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拖着大包小包,迎走在夕阳的目光下,开始了来北京的第二次搬家。
大概就是从出门到上地铁前那段路,有河流,有车道,还有北国的风。我猜想是这座城市太大了,空旷而又密集的建筑中间,总会忽忽地提醒你,独自一人的寂寞和不属于这里的秋凉悲情。其实,大概也就是退了一个临时居所,而去往另一个临时居所罢了。
北漂的词离我还有点远,写着这个词突然却想起了另外某个人。好像也比我大不了多少,估计也就1~2岁的差距。看着他的时候,总会想,他是不是已经在这混很久,或者他天生就是这种街头痞子的感觉。他对我经常恶语相向,我甚至有段时间我还因为他的言辞而极度困扰过。每次当我忍不住想去试探他是否是我标榜要远离的人的时候,却又总是被他的某些幼稚而被迫放弃这个念头。大概是他独自在外时,给自己的屏障设的很远,又或者,其实他并不是我所想的那样。我的好奇心实在太强,凡是超越我专业知识领域却又让我甚有兴趣的人,我都想有个方式,能够成为朋友,告诉我他曾经的故事。但是最近大家的情绪并不稳定,或许我就应该拖着自己的好奇心一起搬家。
这是一个文字输出管道流,我并不介意被人勘破自己的心思,大概是因为多数时候我也想不通自己的所作所为,因为它90%的情况下是脱离了我的大脑控制的。
说到这里,我突然对这个城市有了兴趣。去年12月份,赶上了圣诞节那会过来,当时寒风刺骨,行程匆忙,而好友们相隔甚远,每天挤死人的交通都让我一个游客快要窒息在路上,那时候我给这座城市贴上了不宜居的标签,跟自己的内心诉说了3遍,它不是一个好选择。到现在,我脱离了游客身份,却让我对这座城市的人开始了探索的欲望。至今人性的多样填不满我的好奇,吸引我的繁华远远抵不过这里的人来得有趣。
临搬走前的晚上,在杂货铺买水果,当时有个老奶奶,听口音应该是个老北京人了,偏头对我们说:年轻人,买这个,这是老北京的玫瑰葡萄,我从小就吃这个,你别看它小,它比那巨峰葡萄有趣多了,你含一颗在嘴里,会有玫瑰的香气慢慢溢出,你就会发现你买对货了,来对北京了。我一直在笑,这次的陌生人带我尝到了一个别样的水果,我只相信,应该算是来对了吧。至此,我可能,是喜欢上这座城市,也爱上了这里的人了。因为北京的秋天来的荒凉,而我的朋友告诉了我,荒凉是北国的特色,而我们也会在这荒凉的秋天,一起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