,(例如陇西中恒集团,西北铝厂的员工,李建军,张文帅,吴卫东)等等,那样。在不断的和我们进行着交流,虽然只是一个参与,但我们要有感恩的心,毕竟大家都没有任何义务。去了解任何一个人和这个人的整个群体是如何生活的。其实。残疾人不是怪物,也不是外星球生物,我们只不过是缺了社会参与度的一群【正常人】而已。
上天给了我们如今的生活方式,虽然活的艰难,但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感恩,感恩我们还活着。
活着,就免不了有挫折需要面对,有伤痛需要抚平,有无奈需要体会,坦然面对,只愿拥有一颗淡泊的心面对人生的不如意,告诉自己,路,始终要自己走,加油,余生。愿残友们能努力,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戊戌年十月初一晚
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