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鸿祎到乔布斯

最近拜读了三本书,360周鸿祎的《我的互联网方法论》、小米创始人之一黎万强的《参与感》和Walter Isaacson写的《Steve Jobs》,从产品经理的角度看,读后的第一感觉,《我的互联网方法论》实在,接地气,不吹高大上,能感觉到切身的经验之谈;《参与感》更多的是强调如何与用户互动以获取大量、及时的反馈信息,落脚在产品的营销上,包括口碑、粉丝、自媒体的营销;《Steve Jobs》是一本传记,但从中可以看到不少乔布斯对产品的见解,看到他对产品的纯粹性如何顽固的坚持,以及背后支撑他这么做的原因。

《我的互联网方法论》

书中作者提到自己的价值观,这是书中唯一高大上的几个字了,至少我这么觉得,但恐怕只有真正根植于价值观的想法才能驱动并坚持到最后。作者的价值观有三:一是看一个人是不是具备创新力,先看一点,是不是敢想敢干;二是在互联网里干,做什么都不如做一件产品改变世界来得彻底;三是要与众不同。

书中开篇提到趋势,意思是在互联网世界里,做事一定要顺势而为,这跟雷军的那句大白话“台风口上,猪也能飞”不谋而合,乔布斯传里,没有看到乔布斯对趋势的阐述,也可能我看得太快,英文语句有时跳过忽略也不定,他做的事情,从appleI,appleII,ipod,itunes,iMac,iphone,ipad等等,似乎是在引领趋势,而且非常成功。在移动互联网里,如今的趋势大方向连猪都能知道,关键是如何深度挖掘,找到好的切入点去做。总而言之,进入移动互联网行业并热爱、怀有激情的人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正处於浪潮之巅上。

360通过解决网民安全问题起家,策略上的免费将金山等老牌收费杀毒软件厂家逼入死角,直接废除打价格战的可能性;技术上通过购买国外先进的反病毒技术,加上自身技术的融合,设置了自己技术壁垒;产品上把安全做到极致,把体验做到极致,加入一些微创新,如开机时间击败全国百分之多少的用户等,将用户数从产品推出到5000万,1亿,2亿到现在的4亿多,不能不说成功。

书中提到互联网思维—免费,互联网产品一旦开发出来,理论上给一个人用跟一亿人用,边际成本递增是零,我认为这是免费的基础,再者,即便硬件如手机等,当商家以成本价出售给消费者,这种产品的使用还会一直伴随用户,一旦用户大量进来,互联网的力量就出来了,手机商家可以在手机上进行一些增值服务,内嵌广告等,所以长远来看,虽然手机商家在硬件上没有获取利润,但是通过另外的方式,第三方用户,如广告商,用户支付的增值服务等,就足以支撑商家的运行。当然硬件方面要做到完全免费是没那么简单的,因为硬件是没法copy paste的,材料,物流,设计,仓储,销售等等都需要支出,作者认为硬件免费需要创造新的价值链来支撑,但这是一个趋势。(其实小米的成功已经证明了这点,小米手机性价比很高,小米的整个运作并不把销售手机当做孤立的事件,他们有一整套的运作,当然,小米最精彩的我认为是营销,基于互联网思维的营销) 所以作者说互联网最激动人心的地方在于你能给亿万用户提供非常好的产品免费用,最后你还能因此获得巨额财富。对于免费的论述,我觉得是该书最精彩的部分,按我自己的理解,互联网产品能够免费的关键在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产品能够聚集海量用户并使用户对产品有粘性,在此基础上进行商业模式的成功运作,是可以做到的。作者举的例子很多,很受用。说到海量用户,上亿级别的用户,不是说免费就可以了,产品还得创造用户价值,要能帮用户解决问题,更进一步地,是让用户在使用产品过程中感到爽!要达到这个层次,就涉及到用户体验的问题了。

总结一下周鸿祎先生的方法论(仅从书本和个人有限的理解):

1.价值观是很主观的,听起来很虚,但有过切身体验的人才会明白到底怎么回事,360之所以能搞出这个免费杀毒产品,背后一定是周鸿祎价值观驱使。

2.做产品一定要顺势而为

3.互联网产品要能解决用户实际问题,再进一步,产品要做到超出用户期望

4.能够达到海量用户是产品免费的前提

5.创新来自侧翼和聚焦,微创新是从用户出发,找典型的用户群,提供好的用户体验,这要找到用户痛点

6.微创新有两点关键:一是切入点细,贴入用户需求;二是小步快跑,快速出击,不断试错

7.衡量微创新的标志:用户口碑

8.做产品离不开用户需求,需求有强弱之分,强需求容易成功,如何辨识出用户需求?需要现场力,需要处处留心,需要站在用户的角度看问题

9.好的产品从来不是一次就成型的,需要不断打磨


《参与感》--小米口碑营销内部手册

这本书侧重产品的营销,从副标题可以看到,讲的也是方法论,书中提到了参与感的三三法则,即三个战略:做爆品,做粉丝,做自媒体;三个战术:开发参与节点,设计互动方式,扩散口碑事件。其中,口碑为王更被作者认为是互联网思维的核心.

