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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笛对着摆放整洁的桌案,看着空白的稿纸以及稿纸上深黑色的“遗书”二字。随后,叹了叹气,把这已肮脏的稿纸撕扯下来,揉成团丢到垃圾桶里。他打开抽屉从里面取出横订的日记本。褐色布封面一角沾着些墨迹,他仿佛要将其扯断似的用力掀开封面,翻了两三页,其中一页有三分之一的空白,程笛便从这页接着写起。
五月廿九
你是谁,何以成为现在的你,我不关心。我想知道,你是否会同我一起站在火焰的中心,毫不退缩。
西罗普郡的少年曾说:“人的一颗心从不会,白白掏出来奉赠,要换你许多的叹息,再买你无穷的戚戚。”
每个白昼,都要落入黑夜的沉潭,像有那么一口井——锁住了光明。那时,波浪的膝盖变成礁石。我抛错在她侧面的悬崖下,在港湾的黑暗中,停泊。我打着灯火,期待着灯塔的指明,那毅然点亮我血的东西,有人说,是一种毒汁赋予给了灵魂。我对灯塔不再信任,我只能等待翌日的黎明,黎明的信念使黄昏改变。日光沿着蓝色静脉的走向蜿蜒,是天空,是海洋,是最温暖的颜色。可是,现在我不再关心,我是否能够捕捉到黎明的信念,是否能够看到阳光沿着蓝色静脉的走向蜿蜒。现在,我早已落入黑夜的沉潭中,我的白天与光明皆被封锁。自从我读到夏目漱石先生的炫奇之作后,我便深入沉潭了。
“......文明人的诗是由钻石生成的,由紫色生成,由蔷薇香、葡萄美酒和琥珀杯生成。冬天,坐在地面用斑纹大理石铺就的四四方方的起居间,烤着漆一样乌黑的上等木炭,脚穿丝绸袜子烘火取暖——怡然中自有诗趣;夏天,用冰镇果盘盛着草莓,让血红色的甜果慢慢溶入雪白的奶油中——奢尚中自有诗趣;有时候,种植在温室里的热带奇兰夸炫似的飘散出一阵异香也有着不一样的诗趣;有时候,一条织满旷野雁空、月下秋草的锦缎宽幅腰带又别有一种诗趣;还有的时候,仅仅是丝绸的衬衣与和服轻轻摩挲,照样能令人品出诗趣——文明人的诗离不开金钱......”
文明人是离不开金钱的。我终于觉得这句话说得多么地深刻。现在不再是一单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也的时代。为了每个晴朗的日子,甜美的瞬间,我们都要向命运交付眼泪和哀愁。星星们动也不动,高高地悬在天空,千万年彼此相望,怀着生命的苦痛。想起,自己曾写的诗句——我同情所有不想上床睡觉的人,同情所有夜里都要有光亮的人。现在,我也成为其中的一员了。
这一年,我不再拥有我的黄金时代,我不再拥有奢望。我失去爱、失去志向。也不再想着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我用同情别人的目光同情我自己。
五月三十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究竟哪样更高贵,去忍受那狂暴的命运无情的摧残还是挺身去反抗那无边的烦恼,把它扫一个干净。去死,去睡就结束了,如果睡眠能结束我们心灵的创伤和肉体所承受的千百种痛苦,那真是生存求之不得的天大的好事。去死,去睡,去睡,也许会做梦!唉,这就麻烦了,即使摆脱了这尘世,可在这死的睡眠里又会做些什么梦呢?真得想一想,就这点顾虑使人受着终身的折磨,谁甘心忍受那鞭打和嘲弄,受人压迫,受尽侮蔑和轻视,忍受那失恋的痛苦,法庭的拖延,衙门的横征暴敛,默默无闻的劳碌却只换来多少凌辱。但他自己只要用把尖刀就能解脱了。谁也不甘心,呻吟、流汗拖着这残生,可是对死后又感觉到恐惧,又从来没有任何人从死亡的国土里回来,因此动摇了,宁愿忍受着目前的苦难而不愿投奔向另一种苦难。顾虑就使我们都变成了懦夫,使得那果断的本色蒙上了一层思虑的惨白的容颜,本来可以做出伟大的事业,由于思虑就化为乌有了,丧失了行动的能力......”
