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
党员、干部都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科学考核评价干部。识别和评价干部政绩,要做到全面、客观、真实、科学,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衡量党员干部政绩,首先要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并以此作为考评干部的重要尺度。科学设定考核政绩的内容和程序,完善考评体系和方法,形成唯实争先、赛马比拼的机制,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科学制定干部政绩的考核评价指标,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用人制度。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衡量政绩的要求和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既看当前工作的成绩,又看基础性、长效性工作中的成果,既看工作成绩的大小,又看取得这些成绩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既看日常工作的成效,又看在重要时期、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中的决策能力和工作成效;既看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又看党的建设、法治建设、民生改善、精神文明、安全稳定、生态保护成效;既看城市发展,又看乡村建设。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干事创业。
党员、干部的政绩,就是坚持党的宗旨和性质,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有些事情是不是好事实事,不能只看群众眼前的需求,还要看是否会有后遗症,是否会“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有利于党、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党、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党、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干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经济快速发展是政绩,生态环境保护也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立竿见影的发展是政绩,打基础作铺垫也是政绩;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是政绩,解决民生问题也是政绩。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根本途径是将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脚踏实地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