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流行语叫“生活无处不经济”,就是说,生活中大大小小的问题——大到天下兴亡、社会治乱,小到个人的日常行为决策,都能从经济学的视角去加以分析、解释、评判,甚至是提供解决方案。那么,肯定有人会提出疑问:经济学真的有那么大本事吗?很多经济学家认为,从本质上说,经济学其实是一种分析工具、一种思维方式。更具体地说,经济学就是人类在面对多种可能性的时候,如何去进行比较和选择的一种思维工具。人类要面临的选择多种多样,不仅仅只是经济选择,所以经济学当然也就不仅仅关心经济问题,而是关心涉及人类生活选择的所有问题。
也正是因为经济学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思维工具,所以,从不同视角出发就可能推出不同的结果。这就导致,经济学家们对同一个问题的看法往往大相径庭,甚至是针锋相对,而且,他们有可能都是对的。比如说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有一句名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另一位同样著名的经济学家托马斯·谢林却说:“天下有免费的午餐”,他也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你说,到底该听谁的?不过最奇葩的要数凯恩斯,据说他一个人就能提出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建议。其实,经济学家的自相矛盾,正好体现出经济学作为一种思维工具的巨大魅力。
这期解读的《生活的经济解释》这本书,讲的就是经济学家如何将“经济学思维”作为一把放大镜,去细致入微地考察人们在生活中的各种选择的过程。在面对社会问题和生活问题时,人们习惯于从传统、习俗、道德、法律、制度等角度去思考;而作者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经济学视角,让我们意识到,在看似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背后,始终贯穿着一条看不见的经济逻辑。
从文体上说,这是一本经济学随笔文集。全书分为“看经济”“读社会”“谈政治”“说法律”四个部分,每个部分由18篇2000字左右的短文组成。在这些文章中,作者常常以自己亲身经历和感悟的一件小事出发,展开讨论,引导读者用经济学思维方式对生活问题进行思考。
这本书的作者是台湾大学经济系教授熊秉元,在华人经济学界中,他有个名号“最会写散文的经济学家”。他的经济学散文作品,曾多次获得台湾地区出版界最重要的奖项“金鼎奖”,他甚至有两篇文章被选入了台湾地区高中语文课本,散文功力之深,可见一斑。那么,一个经济学家,为什么喜欢写这种看上去学术价值不高的随笔文章呢?这与熊秉元教授对自己的定位有关。他说,自己是经济学家,更是教育家;不仅要让学生成长,更要让社会大众成长。他相信经济学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一种思维工具,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那么无论是社会整体福祉还是个体福祉,都能得到明显提升。为此,他愿意做一名经济学的“传教士”,不遗余力地传播经济学理念,于是开始写经济随笔,越写越多。
好了,介绍完这本书的基本情况,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来给你详细说明,如何以经济学的视角来理解生活问题。
第一,为什么说现代人更需要经济学这个思维工具?
第二,以经济动机来引导人们的行为,和用道德力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两种方法相比哪种更好,它们之间可以相互替代吗?
第三,如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现代民主制度的运作机制与实践难题?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说第一点,为什么现代人更需要经济学这个思维工具?