我再一次把莎翁在《哈姆莱特》中创作的经典独白摘抄下来。
我站在黑色的矿石中,手捧心脏喊不出声。或许,就如同丹麦王子一样有着生或死的疑惑。
在这一刻,我仿佛活到过去里。过去的诗人怀揣的过去的梦,隔着双重屏障,与现实无缘相逢,偶尔潜来一窥便遭狗吠,以至自己都怀疑此处不是自己该来之地。
在文学研讨会上,有人大呼“诗歌已死”。现在各大文学网站上的诗歌创作都只不过是小孩玩的扮家家,有的把自己当成仓颉,创作新奇的词语;有的把自己看作是纪伯伦,欲写出《先知》一样的名著。然而,许多诗人创作者都忽视了一点,那就是从古即今的诗歌观点——“诗言志,诗无邪。”他们毫无忌惮地痛批诗歌,而忘了我这个还存活下来的真正诗人。纵然回忆都是假的,可是人活着就难免不去回忆。因此,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会议上,我一言不发。因为同僚早已将我的嘴唇冰封,钳成贝壳。可谁又知晓其中潜藏着无声的咆哮?
自那以后,我好似变了一个人。从书架上取下一本《成唯识论》卷四读了起来。同时在桌案上日记本中记下了这么几句话——我见者,谓我执,於非我法,忘计为我,故名我见。也许,执着的人是出于本性而执着的。我没法改变,依然独自写着纯粹的诗歌。就像查海生在《以梦为马》中说的——太阳是我的名字,太阳是我的一生。哪怕自己会被太阳灼伤,炙烤而亡,也不改初衷。虽九死其犹未悔也。
五月三一
送信员敲响木门,说声“这是您的信。”然后搁下一封信便匆匆离去了。
看到信封上以子昂笔体写的收件人“程笛先生”几个字,我猛地两肘用力一撑,先前倚在桌缘的身体一下子如弹簧弹起般向后挺立。用窥探未来的那朵山茶花也随之晃动了一下,一片深红色花瓣悄然无声地掉落在《普希金诗集》上,一幅完美的未来画面开始破碎了。
我的左手支在桌上不动,歪着头远远望着手掌里那枚刚刚收到的信封,却不敢将它翻过来。即便不翻过来,我也大抵猜得到寄信人是谁。正因为猜得到,才不敢翻过来,因为如果翻过来后恰如自己猜测的可就糟透了。曾听过一则乌龟的故事:乌龟只要伸头便会挨打,既然每次都会挨打,乌龟只能尽力缩在龟壳内;即便挨打的命运逼近眼前,乌龟依然死死缩在壳内,能多一分钟是一分钟。可乌龟迟早要伸头,我也早晚必得翻转信封来。
盯着信封望了许久,我的手心开始发痒。贪享过片刻的安宁后,为了让内心愈加安宁,就必须翻过信封来承认现实。我横下心,终于将信封翻过来摊在桌上,只见信封背面明白无误写着“新蕾编辑”四个字。在我的眼中,那不惜笔墨写在白色信封上的几个粗体草字,像不啻正飞离纸面,刺向自己的一排尖针。
拆开还是不拆开?我不由想到这也算是“To be or not to be”的另一种翻译了。只是,我真希望此时能有旧时老友登门造访。
