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某商场,终于吃到了一块钱的冰淇淋。至于某商场的名字我可不敢写出来,一是怕人家告我使用他们的名字,二来怕简书又把我的文章给屏蔽成私密文章,这个就郁闷了。唉,人微言轻,只能低调再低调了。不然又像当年那样做了出头鸟,那被人记恨和警告的也只能是我了,因为你的好心,可能在别人看来就会影响到他们的利益。所以为别人活,更要为自己活。
好像跑题很多了。可能是因为今天下雨的原因,加上可以手机扫码点餐,所以排队的人看起来并不是很多,而且大多数人点的都是这个一块钱的冰淇淋。因为你根本想不到,这一块钱的冰淇淋在他们家一年的销售能有几个亿。不过用我这么多年的生活经验来看,有些东西还是和价格有点关系的,毕竟做一样东西需要成本,做好一样东西,这个成本就更不一样了。所以这个冰淇淋的味道,相比于他们家六块钱随便喝的饮料都在差上一点。不过总算也满足了自己这一块钱的畅想,也算心满意足了。
至此,我发现我的一个毛病就更加突出了,那就是一旦喜欢上一件东西,就会一直心心念念,直到最后买来了,用几天或者亲眼看到了就再也没有了念想,有些藏在抽屉里,有些可能就七天无理由退货了。这真是一个很不好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