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活着》以后,余华又一篇旷世之作。如果说《活着》是一个“悲剧”,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可能不算一个“悲剧”。其实对于作品本身而言,实际上并没有悲剧不悲剧而言。俗话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作家创作的初衷就是: 没有答案。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许三观因为各种原因多次卖血,第一次是好奇;第二次是为了所谓何小勇的儿子一乐打破方铁匠儿子的头;第三次是上了自己初恋情人;第四次是大饥荒为了全家能吃上一顿像模像样的;第五次是为了给一乐治病多次卖血……最后,得知自己的血不能卖了,而精神失常的故事。
看似小说通过平常的语气娓娓道来,实则余华利用讽刺而诙谐的语气对当时社会一种侧面的映现。从许三观的老乡根龙,阿方必须带东西到城里来卖血,以及拥有掌握他们能否卖血的李血头;到后来大饥荒,城里最好的莫过于一天两顿玉米粥,更不用谈乡下(树皮、草根);再往后,大字报时代到来,许玉兰被当成“妓女”批斗;再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许三观又一次被迫卖血为了两个儿子能尽早抽离生产队。真实反应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民真实辛酸的岁月。
许三观通过多次卖血一次次帮助家里渡过难关,最后却告知自己的血不能卖了。这对于他来说莫过于晴天霹雳,而自己三个儿子却闲他丢人现眼,这也讽刺了当今社会普遍家庭伦理孝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