住在隔壁的寄食学生拉起了小提琴。听着悠扬婉转的琴声,我这时才发现自己已然许久没有拉小提琴了。即使今天想拉奏提琴,但却提不起丝毫兴致。我很羡慕隔壁那个悠闲的学生。
山茶花又掉落一瓣。
我拿着小花瓶打开木门走到廊檐,将花丢到离家不远的垃圾箱里,顺便倒掉花瓶内的水,花瓶还在手上。其实我差点想顺便将花瓶也丢掉。我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屋内,站到书桌前,却没有坐下。过去的那些节点蓦然展现在眼前,昔日的历史看上去绵远冥暗。冥暗中有个小点霍地燃烧、摇曳起来。我倏地弯腰抓起信封急切地拆了开来。
拜启:
又一次拜读先生诗作,不胜荣幸。虽然,先生的诗作实为精品,但是鉴于市场销量,则一般而已。先生也只晓如今人人皆爱读小说,而对于诗歌之流。一是,难以读懂;二是,没有耐心。所以,很抱歉,您上次的稿件我们不予接受。
我读毕信,呆呆站在书桌前。不及折起的信纸从右手上颓然垂落,写有“余先生......树清”几个字的尾端掉在山羊绒的桌布上弹了几下,信纸折成两三叠。我的目光从自己的手顺着折叠在一起的信纸望向蓝地白花的阴文印染桌布,当朝下的视线无以再延伸时,我不得不将目光转向桌上的《普希金诗集》,望着诗集封面上掉落的两片红色花瓣。那红色令我想去再看一眼本应搁在右边桌角的彩色玻璃小花瓶,但小花瓶已不在那里,前天插的山茶花也不见踪影。我失去了窥探未来的管子。
记得去岁那年春,我受邀接受一个主持人的采访。那时的场面依稀历历在目。
“出诗集的话,一般大家会有一个这样的惊异说:哦?写诗哦?会有人看吗?”
我在书桌前坐下,有气无力地折起总编的来信。信纸散发出一股奇异味道,是一种霉旧的味道。那是过去的味道,是至今姑且还将过去与现在勾连在一起的缘分的味道,尽管那缘分已脆弱如丝。信的内容依然浮现脑海,虽然短短数十字,但却让我的心好似被山崩塌的碎块击中一般。
那天下午,我出了门,什么都没带,只带上了那本褐色封皮的日记本还有夹杂日记本里的那封退稿信。我决心去捍卫我那太阳的光环。于是,我坐上了长途大巴去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不幸的是,由于我身上没有达到那一站的钱,我被迫下了车。我写下了一段普通的文字:
我的花园没有选定,疯狂的植物混同于乐音,我幻想的景色和无辜的落日,我的月亮荒凉而渺小。
六月〇一
我身无分文,肚子也在不停地打着响鼓。无奈下我进入了一家店面,点了些饭菜。店里老板见我衣衫有些陈旧且沾满了灰尘,并没有急着给我上菜,而是和我闲聊起来。
“小哥是做什么的?”
“我是个诗人。”
“我是北方人,不久才在这里盘下一家店面做生意的。”
“这里生意不错吧!”
“还行了,就是怕那些想蹭白饭的家伙。”
“你——你这里曾发生过这样的事?”
