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相信了好多年某人说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我无法考证出此言者,是不是碰巧爱情、婚姻都得到了。抑或只是他自己的感觉,他的对方未必。但是不可否认,现实中“不道德的”婚姻往往占了主流。当然其中也不乏一部分人或许一辈子也没弄明白“爱情”到底为何物。
其实,爱情是一个很讲究的东西,尤其讲究两情相悦,得付平衡,掺杂任何世俗杂念,都会影响其纯洁度。而并非现如今有些浮浅的“鸡汤文”中界定的种种表面殷勤。首先,我认为这几种情况,并不叫爱情:
一是,一方对另一方深爱,而另一方无感。有爱的一方对对方倾心付出,各种关怀、照顾,而对方却无动于衷,甚至有压力,反感。这不是爱情,仅仅是单恋。
二是,生活中,双方几乎没有精神上的交流,老公挣钱,老婆做饭,到点上班,饭后睡觉。这也不算爱情,仅仅是“搭伴儿”。
三是,你爱到哪到哪,外面爱干嘛干嘛,只要赚的钱一分不少交回来就行。这跟爱情就更不沾边儿了,充其量也就是“东家”跟“管家”的关系吧。
至于那些整日吵吵闹闹的夫妻,吵闹的原因各种各样。有人说,两口子哪有不吵架的,但我只想说,心灵契合的夫妻,想吵都找不到机会。
所以说,把婚姻与爱情是否同在,上升到“道德”层面,未免有点牵强。婚姻注重的是个性的“适合”,而爱情注重的大多是精神层面的吸引。个性适合一起过日子的人,就算没有爱情,大多也能相安无事地熬到老。而两个精神上的情侣,却不一定适合做夫妻,因为柴米油盐钱,跟罗曼蒂克确实不太搭调儿。爱情和婚姻这两个概念,因为同属情感范畴,总是被人连在一起,但它们终归同门不同族,像极了同父异母的两兄弟,虽然共有父系的种子,毕竟出自两种不同土质的田地,有着‘’质地‘’的区别。既然这样,强求两者并存的所谓“道德”,岂不导致“水至清则无鱼”?所以,只要婚姻和爱情恪守着各自的规则,并行和安存有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