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日更10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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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的日更开始尝试讲故事,就是把我读过的一些挺有意思的小故事,按照自己的理解和逻辑重新讲述出来,变换不同的视角,跳出“我”这个固有的格子,自己觉得挺好玩的。
故事里,我不是我,我是幸福之家的儿子,我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丈夫,我是小区里冷眼旁观的业主,我是看遍一地鸡毛的街坊邻居,我化身不一样的人物角色,在别人的故事里自由穿行。
倏地一下,写作世界的大门敞开了许多,耀眼的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我不再只盯着眼前的一亩三分地,我的日更灵感好似乎可以来自更多的方向和世界。这份欣喜要我好像发现了新大陆。
可是兴奋感很快被担忧不安替代,这样改编别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算不算抄袭或者侵权?手里握着两篇日更,一会儿担心侵权是非把他们设为私密,一会儿又忍不住拿出来公开分享,反反复复心里面多少有些不踏实。
索性,今天的日更就自学一下著作法方面的知识吧,也欢迎简书上的伙伴们一起来学习和讨论,避开我们写作小白在可能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方面的法律盲区。
02
是借鉴还是抄袭?傻傻分不清楚
首先,我们来认识文字创作中最容易混淆的几个行文手法。
1. 模仿 :是对某一个作家的写作风格进行模仿,但是剧情和人设完全是自己的创意;
2. 借鉴:是从某一部作品里汲取其中一个或多个创作要素化为己用,可能故事剧情套路一样,但是人物设定和细节不同;
3. 致敬:在全篇独立创作剧情的基础上,在某一段落处故意使用某一经典作品的桥段或者故事梗;
4. 抄袭:整体照搬他人故事情节,行文节奏、速度,转折、冲突、结局完全一致,或者大部分内容相似,只做微调处理。
其中,抄袭与借鉴的界定最难划分。
借鉴可以是移花接木或者乾坤大挪移,熟悉的经典人物关系,应用到新的故事背景或时代背景里;也可以是沿用他人故事的部分背景,塑造出新的人物形象来演绎不一样的新故事;或者借用原作者的叙事风格和人物性格,但是打造全新的故事主线。
至于抄袭,如果只是单纯的文字搬运工这种低级抄袭,很容易做出识别和鉴定,而通过情节桥段和语言风格进行创意再加工的高仿抄袭就有一定困难。
尽管有句老话“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有点调侃,但是也给我们的写作练习带来了一些启发。
文学作品看得多了,就不难发现很多故事框架都是大同小异,无非就是人物和时代背景的差别,或者人际关系的纷繁复杂,所谓的新,可能就是人物、故事、结构、立意、事件和细节等要素重新排列整合后的旧,其中尤其是对细节的处理,是摆脱抄袭之嫌的一大利器。
因为一旦被界定抄袭,轻则赔礼道歉,重则经济赔偿,耗时耗力,得不偿失。
其次,“网络图片侵权必删”无法免责
同理,我们在日更配文中经常会用到很多未经授权的网络图片来为文章增色添彩,殊不知可能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有律师指出,图片、视频、音乐、字体等涉及著作权的作品不能随意使用,尽管没有用于商业用途,而是我们写作练习爱好者的个人学习和交流。
我在好多简友的的配图下,(包括我自己照葫芦画瓢),看到“网络图片,如有侵权必删”字样,好像一份免责声明。律师指出,这种未经著作权方书面授权的图片应用就是侵权,尽管态度良好,依然不能获得法律轻判。
著作权法中明文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就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未用于商业宣传”抗辩理由,于法无据。
那如果想给文章配图润色,又不想侵权违法怎么办?有一些专家给出以下建议:
• 使用平台提供的正版授权图(要花钱的)
• 使用无版权的免费图片(找到相关网站)
• 自己原创(包括个人摄影和绘画作品)
03
学了一点皮毛关于著作法的法律知识,自己也不是完全理解明了,毕竟法律的专业性太强。结合以上相关信息,我的两篇改写属于借鉴多一点,而且我有表明非我原创,也标明了原文作者和出处,当然更没有占为己有或做商业使用。但是以后再改写或者借鉴也要注意细节处理,避免抄袭之嫌。
对于搜索和使用网络图片可能侵权的问题,对我偏好配图的日更习惯是一个不小的束缚。可能于小白而言,网络图片多如牛毛,未必有作者或者著作权人较真儿来追究法律责任。
但是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创作习惯,在写作的世界里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码字人,这也不算一件坏事吧。
也许,也是培养一个全能人才的开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