纵观经济学两百多年的发展史,你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变得越来越“微观”了。当年经济学的祖师爷亚当·斯密写《国富论》,目的是要探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后来大卫·李嘉图接着说,经济学就是研究“支配人类产品分配的法则”;到了马克思这儿,他说经济学是研究“资本主义的运动规律”。不管怎样,当初这些古典经济学家关心的都是诸如商品、货币、资本、利率、财政、税收、失业、通胀、国际贸易等宏观经济议题,将“社会整体”作为探讨的重心。
根据这一经济学传统,现代早期的经济学教科书一般都遵循先宏观、后微观的分析框架,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事情开始有了变化。比如,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所写的经典教材《经济学原理》,在1948年发行第1版的时候,就是先讲宏观、后讲微观;但到了1992年,这本《经济学原理》发行到第14版的时候,结构就改了:一开篇就从个体经济学谈起,后面再谈宏观部分。
这个变化的背后,其实是主流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发生了重大转向:从主要关注“社会整体”,到越来越重视“社会个体”的行为选择。比如,著名经济学家加里·贝克尔,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他有一本代表作就叫《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目的就是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用于指导人类个体的行为选择。换句话说,你找什么工作、和谁结婚、生不生二胎、读不读博士、要不要创业,等等,都可以依靠经济分析来做决定。本书作者熊秉元教授甚至认为,以后的经济学读物要像“汽车维护手册一二三”那样简明实用,一本在手,就可以帮助我们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决策问题。
那么,接下来你肯定要问,为什么经济学会出现这个重大转向,变得越来越微观呢?作者指出,这和现代人生存处境的变化密切相关。与传统社会中的人比起来,现代人面临着截然不同的生活问题。传统社会中的人几乎没有“个人选择”的空间,也就很少需要考虑“如何选择”这件事;而身处现代社会中的人,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必须对大大小小的事情做出个人选择。
在传统的农耕社会,生活方式和生活节奏非常稳定,可以持续几千年基本不变。从婚丧嫁娶,到生老病死,所有的人生大事都有一套固定的习俗作为行为规范,每个人只需要根据习俗按部就班就可以了。即使你想做出不一样的选择,也几乎不可能。因为传统社会中的“人”,从本质上说并不属于每个人自己,而是属于某个家族或某个社群。个人无法对自己的事情说了算,必须服从于共同体的决定。举个例子,现代社会中“婚姻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而古代即便是皇帝,也无法擅自决定娶谁做皇后这件事。可以这么说,在传统社会,现代意义上的、拥有各种“自然权利”的“个人”,还没有被发明出来。
进入现代社会,曾经对个人生活拥有决定性影响力的家族、社群、传统习俗、伦理规范等等,都已经逐渐解体,不再对每个人该“如何生活”这件事拥有权威性。这有积极的一面,就是现代人由此获得了古人不可想象的个人自由空间,这可能是人类个体有史以来第一次,能够“自己对自己的事情说了算”。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当每个人都可以对自己的生活完全做主,那你就必须对生活的大小问题负责,比如前面说的,找什么工作、和谁结婚、生不生二胎、读不读博士、要不要创业,逃离北上广还是逃回北上广,等等。你在做出选择的同时,还必须回答,为什么选这个而不选那个?
可以想见,面对这些人生的重大抉择,如果没有一套可靠的分析方法和思维工具来作为指导,就很可能做出错误判断,这对现代人来说是要命的。由于所有选择都是我们自己做出的,那么一旦选错,所有负面的结果也就只能归咎于我们自己。对于个人失败,在古代也许会归因于“天道不测,造化弄人”,而现代社会只会归因于“个人能力”,一个人失败就说明他是个 loser。总之,现代人必须为生活处处做出选择,并承担选错的全部后果,这就是为什么古人不需要学经济学,而现代人却非学不可。
一旦现代人习惯于用经济学的思维方式来看问题,就会发现,经济学的“三观”与传统社会的“三观”有着明显的区别。传统社会稳定的生活方式需要一个稳定的价值体系,对一件事情的是非、善恶、对错,一般都有一个公认的、不变的标准,也就是说,传统社会遵循一种“绝对价值观”。而经济学说到底,是一种比较和选择的方法论,也就是说,经济学是一种“相对价值观”,一切价值都只是相对而言,所谓是非高下,要看它是和什么来做比较。
