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我妈非让我和我的第三任男朋友分手,我妈她觉得没房没车的男人,是没有资格结婚的,而我,已经28岁了。
我身高一米七,有着传说中的魔鬼身材,该丰满的地方丰满,该瘦削的地方瘦削,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地,也煞是楚楚动人,虽然不够肤白貌美,但也委实不差。可我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从来都不会打扮自己,不会化妆,不会穿衣服,所以我每当听旁人叫嚣着说我浪费了这一身的好皮囊时,也着实觉得委屈,觉得无可奈何。
我的前前男友,是一个憨厚老实的男生,我和他在一起时还是高中,大约那时的姑娘们还都不擅打扮,所以我这点先天的优势才更显得夺人眼球。他善良朴实,我也是,于是也没有什么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没有什么浪漫感人的表白仪式,连校园爱情里常见的死缠烂打的桥段都没有,我就和他在一起了。我记得那时我们俩是在压操场,他问我:“我可以牵你的手吗?”我就一脸羞涩地把手递了过去。
然而在高考报名的时候他竟然头脑发昏地跟着我去了一个三本院校,我有些无所适从了,我本来只是觉得这男生还不错,处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他这样当真,我倒有些压力了。但不管怎么说,整个大一还是相安无事的,大约是还没适应新的环境,大约他还是我最熟悉的人,或者是,我还没碰到喜欢的人。反正,我还是像个女朋友一样跟他吃饭、逛街、看电影。偶尔嫌他太啰嗦,嫌他太小心眼,嫌他这个人太胸无大志,但吵上几句,仍是老样子,没有闹得不可开交,没有什么恶语相向。
他这个人,我谈不上喜欢、但也并不讨厌,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对他的嘘寒问暖觉得厌烦了起来,总能从他的只言片语里感受到不被信任,发展到后来,连和他一起出现在校园里我都觉得别扭。我就那样无休无止地无理取闹着,任凭他怎么做我都觉得了无耐心。所以最终还是提了分手,那个时候我陡然明白,原来和一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是这样的不痛快,我折磨他,把自己折磨得也不开心起来。
而我遇到宋祈,是在一个晴光潋滟的初夏。我路过篮球场旁边的走廊,日光透过架上的凌霄花一蓬一蓬地落进来,微风中,我的长发被吹成一缕蜿蜒的黑线。我抬头,便看到了那个迎风奔跑的少年。
我不懂篮球,可我喜欢看他打篮球,我不看动作,不看分数,只看他。
我第二次见他,是在一个讲座上。我动机不纯地坐过去,又煞有心机地找他借了支笔,最后又恬不知耻地加了他的QQ。那时我才知道他是大二的一个学长。知道他喜欢打篮球,但是打得并不很好,知道他下周要去看CUBA。我佯装一个对什么都不懂得小迷妹,厚颜无耻地问他能不能带我一起去。
所以,我第三次见他是在CUBA的篮球联赛上,体育馆里人山人海,我怯懦地跟在比我高一头的他的身后,第一次有了些小鸟依人得感觉。
“学长,你有多高啊?”
“193.”
那一瞬间,我觉得我简直要爱上他了。
我觉得上天最可恨的是,把一米七的我给培养成了身高控。我寻寻觅觅那么多年,都没碰到过能和我有15厘米以上身高差的男生。
总之,那天的我喋喋不休地发问,李祈蛮有耐心地解答。我觉得篮球啊,真是个感情的催化剂。
就在我还没计划好如何制造下一次的邂逅的时候,他开始约我了。
那晚我正和闺蜜在校门口逛街,他打电话问我在哪里,虽然我很想见色忘义,可还是忍住了,不无遗憾地说和闺蜜在一起。
“那我过去找你”
上天作证,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简直是少女心炸裂。然后就在闺蜜们满怀“恶意”的纠缠中将这来龙去脉都如实招了来。
在教学楼后面的草地上碰面的时候,他提了个西瓜,很是得我那群闺蜜的心,于是大家说说笑笑,倒也是相谈甚欢。
回去的时候,他送我们,闺蜜们知趣地放慢了脚步。夜色中,明灭得灯火越发显得暧昧,我们默默地走着。他突然在一声汽车鸣笛时,拉了我的手。而我,竟没有挣脱。
接下来就是,他毫无悬念地成了我的男朋友。
我喜欢他,喜欢他俊朗的面庞,喜欢他可俯视众人的身高,喜欢他从不唯唯诺诺。
我和他一起上过课,和他一起穿梭在校园的每个角落,我觉得我终于找到了那个对的人。可是不晓得为什么,他虽然对我的朋友们客客气气,但总与不似前男友那般亲近。然而,恋爱中的女人是顾不得这些的。
我第一次知道他有前女友,是看到他与一个女生甚是亲密地走在一起。说实话那个女生并不好看,但有一种莫名地妩媚。他说他们是同班同学,所以接触在所难免,我觉得他说得倒也没什么问题,便没再多问。
可是我想不到的是,我竟在一个假期里,又碰到了相似的情况。我有些生气了,因为他上一秒还说他回家了,没有时间。他为了消解我的愤怒,很是真诚地说了一番肺腑之言,说要是我能像他前女友那种性格就好了,说我长得比她好看。
我很是恼怒,但还是让这件事得过且过了,伤心地和闺蜜哭诉得时候,她们才告诉我说,总觉得宋祈身上没有我前男友得那种真实,她们一直不是很喜欢。我承认,如果她们和我说得早些,我很可能会替他辩解,甚至,会与我亲爱的姑娘们也生了嫌隙。
可我最终还是和宋祈分手了,是他提的。他毕业那年,我还大三,他以我还没有稳定工作为由,提了分手。末了还加了句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话:“我找不到女朋友再回来追你。”
其实,我后来是感谢这句话的,因为它,把我所有该有的悲伤都一笔勾销了。
我想,我这大约是受到惩罚了,惩罚我在第一段感情里的不知珍惜。
后来的我,毕业,工作。然后,又在27岁的年纪碰到了一个憨厚老实、求上进的男孩子,他很高,也很胖,但是,我早已不是那个会看脸的小姑娘了。我27了。
那一年,我的初恋,那个同样憨厚老实的,常常被我嗤笑的男生,结婚了。我有些难过,我不知道是难过他没有等我,还是难过自己的错过。
我妈让我分手的时候,我没有反驳,可是,我已经28岁了,我已经不在乎什么长相,什么身高,甚至连家境都不在乎了,我只知道他爱我,而我,也有一点爱他。
我走出小区的时候,天还蒙蒙亮,门口的保安忽然道:“早安,女孩子。”
我28岁了,虽然没回头,听了却觉得很感激。
我把昨晚编好了的短信,又一字一字删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