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县城的弑妻案不仅轰动了市县周围,还上了爱奇艺新浪网易等媒体头条。事件引起的恶劣影响造成了人们内心极大的恐慌,胆小者甚至晚上一度不敢出门。
事件发生当时处于下班放学时间,路上交通正值高峰期,拥堵不堪。嫌疑人当着众多路人和孩子的面犯下滔天大罪。事情过后,人们心中生出疑问,为何如此多的路人忙着拍照,忙着发视频,竟没有一个伸出援手,报警或者出手阻拦?
出于疑问,县城头条为此专门拜访了律师。主任律师在承载了岁月的慢悠悠语气中,给大家做了解释。在行凶之前和之后,群众可以阻止但不能伤害嫌疑人,使嫌犯受到伤害或者致死要受法律追究。行为正在实施时,路人对嫌犯造成伤害或者致死均不会受到法律追究。
有个网友开了一个令人一笑的玩笑,难道我看着他手持剪刀,没扎下去的时候我就在一边候着,等他扎下去的时候我再阻止?按照法律的解释,就是这个意思!看完不禁喷然一笑。
法律有时就是这样的。有时又不是这样的。在不同的案件中有不同的解释权。正如《人民的名义》中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清泉嫖洋妓时被抓,之前和腐败分子谄媚交易,说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在我这里。
可见,有时候法律的正确应用不在合适的时机,而是在对自己有利的时候才会出现。解释权掌握在某些腐败分子手里,法律的正义性就会被掩盖,冤情得不到伸张,有时还会加重。
所以,遇到纠纷的人有时候是没有公正可言的。亲戚朋友,路人甲乙丙丁,执法机关,事情没到严重的程度,无处求助。对于一个身处贫困级县城的无业游民而言,求助高价的心理医生更是天方夜谭!
这就涉及到消化痛苦的心理承受能力!一个当街面子弑妻的男子在妻子身上连捅数刀非但没有引起他人的同情,叹息,而是引来一片喧哗,一群围观,或者唯恐避之不及。大家更多的是把这件恶性事件当成茶余饭后取乐的话料。该男子用毁灭家人的手段,用内心的痛苦真实地给众人上演了一场惨剧。
荒唐,可悲,无助,痛惜,疯狂。没有人看得见你的痛苦,大家都如此冷漠,人人自危。如果消化不了自己的痛苦,压服不住心中的恶魔,悲剧也就随之产生。
理智的人关键时候还能想起向他人求助,最不济的和自己聊聊天,扪心自问,反省回忆。一旦冲动酿成恶果,就不可挽回。
经过时间的洗涤,还有什么想不开的事情。退一步海阔天空,凡是把她人逼上死路,把自己逼上绝路的,心胸想必也没那么敞亮!众人不易,唯有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