更进一步说,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做任何事情都要付出相应的成本。一个社会的总体资源是有限的,对于一些看上去属于“绝对”的价值,比如“公平”“正义”“生命”等等,事实上也不能“不计成本”地去追求,而是必须考虑实际的成本和效益。作者在书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在好莱坞影片《拯救大兵瑞恩》中,瑞恩的三个兄弟都先后战死沙场,为了不让瑞恩的母亲孤独终老,美国军方专门派了一队人马从战场上将瑞恩找回来。最后牺牲了八名士兵,终于完成了这个任务。有人说,这个故事就是不计成本地追求“人道主义精神”的典范。
作者指出,为了“人道主义精神”牺牲八名士兵,这个代价也许是可以接受的;但问题是,如果必须牺牲八十、八百甚至八千名士兵,才能实现这个目标呢?还可以接受吗?可见这是一个度的问题。事实上,追求公平、正义等任何好的价值,都必须考虑相应的成本,否则只能流于空谈。对于这一观点,作者专门写过一本书叫《正义的成本》,“每天听本书”也解读过。
好了,以上就是为你讲述的第一个重点,为什么说现代人更需要经济学这个思维工具。经济学从最开始的只关注社会整体,到越来越关注社会个体,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现代人生存处境的变化。失去了家族、社群、传统、习俗的庇护,现代人必须对自己的生活全面负责,正好需要经济学思维工具来做出更好的选择。选择的过程,也就是对不同价值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权衡的过程,这是一种相对价值观的体现,和传统社会遵循的“绝对价值观”有明显的不同。
第二部分
除了“绝对”和“相对”的区别,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在追求价值的手段上面,似乎也有很大的不同。传统社会主要靠道德力量和伦理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而现代社会则越来越多地靠市场力量和金钱激励来引导人们的行为。那么,这两种方法相比,哪种更好?它们之间可以相互替代吗?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讲的第二个重点。
作者在书中举了两个以金钱激励来引导人们行为的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用金钱来避孕”。它是这么回事儿,在美国,未婚少女怀孕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作为应对措施,科罗拉多州一个小镇的妇幼医院推出了这么一项政策:对于那些具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少女,只要她们能保持不怀孕,就能每周得到7美元的现金奖励。第二个案例是“留下买路钱”。说的是台北市交管部门为整顿交通,在快车道两旁列出一条告示:“行人穿越快车道罚款360元,或者接受两小时交通秩序讲习”。也就是说,这条规定将360元罚金作为“两小时交通秩序讲习”的替代品。
在这两个案例中,前一个“用金钱来避孕”,是以金钱来鼓励人们的“好行为”;而后一个“留下买路钱”,是以金钱为惩罚来避免人们的“坏行为”。两个案例都曾引起社会的广泛争议。人们抗议说,如果一切事情都要以金钱来推动,那不就意味着,金钱可以超越道德、规范、品性、人格等等,成为主宰人的行为的根本力量,那人的尊严何在?
对于这种质疑,作者指出,很多时候,金钱激励措施的出台是出于不得已。靠强调道德力量和伦理规范来调整行为,虽然是治本,但见效比较慢;有些社会问题已经很严重了,必须马上解决,只能靠金钱激励这样能立竿见影的政策。也就是说,从实际效果来看,金钱激励往往比道德约束见效更快,适用于一些“社会急症”。
作者进一步指出,即使从纯理论的角度,用金钱来诱发“好的价值”也没有什么不对。比如,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以金钱为激励,让更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更好更新的产品和服务竞相涌现。既然大家能接受用金钱激励来诱发出好的商品,为什么难以接受用金钱激励来诱发出好的行为呢?其实,传统社会的运作之所以更倚赖道德规范,是因为传统社会的物质资源非常匮乏,也没有成熟的市场机制可言,只能通过教条化的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所谓道德规范,说到底,就是一个人在言行举止方面自我约束的规则体系,这是一种“柔性约束”;如果一个社会将这些规则体系形成明文规定,并且强制执行,就形成了法律,这是一种“刚性约束”。一个社会的良好运行,必须柔性约束和刚性约束同时发挥作用。前面说了,随着家族、社群、传统的解体,现代社会中道德规范的力量变得越来越弱,“柔性约束”几乎形同虚设。在这种情形下,引入金钱激励作为“柔性约束”的一种补充机制,并不是坏事。
