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传奇小黑猫
我有一个朋友,我猜她患有孤独恐惧症。
因为,她吃饭的时候要找人陪,出去购物的时候要人陪,甚至连上厕所的时候也是,反正不习惯一个人出走。
与她正相反,我是一个喜欢独处的孩子。
喜欢在暗夜里啃食白天里的一切,任七情六欲爬满五脏六腑。喜欢心血来潮地对着自己演讲,尽数心中的拳拳别意。喜欢观看没有声音的电影,思绪慢慢延展抽离。
孤独让我免去多余而无用的社交。
我们会加入一些热闹的圈子,想多结识一些朋友,于是外向地加了好多人,却发现只是点头之交,遇事根本不会搭理你。
你知道的,总有一些关系是多余的,要么你需要费尽心思去维持,见面时脑袋里装满段子,总害怕空气突然变安静。要么你就被他人缠上,依附在别人的时间里,没了主见,久而久之,连自己都感到陌生。
孤独让我更加高效。
一个人的时候,注意力会集中一些,不会一会儿一起去上个洗手间,一会儿商量中午吃什么。一个人的时候,不需要考虑太多,满足自己就好。把用来说笑的时间用来工作,速度更快,也有更多的时间用来修整。
拒绝做一个伸手党,遇事就请别人帮忙,比不上自己埋头研究出结果的爽快,它给你成就感,让你日益独立。
孤独让我和自己相处的很好。
停下来的时候,我喜欢反思。把生活分解开来,反思自己有什么突破又有什么改进。一开始很羡慕那些情侣,一路上热热闹闹的,困了有肩膀,无聊了有人说话,可以第二杯半价,在人挤人的地铁里可以靠在他怀里,而不是被人群推来推去。渐渐的,不那么急切了。因为时间常常不够用,计划常常改变,我可以让自己忙起来,自然顾不得其他。那个他也许还没上路,也许同样迷茫,我该给他一段过渡期,同时也给我自己。
“孤单就是人生最初的状态”我们赤身裸体来到这个世上,孤独是最初的模样。你需要时间来适应并最终摆脱,学着接触这个世界,学着与人交心,最终达到灵魂上的契合。
当初我们都是群居动物,只是在意见不一致、遭到打击、无人理解的时候学会了离群索居。
你知道什么时候我们真的感到孤独吗?
在人群里。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我们活在人世间,身边充斥着形形色色的人,于嘻笑怒骂间时而能看到扭曲的自己。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朋友遍地你还是会孤独,只身一人却是极致的欢愉。姑且套用朱自清的一句话,欢乐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刷微博时,看到关于孤独的等级总结
第一级:一个人去逛超市
第二级:一个人去快餐厅
第三级:一个人去咖啡厅
第四级:一个人去电影院
第五级:一个人吃火锅
第六级:一个人去KTV
第七级:一个人去看海
第八级:一个人去游乐园
第九级:一个人搬家
第十级:一个人去做手术
人一般是不会感觉到孤独的,只有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需要两个人或者更多人参与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孤独是一瞬间的事,来得悄无声息。
我至多只能做到第四级,其实很多事情不是不能一个人做,只是不太符合常规,迎来的更多是异样和探究的眼神。
《孤独的城市》里说,引发孤独的并非肉体上的孤独,而是联系、亲密关系与血缘关系的缺席或不足:出于各种原因,人们对亲密关系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不必执着于与他人生死相交,周国平也曾说,“即使两个人相爱,他们的灵魂也无法同行。世间最动人的爱仅是一颗独行的灵魂与另一颗独行的灵魂之间的最深切的呼唤和应答”灵魂只能独行,即使肉体再怎么亲密。
蒋勋在《孤独六讲》里说,孤独没有什么不好,使孤独变得不好,是你害怕孤独。
这是一种状态,是人生的必修课。没必要害怕她,孤独的时期恰恰是你的增值期,这时你才想起和自己对话,认真扫视每一寸灵魂,发现它的粗鄙和优劣,学会接受或者理解。
曾经我们问爸爸,
——为什么小孩子不应该喝酒?
——因为,小孩子不喝酒也很开心啊
祝大家开心
黄昏时饮一杯烈酒,熬过凌晨,仍然有血有肉,也可以,热血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