“唉!那还用说。”
我听出这个店主的言外之意了。这时,我才觉得夏目漱石说的真对——文明的诗人离不开金钱。
“店主,你给我点吃的吧,我给你念我写的诗。”
“那你也先得念念,让我听听好还是不好。”
于是,我把前几日写的诗歌轻声朗诵出来:从我记事起,月亮便远远躲着我,在夏日的路边上,我抬眼望着晚空,月亮满满走远,藏进了云里。我想应该是自己太年轻,太懵懂。我想我应该快快老去,在竹林间建一栋茅房,把篱笆和屋顶都缠上金色的叶子,可叶子落得比时间还快,当我拾起,它早已枯黄。从前我很少遇见月亮,后来我们谈论梦想和远方,你问我远方在哪?我指着月亮。我问你远方在哪?你却说,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
店家闭着眼,我多么希望他能听懂。但是,命运似乎是故意在玩弄我。
“写的是什么东西啊,完全不清楚你讲的是什么?你还好意思说你是个诗人。”他继续说,“如果你这都算是诗了,那我也是诗人。”
我顿时只觉得有一口气堵在咽喉处,难受得要死。当我的诗歌被编辑社否决时,我便知道有一段艰难期在等待着我。我不能在这个时候自暴自弃,我是现在诗坛里唯一留下来的真正的诗人。我既不是文明的诗人,也不是网络文学里那些扮家家的无才之人。因为,我是追随着泰戈尔、纪伯伦等大师的足迹一路走来的。我的骨子里刻下了他们的身影,我的诗篇里有着他们赋予我的才华。我不相信,我写的诗歌会再一次被退稿。往日的声名还在,我相信,我应该能够重回昨昔。我找了份杂活,同时在夜里继续创作我自己的诗歌。
程笛的这几篇日记在几个星期后如尸体般躺在我的信箱里。看着如诗般的语言,看着他那伤痕累累的心,我意识到他这一次的出走,可能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远方在哪?没有人知道,世人都傻傻地期待着远方,傻傻地踏上一条通往远方的道路。我觉得我有必要去寻找程笛的下落。
而这时,我脑海中浮现出一句诗——你能走多远,世界就有多大。我知道,是因为我曾经瑟缩,在角落最窄小的窝巢中,把双翼紧紧压在身侧。这句诗形容现在的程笛在合适不过了。
山茶花又落了一瓣。我取下衣架上的风衣,包里带着这几篇日记,坐着长途车寻找程笛的踪迹。一路上,我在想。他追寻的到底是什么呢?或者说他为什么而活?
记忆又回到了曾经,我与程笛一起阅读《我为什么而活?》的场景。
“......三种单纯然而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那就是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于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这些激情犹如狂风,把我伸展到绝望边缘的深深的苦海上东抛西掷,使我的生活没有定向。我追求爱情,首先因为它叫我消魂。爱情使人消魂的魅力使我常常乐意为了几小时这样的快乐而牺牲生活中的其他一切。我追求爱情,又因为它减轻孤独感--那种一个颤抖的灵魂望着世界边缘之外冰冷而无生命的无底深渊时所感到的可怕的孤独。我追求爱情,还因为爱的结合使我在一种神秘的缩影中提前看到了圣者和诗人曾经想像过的天堂。这就是我所追求的,尽管人的生活似乎还不配享有它,但它毕竟是我终于找到的东西。我以同样的热情追求知识,我想理解人类的心灵,我想了解星辰为何灿烂,我还试图弄懂毕达哥拉斯学说的力量,是这种力量使我在无常之上高踞主宰地位。我在这方面略有成就,但不多。爱情和知识只要存在,总是向上导往天堂。但是,怜悯又总是把我带回人间。痛苦的呼喊在我心中反响回荡,孩子们受饥荒煎熬,无辜者被压迫者折磨,孤弱无助的老人在自己的儿子眼中变成可恶的累赘,以及世上触目皆是的孤独、贫困和痛苦--这些都是对人类应该过的生活的嘲弄。我渴望能减少罪恶,可我做不到,于是我感到痛苦。这就是我的一生。我觉得这一生是值得活的,如果真有可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将欣然再重活—次......”
记忆的长途大巴终于停了,现实中的车也到站了。我找到一家旅社暂住,包里的那几张薄纸沉甸甸的,它们宛若一双扼住我咽喉的黑手。我卸下包,走进浴室里淋浴。希望借助温热的水褪去身上的压力和疲累。淋湿的发还没有干透,我拖着疲劳的躯体走向前台。
“你是说一个看似书生的人来过这里对吧?”
“嗯嗯,是的。”我听前台人员的语气,我以为程笛在这里确实居住过几日。
“没有!不过我可以帮你查查。”
“嗯嗯。非常感谢!”
“噢,对了。你是干什么的?”