当然也必须指出,也有学者并不同意本书作者的观点,认为金钱激励非但不能作为道德规范的补充,反而会进一步瓦解道德规范,对本来就岌岌可危的道德规范造成“排挤效应”。提出这个观点的,就是哈佛大学著名哲学教授迈克尔·桑德尔。桑德尔教授在他的《金钱不能买什么》一书中论证说,在某些传统上由道德规范来管辖的领域,如果贸然引入金钱激励,会起到意料之外的反效果。
比如有这样一个例子:派三组高中生去做慈善募捐,第一组什么报酬也没有,第二组被告知可以拿到募集金额的1%作为报酬,第三组被告知可以拿到募集金额的10%作为报酬。这些学生的募捐技能大致相同,他们募集到的钱款数量代表着他们的努力程度。猜猜看,三组学生当中,哪组募集到的钱最多呢?答案是第一组。第一组学生募捐到的钱,比第二组高出55%,比第三组高出9%。很显然,金钱激励反而伤害了学生们的积极性。更要命的是,如果再举行第二次募捐活动,这次三组学生都没有任何报酬,后面两组学生的积极性仍然无法赶上第一组的水平。也就是说,金钱激励对道德规范的排挤效应几乎是不可逆的。
这就是桑德尔教授对金钱激励提出的严重质疑。当然,如果根据本书作者的观点,任何事情都有相应的代价。金钱激励既能立竿见影地缓解某些社会问题,也存在严重的“副作用”,这一事实并不说明金钱激励就完全不可取,而是不能滥用,必须在仔细权衡成本收益、利弊得失的情况下,慎重采用。
好了,以上就是为你讲述的第二个重点,以经济动机来引导人们的行为,和用道德力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两者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本书作者认为,就实际效果来说,金钱激励往往比道德约束见效更快,适用于一些“社会急症”,因此金钱激励可以作为道德规范的一种补充。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认为金钱激励非但不能作为道德规范的补充,反而会进一步瓦解道德规范,对本来就岌岌可危的道德规范造成“排挤效应”。看来,金钱激励并非万灵丹,必须慎重采用。
第三部分
事实上,除了刚才讨论的市场力量和道德力量,社会运行还需要另一种重要力量,也就是制度力量来规范。现代西方国家普遍采取民主制度,那么,如果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应该如何来理解民主制度的运作机制与实践难题?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讲的第三个重点。
长久以来,经济学家一直试图解释一个“投票之谜”。那就是,民主选举投票需要耗费每个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其实每个人手中的一票对选举结果根本没有任何影响,也就是说,从成本——效益原则来看,投票是一件只有成本而效益为零的事情。甚至有传闻说,经济学家们去投票时都要偷偷摸摸,尽量避免碰见同行,因为怕同事看见自己这种从经济学上说完全“非理性”的行为。
那么,人们为什么还愿意去投票呢?传统的解释是,公民去投票是基于自己的“公民意识”和“责任感”。作者指出,这种说法过于含糊,不利于搞清楚人们的真正动机。作者认为,人们去投票的真正动机,是为了使自身行为符合自己的“自我形象”设定。对大多数人而言,通常会将自己设定为一个正直、守法、善良、有责任感和公共意识的“好公民”,而参加投票正好可以让自己确信这一点。所以对个人来说,投票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就是为了维持自我形象而付出的成本。当这个成本不太高时,人们就愿意去维持形象;而如果成本过高,那么人们就会另做考虑。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如果投票日刚好刮风下雨,投票率就会明显下降。
解决了“投票之谜”,接下来再来看一个民主的难题,那就是:民主决策其实是将多数人的偏好加总,这也就意味着,民主决策中有可能出现多数人欺负少数人、以众暴寡的现象。那么,如果从经济学角度出发,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对此,公共选择理论大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布坎南教授就提出,政治过程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市场交易是对交易双方都有益的事情,政治过程从理论上说也应该让参与的所有人都获益。那么,怎样知道对所有人都有益呢?一个无可置疑的标准就是“全体一致同意”。既然所有人都同意,那么这个决策肯定是对所有人都有益。
