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论证包括超过两个前提时,对每一个前提都进行提问,并回答你的问题。如果有很多前提,不要害怕--一次仅解决一个前提。在去掉所有不相关的前提后,判定结论是否在逻辑上从剩余的前提中得出的以及所得出的是不是唯一结论。如果可得出不止一个结论,那就判断所陈述的这个结论是不是最合理的结论。
当你评价两个相对立的论证,这两个论证都没有说服力(尽管有一个合理的)时,去寻找第三个选择。通常这个选择是从每一个论证中都抽取一点信息而得出的。还在进行的有关是否应在公立学校课堂上展示十诫的讨论,就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例子。这里是一些在与法律无关的问题的讨论中提出的相当典型的对立的论证*:
*当然,除了这些论证,还有一些与法律相关的有关合宪性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