我知道一般旅社都有权维护顾客的隐私和信息,所以,我只能透露自己的身份。
“我是警察,刚好今天放假。”
“你们做警察的可真忙!休假了都还有事要做啊?”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事出突然呢?再说当事人是我私交好友。”
“嗯嗯,我可以把旅客登记表给你查看。”
“谢谢了!”
“没事,我这小店以后还指望着你们警察照顾照顾呢!”
我仔细地看着登记表上的姓名。可惜,我没有找到“程笛”这个名字,带着失望,我回到了客房里重重地摔在床上。我半眯着眼,像是熟睡了,可是程笛的事让我不能安稳入眠。唉,你跑了那么远的路,只是为了摆脱怀旧的重负,你远征归来,船里满载的是悔恨。我暗暗地叹息。程笛就像被关在果核里一样,纵使身在封闭的果核中,他依然自以为自己是无限空间里的王。我自嘲般地笑了,或许是我不明白他的选择吧。我记起他曾经读给我的一首诗:没有人会拒绝与你共酌美酒甘露,然而生活的苦汁你必须独自品尝......成功、给予,是你生活的动力,然而没有人能够替你离世而去......我们必须一个一个地排队,穿越岁月磨难的狭长隧道而进入——
公路上,黄沙滚滚。远方还是远方,天的前面还是天。我突然有所感觉——山茶花又落了一瓣。人带着牵挂这才有了自己的精神支柱。程笛也是一样的。他牵挂着他的诗,就像涸泽之鱼牵挂蔚蓝的大海一样。
不知不觉,一宿过去了。我这才察觉人海茫茫中寻找一个虔诚的前行的人是困难的。哪怕我是一个警察,因为人力总归有限。第二天,旅社清洁人员敲响了我入住的客房。我知道我今天要继续寻找程笛的踪迹。对于每个人而言,我们都有着自己的职责。诗人要寻找他的诗国,警察要解决他的问题。或许,我不应该去寻找程笛。但是,如果我不去寻找下去,我会迷失自己。或许,对于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
“您好,这里的客服您是否满意。”离开前,前台人员出于流程对我询问。
“这里服务是蛮好的。”
“希望下次再来。”
“一定。”
“请等会先生,请你在这本提议本上写些对本旅社的建议?”
“一定要写吗?”
“其是,不一定要写的。不过,我希望旅客都能认真地提出建议,在这样,我才能把店面做得更好。”
“看不出,你挺有前瞻性的。”
“前瞻性?”
“额......就是......做事想得挺远的。”
“那是,我可是靠这养家糊口的。”
我接过纸笔一页一页地翻看。突然,我的目光被一个有趣的签名冻住了。程笛在写自己的“笛”字时,会习惯性地写少一点。我能十分确定他来这里住过。于是,我向前台人员问道。写下这个建议的客人。
“他啊!我记得有这么一个人。他穿着风衣,神色疲累。就像是家里老人了一样。”
“你还记得他离去时,去哪里了吗?”
“这个我不太记得清了。他和我聊了些,但是他并没有说他要去哪里?他真是个奇怪的人。对了,说到‘奇怪’,他还会跟我念他写的诗歌。不过就感觉,还是挺好的。”
这时,一个旅社清洁员路过我身旁,不巧听见了我和前台人员的对话。
“那个男人问了哪里有饭店?”她向我提供了一条线索。我也从她的口中得知程笛去了她推荐的那家名为“东北人”的饭馆。
我眼睛一亮,就干净利落地往那家“东北人”饭店走去。
一跨进挨着旅社不远处搭建的一间饭馆的门,便看见宽敞的大厅摆放着许多小桌子和椅子,不过,不知道是我来得不是时候,还是别的原因,我并没有见三四人一堆围桌而坐,也没有见谁正在解决自己的渴乏。我将约莫二十人的大厅扫视一遍,随便挑了处空座便坐了下来。
命运建造了一个圆形池子,绕着池子前行的人必定会在某个点相遇,然后若无其事地擦肩而过,如此则算非常幸运的了。有人在书中写道,在昏暗的伦敦,某人朝夕睁圆了眼睛,跑断了腿一直在人山人海中苦苦追寻却始终难遇的那人,竟然在仅隔一壁的邻家眺望着黑褐色的天空,即使这样,他们依旧无缘相逢,或许这一辈子都无缘相逢,甚至尸骨化为舍利,坟头杂草丛生依旧无法相逢。命运用一道墙将有意识相逢的人终古两隔。
“哟!有客人来了!”一道洪亮的嗓门声响起。“您要点什么吃的,小店里有许多特色菜。”
“这里是‘东北人’吧!”