不过很显然,这个标准只能在理论上达到,在实际中不可能实现。如果民主决策采用“全体一致同意”,几乎不可能达成任何决议。作为一种不得已、退而求其次的替代方案,民主决策实际上采用“多数同意”原则。但要注意,“多数同意”原则本身并不具备自足的正当性,它只是“全体一致同意”的替代品。如果考虑到这一点,那么一个方案即使获得了“多数同意”,也绝不能只顾及多数人的利益,甚至以损害少数人的利益来满足多数人;而是必须从全局出发考虑全体人的利益,这才符合民主的本意。
布坎南教授进一步指出,为了能够做到从全体人的利益出发,有必要将一个政策制度分为“理论”和“偏好”两部分。所谓理论部分,就是从纯粹理性出发,去考察每种制度的特点、优劣、后果、可行性等等,对制度形成一种客观的知识,从而可以对制度进行客观的比较。所谓偏好部分,就是每个人纯粹从自身利益和个人好恶出发,去支持或反对一个制度,这里只有立场之分,没有对错之分,比如穷人要求增税增福利,而富人要求减税减福利。很显然,要真正做到从全民利益出发,那么在制度决策时,就应该尽力在理论部分去分析问题、达成共识,而不是动不动搞公投,用多数人的偏好加总来做出决定。
事实上,布坎南教授的解决方案暗含一个结论,那就是:如果民主决策要更多依靠“理论”而非“偏好”,那么,实际上行使民主权力的人自然也就应该是精英而非普通民众。因为只有精英才有理论分析能力,普通民众拥有的无非就是偏好。对于民主制度中精英和民众各自扮演的角色定位问题,作者所推崇的另一位学术大家、法律经济学领军人物波斯纳大法官有一个经典论述。
波斯纳大法官将民主制度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也叫“一式民主”,这是一般学者所信奉的标准民主,也就是全体公民以沟通、讨论、说服、辩论、协商的方式来决定公共政策和领导人;第二阶段,也叫“二式民主”,这是现实中大部分民主的运作形式,也就是大多数民众对公共政策冷漠无知,关心自己的小狗胜过关心公共问题,而只有少部分有钱有闲、又有政治野心的人,投身政治选举,并实际运作政治权力。
波斯纳大法官是个实务主义者,他认为一式民主虽然看上去很美,但只适用于小国寡民,对大国政治只能存在于想象之中;二式民主虽然看上去没那么精致,甚至有些简陋,但比较长久稳定。对此,作者坦承,虽然他从理性上认同波斯纳法官的观点,但从内心深处,他仍然有一式民主的情结。说到底,这其实是两种民主路线、两种政治理想之争:是要发动全体民众的民主,还是精英与民众各归其位的民主?这当然是个大问题,也许在这一点上,经济学只能给出部分的答案。
好了,以上就是为你讲述的第三个重点,如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现代民主制度的运作机制与实践难题。对于长久以来的“投票之谜”,作者认为,投票并不是只有成本而没有收益,投票的收益其实是个人维护自己“好公民”的自我形象设定。对于民主决策可能出现的“多数人欺负少数人”现象,布坎南教授认为有必要将制度设计分为理论和偏好两部分,这也引出了波斯纳法官的一式民主和二式民主之分。至于两种民主孰优孰劣,学界并无定论。
总结
下面来简单总结一下为你分享的内容。
第一,为什么说现代人更需要经济学这个思维工具。经济学从最开始的只关注社会整体,到越来越关注社会个体,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现代人生存处境的变化。失去了家族、社群、传统、习俗的庇护,现代人必须对自己的生活全面负责,正好需要经济学思维工具来做出更好的选择。选择的过程,也就是对不同价值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权衡的过程,这是一种相对价值观的体现,和传统社会遵循的“绝对价值观”有明显的不同。
第二,以经济动机来引导人们的行为,和用道德力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两者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作者认为,就实际效果来说,金钱激励往往比道德约束见效更快,适用于一些“社会急症”,因此金钱激励可以作为道德规范的一种补充。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认为金钱激励非但不能作为道德规范的补充,反而会进一步瓦解道德规范,对本来就岌岌可危的道德规范造成“排挤效应”。看来,金钱激励并非万灵丹,必须慎重采用。
第三,如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现代民主制度的运作机制与实践难题。对于长久以来的“投票之谜”,作者认为,投票并不是只有成本而没有收益,投票的收益其实是个人维护自己“好公民”的自我形象设定。对于民主决策可能出现的“多数人欺负少数人”现象,布坎南教授认为有必要将制度设计分为理论和偏好两部分,这也引出了波斯纳法官的一式民主和二式民主之分。至于两种民主孰优孰劣,学界并无定论,这当然是个大问题,也许在这一点上,经济学只能给出部分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