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地重游,没有灵感
故地重游,了却异人异解,唯我,忆我事,就在故地。
故地,几经阳光和媚、风雨沧桑,唯变、唯叹、唯黯。徒步,以故地为始,仅忆。
烟雨江南,凉亭冷凳。
听莺又唱,顾影还思。
哦,扯吧我。
——题记
应好友约,五一又到厦门。另一好友问道,去过的地方为什么要费神费时去第二次。我神神秘秘取代避而不答——因为执念那片海。
其实于我,去与不去,没什么区别。
倒是这好友,厦门于她,如长沙于我。只是三到长沙的我,今年,已不再赋予长沙某种特殊的符号。而N到厦门的她(N大于等于五),却依然惦着厦门,依然傻傻地惦着那片海。作为称得上“死心塌地”“两肋插刀”的友,陪伴,是最好的安慰。
“执念一座城,大抵是因为一个人。”曾经对这样透着酸味的句子深谙不已。于是关注这座城的所有,哪怕是根本莫须有的联想。一个字——傻。但年少时光,谁没傻过?
关于长沙,零星的记忆还是有的。那座城市的霓虹很美,田汉大剧院的舞台很炫,硬是用小提琴奏出的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那首钢琴曲很美,韶山绝壁旁的诗词应对平仄有序,冰天雪地里上山的台阶很滑,细高跟长筒靴的支撑很稳,那个传说出现过日月同辉的地方很洁净,某刻湮没在人群里的呐喊很释怀……
好友前年就订好的演唱会门票,“蓄谋”半年之久的长沙之行,终因单位的一句“临时整改,全员不得休假”而夭折。恰逢我不用值班的周末,这好事自然落到了我的头上——果然是好友!于是去年的五月,造就了我的“三到长沙”。
托好友的福,凑了个热闹,却很有代入感地在VIP的位置上“哼哼哈嘻”了两个小时,感觉很high,也算不枉到一趟“娱乐之都”。只是三天的行程,有两天我是没怎么出门的,除了饭点。不出门是因为无心关怀这座城市的变更,变与不变,它于我,都是有魔力的。至于饭点——长沙有这么多美丽的吃食,作为一个吃货,怎舍得错过?
再说厦门。这次去到这座海滨美城,也算是无目的的。不赶时间、不赶车船、不赶景点,就只是走走逛逛望望、停停歇歇看看,吹吹海风、浸浸海水,听听澎湖湾、啧啧林氏府……这样算来,好不惬意。
可就在这么美的地方,这么惬意的时光,我无意中听闻到一种令人不怎么舒服的表达——“和谁过不是一辈子?”我不知道施语者有没有注意到受语者当时的表情——双睫低垂,暗自神伤。只是作为路人甲的我,心有“嗯哼”地抬眉不抬眼、耸耸肩、歪了歪嘴角,悄悄地离开了当时的“案发现场”。
去到一座相对特别的城市,我会有意无意给自己留点特别的念想。比如上海,我感受过外滩的浩阔,却没让自己到很有故事的外白渡桥走一遭。田子坊有一瓶香水,于当时的我是很想要却又买不起的,一如五六年前在长沙,有一顶帽子是我很想要却也是买不起的。今天,我可能已经买得起这样一瓶香水或那样一顶帽子,只是害怕,现在已经买得起的这瓶香水已没了当年的味道,或者,我已不再需要记忆中那顶帽子的温暖和柔软。
人,多么矫情。
人的感觉,多么可怕。
就像二十多岁的时候能买得起三岁时很想要的洋娃娃,却发现这时候的自己,再也不需要洋娃娃。
一个傻痴的觉醒,是因为遇见了傻痴的比较级,即傻痴er。我希望她能早日遇见傻痴est,这样,她,也就觉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