书中强调如今是体验式消费年代,用户的参与,尤其是年轻人的参与显得格外重要,认为小米最核心的理念就是用户的参与感,这种参与感贯穿在两点:第一是和用户互动来做好产品,第二是靠用户口碑来做传播和营销。关于第一点,从三三法则看,是开放参与节点,这个开放程度甚至到了除工程代码部分外,其他的产品需求、测试盒发布,都开发给用户参与,这样做能够激发用户的参与欲望,网聚群众的智慧,迅速及时收集大量实在的反馈信息,以此快速反应,小步快跑,不断试错,将产品打磨至符合大众口味的程度。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这是很有创新意识的行为,而且也比较稳妥,能够保证做出的产品满足用户需求,而这种需求正是在大量用户参与下提取的。但是要做到根据用户意见每周更新可不是容易的事情,背后需要顺畅的反馈机制、需求处理的方法和强大的技术团队,恰好这些小米都具备。

可是看了《Steve Jobs》,你就发现这跟乔布斯的行为完全相反,乔布斯是完全的控制欲,他做的产品,从软件、硬件、到服务,全部都要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中,理由是这样才能达到整体性,做出的产品才能足够纯粹。开放给用户参与对乔布斯来说大概是不可想象的,他本人都说过用户并不清楚他们要什么,直到你把产品拿到他们面前。那么到底哪种做法更好?这恐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市场是检验产品的唯一标准看,乔布斯的成就毋庸置疑,小米目前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个人理解上,乔布斯只有一个,他的做法只能他一人去做,这跟他的性格、崇尚的价值观、经历、自身的地位和硅谷的大环境有关,他有足够的直觉让他绕过用户研究而直达用户内心,并且做出让用户疯狂的一些列产品,大概天才就是这样,好比诗仙李白,没法学,众生只能膜拜;小米的做法还是有法可依,但普通人也没法做到这个程度,小米创业的背后是雷军,公司创业之初,具备一流团队(即便暂时没有,也有办法找到),找到了足够花不完的钱,踩准了市场大方向,这就是猪能飞的背后原因。从用户参与感来看小米,大概小米比较像白居易,写诗的时候要念给老太太听听。简单地说,小米依靠用户的力量,苹果依靠乔布斯的力量,《乌合之众》提到,群体会拉低个体的智商,张小龙也说过类似的话,当小米依靠群体来做产品时,可以卖得很好,但是说真的,小米手机还不到让人惊艳的感觉;当我第一次接触苹果手机的时候,真的有一种惊艳的感觉,包括现在看iMac,iPad,就是那种“哇”,你都忍不住要去触摸。

总结一下黎先生的这本书:

1.用户参与感带来口碑,口碑为王是互联网思维的核心

2.构建参与感,就要把做产品做服务做品牌做销售的过程开放,让用户参与进来

3.用户模式大于一切工程模式

4.培养种子用户,做忠诚度,通过口碑传播,再做知名度

5.自媒体运营,讲人话,强调有用、情感和互动

6.亚文化群体聚集社区有内容产生源,背后有成体系的产品机制支撑


《Steve Jobs》

这是一本自传,作者Walter Isaacson也是个牛人,当初乔布斯让他写自传,他是拒绝的,因为他觉得乔布斯就是个Business Man,无甚了不起之处,现在可以看到,在这本自传里,作者将乔布斯并排在爱因斯坦,富兰克林,爱迪生,福特之后,你就知道眼下这位改变世界的人有多伟大,看看Walter Isaacson怎么说的:"Steve Jobs thus became the greatest business executive of our era, the one most certain to be remembered a century from now","Some learders push innovations by being good at the big picture. Others do so by mastering details. Jobs did both, relentlessly. As a result he launched a series of producsts over three decades that transformed whole industries"恐怕再多的的赞美之词也不为过。

从产品经理的视角看这本书,你会发现乔布斯才是最纯粹的产品经理,真正称得上神一样的产品经理,从AppleII,Macintosh,Toy Story,Pixar,Apple Stores,iPod,iTunes Store,iPhone,App Store,iPad到iCloud,他的出发点就是做伟大的产品,除此之外,都是crap。

说到控制,乔布斯这么说:"We do these things not becasuse we are control freaks, we do them because we want to make great prodcuts, because we care about the user, and because we like to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entire experience rather than turn out the crap that other people make."。

谈到微软,他认为Gates没有品位,只是个business man,微软只想make money,他认为自己是product man,站在了人文和技术的交叉口,说到自己的目标,不仅是要创造伟大的产品,还要创造伟大的公司。

谈到热爱,他说:"If you don't love something, you're not going to go the extra mile, work the extra weekend, challenge the status quo as much"。

谈到简单,乔布斯认为那是深入复杂取舍之后捉住本质的简单,简单不是肤浅,正如他说的:"It involves digging through the depth of the complexity. To be truly simple, you have to go really deep.""The better way is to go deeper with the simplicity, to understand everthing about it and how it's manufactured. You have to deeply understand the essence of a product in order to be able to get rid of the the parts they are not essential."

谈到设计,乔布斯认为设计不只是表面看到的,设计关于产品的理念和灵魂,他说:"Nothing could be further from the meaning of design. Design is the fundamental soul of a man-made creation that ends up expressing itself in successive outer layers."

谈到专注,乔布斯认为决定不做什么和决定做什么一样重要,他重回苹果之后不久,就砍掉了70%以上的产品,认为不要浪费时间做垃圾的事情,专注要勇于对其它1000个好主意说‘不’。

他对自己产品的高度自信,对自己那套方法近乎偏执的坚持,让他可以在半夜两点在邮箱跟用户争吵;在做苹果设计了9个月后,觉得不够好,半夜睡不着觉,叫停并开启新的设计;对产品完美的追求甚至细致到了连用户看不到的电路板布线都要求整齐一致;甚至在临死之前,还在谈on-off swithes为啥不放在苹果设备里。。。

总结一下,匆匆看完英文原版(值得多看几遍),感觉是乔布斯的很多特质是没法学到的,众生可以自行努力追求的就是:

1.一定要热爱你所做的事情,只有热爱,才会让你无怨无悔

2.追求极致,不要OK,不要合格,要孜孜不倦的追求

3.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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