“这里是‘东北人’。”
“米饭是不是东北特色的大米啊?”
“哟,瞧不出来,您还是行家啊。没错,这里的米饭用的都是‘东北’大米。”
我随便叫些了菜,便和店主有意无意地闲聊开来。
“要不要喝些茶,别看我这店虽然有些小,可是生意却做得不赖,茶也备了一些。”
“哟,连茶叶都备了些?”
“老板,你说你这里生意不错,不过怎么今天怎么冷清啊?”
“别提了,一提我就来气。最近这几天也不知是不是出门没瞧黄历。客人都给我吓走了一些。”
“噢?这是怎么一回事?”
“那天,运气差。我店里来个想吃白食的家伙。”
“吃白食?还有这样的人?”
“不过说来也怪,这人长得白白净净的,一副读书人的模样。我记得他说自己是个诗人。”
“诗人?你知不知道他叫什么啊?”
“这个我倒是不知道,因为他也没说。咦,大兄弟你好像认识这个人是不是?”
“这个......这个,不算认识了,只是听着觉得熟悉,或许我真的认识也说不定.......”
我转过头看着门外时而驶过的车辆,深呼口气。然后给自己点燃了一支烟。店主看了我一眼,见我并没有打断他的意思,他便继续说下去了。
“那后来呢?”我打破了短暂的沉默。
“后来,那小子也挺有意思的。他竟然说念一首来换一顿饱。”
“念诗来换一顿饱?”
“也是挺有意思的。”
“可不是嘛!可大兄弟您说,我要听诗作甚啊。我这只是个小本买卖,所以,我说了他一顿。他便走了。”
“哦?那你还记得他念的那首诗吗?”
“这个......嘿嘿......我好像有些印象来着。”
店主越是使劲回想,便越是记不起来。这时,他叫出了他老婆。老板娘倒是厉害,通过她那红如玫瑰的唇演绎出了那首《从前我很少遇见月亮》——从我记事起,月亮便远远躲着我,在夏日的路边上,我抬眼望着晚空,月亮慢慢走远,藏进了云里。我想应该是自己太年轻,太懵懂。我想我应该快快老去,在竹林间建一栋茅房,把篱笆和屋顶都缠上金色的叶子,可叶子落得比时间还快,当我拾起,它早已枯黄。从前我很少遇见月亮,后来我们谈论梦想和远方,你问我远方在哪?我指着月亮。我问你远方在哪?你却说,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
我叹息。诗人是世上最发不了财的营生,同时又是世上最需要金钱的营生。文明诗人必须靠他人的金钱才能吟咏出诗来,靠他人的金钱才能过上理想的生活。
“对了,你知道他往哪个方向去了吗?”其实,我知道饭店老板和老板娘又怎么知道程笛的去向呢?这个问题就如同藏在水底的藻草一样,看不到艳阳当空。程笛则像被风吹落的蒲公英,没有根茎、没有方向。线索就这样的断了。我心想仙人餐朝霞,叽琼华。诗人的食物虽是幻想,而没了从容就不可能耽于美丽的幻想,没了财产保障就无法实现美丽的幻想,要知道二十一世纪的诗趣与唐宋时代的风雅截然不同。
在饭馆里逗留了一小会,我便离开了。其是,我也不知道我应该往哪个方向走。现在,我的面前就好像有许多岔路。黄叶林中,两条岔道各奔一方。可惜我无法同时涉足,我一人独行,伫立良久,朝其中一条路极目眺望,直到林深草密之处......而我选择了另外一条路,一样平坦,一样美好,这条路芳草萋萋,更少人践踏。或许更令人向往......虽然这两条路极为相似,都曾有过往的足迹......那天早晨两条路都落叶满道,尚无踩踏沾染的痕迹。啊,我把第一条路留待他日再寻访,明知道路绵延无尽,再回首只怕痴想......岁月经年,在某个地方......我回首岁月轻声叹息。林中两条路岔道而行......我选择了行迹稀疏的那条,从此开始了全然迥异的人生......其实,我没有勇气选择行迹稀疏的岔道,我早已安然于平稳的生活。我只是感叹程笛那毅然的决心以及选择行迹稀疏之路的勇气。
我也清楚地知道,我一个人是找不到程笛的下落的。带着些许的遗憾以及失落,我坐上长途大巴回到了家中。与此同时,我也向局里报了案,希望能够有同事帮我找到这位真正的诗人——我儿时的发小。就这样,不知不觉就过了两个星期。不过,警察的力量还是不可小觑的,同时,我也不得不感慨警务人员办事效率之快。不过,这已经是在我收到程笛的信之后的事情了。
田野兄亲启:
悲剧终于来临。我早就料知悲剧必会来临。料知悲剧会来临却任其发展不伸出只手阻止,是因为我深知凭我的只手根本就是无能为力。我的人生是一场晦暗的风暴,星星点点,漏下明晃晃的阳光。但是,这只是我的半部人生。我其实知道我离家外出后,你一定会想尽方法来寻找我,正由于我抱着与你相见的希望,我才永远认为最崎岖的路是最好的路。就像我在寄给的你日记里说的,我一路上仿佛吟游诗人一般,奋力的创作。可是,一路上的经历让我明白了叔本华说的那句话——要么庸俗,要么孤独。我自认为自己的脸是拒绝世界的脸,可现实让我明白,我的脸是被世界拒绝的脸。与此同时,我也知道幸福感这种东西,会沉在悲哀失望的河底,虽然隐隐发光仿佛砂金一般,可是肉眼凡胎的我早已失去了辨认的能力。
于此,我也知道了悲剧比以往的一切都要伟大得多。有人以死亡能终结万难来说明悲剧的伟大。如果说因为它能陷人于无可挽回的命运深渊而无法脱逃,我现在已然认同。我突然发现自己的食指与拇指之间静静地躺着短粗的钢笔,像握着一把雅致的枪。我只需轻轻地扣动扳机——诗国就会打开大门迎接我,那血红的花朵瞬间绽放,汇成枝蔓印在书写的稿纸上。
你我都是诗的爱好者,不同的是,我是诗人而你却是个警察。可是我们都具有对方没有的优势——你更加的理性,而我则是更加的感性。我知道你一定知道威尔科克斯,也知道他的悲伤。我就像极了他笔下在悲伤后,人们转身离去的孤独者。就连叹息一下,空气也将湮没无声。因为在这个欢愉的世界,我只能穿过磨难狭长幽暗的隧道。
我是一个拥有花的人,拥有花的人是不需要神祗——
我读罢信,一时不知做什么。信像尸体般整齐的摆放在桌案上。写有“程笛......笔”几个字的尾端显得十分刺目。因为我知道这是他的亲笔,而不是有歹意的欺骗信。
果然,在第二天我接到了局里的通知。我要找的疑似程笛的男子自杀在火车站冰冷的铁轨上。我赶到局里,从现场的照片上已经辨认不清男子的身份。不过他那褐色布封面的日记本以及日记本里的日记让我确信了他的身份。
日记本里写下这样一段话——
死去的人在死亡里腐烂,活着的人在生活里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