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本标准中出现的“以上”,均包括本数值或本部位。
1.1脑膜的结构损伤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10级1.2 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
颅脑损伤导致极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20),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1级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34),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2级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34),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3级颅脑损伤导致中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49),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4级注:①护理依赖:应用“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来判断护理依赖程度。 ②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③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均需护理者;(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三项或三项以上需要护理者;(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需要护理者。
1.3 意识功能障碍
意识功能是指意识和警觉状态下的一般精神功能,包括清醒和持续的觉醒状态。本标准中的意识功能障碍是指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
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1级注:植物状态指由于严重颅脑损伤造成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命令,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有睡眠-醒觉周期,不能理解和表达语言,能自动睁眼或刺激下睁眼,可有无目的性眼球跟踪运动,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
2.1 眼球损伤或视功能障碍
视功能是指与感受存在的光线和感受视觉刺激的形式、大小、形状和颜色等有关的感觉功能。本标准中的视功能障碍是指眼盲目或低视力。
双侧眼球缺失1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5级2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4级3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3级4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2级5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低视力1级6级一侧眼球缺失7级2.2 视功能障碍
除眼盲目和低视力外,本标准中的视功能障碍还包括视野缺损。
双眼盲目5级2级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5°2级双眼盲目大于等于4级3级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10°3级双眼盲目大于等于3级4级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20°4级双眼低视力大于等于2级5级双眼低视力大于等于1级6级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60°6级一眼盲目5级7级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5°7级一眼盲目大于等于4级8级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10°8级一眼盲目大于等于3级9级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20°9级一眼低视力大于等于1级。10级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60°10级注:①视力和视野
级别低视力及盲目分级标准最好矫正视力最好矫正视力低于最低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低视力10.30.120.10.05(三米指数)盲目30.050.02(一米指数)40.02光感5无光感如果中心视力好而视野缩小,以中央注视点为中心,视野直径小于20°而大于10°者为盲目3级;如直径小于10°者为盲目4级。
本标准视力以矫正视力为准,经治疗而无法恢复者。
②视野缺损指因损伤导致眼球注视前方而不转动所能看到的空间范围缩窄,以致难以从事正常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2.3 眼球的晶状体结构损伤
外伤性白内障10级注:外伤性白内障:凡未做手术者,均适用本条;外伤性白内障术后遗留相关视功能障碍,参照有关条款评定伤残等级。
2.4 眼睑结构损伤
双侧眼睑显著缺损8级双侧眼睑外翻8级双侧眼睑闭合不全8级一侧眼睑显著缺损9级一侧眼睑外翻9级一侧眼睑闭合不全9级注:眼睑显著缺损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2.5 耳廓结构损伤或听功能障碍
听功能是指与感受存在的声音和辨别方位、音调、音量和音质有关的感觉功能。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双侧耳廓缺失2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一侧耳廓缺失3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3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双侧耳廓缺失3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一侧耳廓缺失4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且双侧耳廓缺失4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4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5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且一侧耳廓缺失5级双侧耳廓缺失5级一侧耳廓缺失,且另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6级一侧耳廓缺失8级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9级2.6 听功能障碍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4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81dB5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5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6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6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1dB7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7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1dB8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8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1dB9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1dB9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26dB10级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10级3.1 鼻的结构损伤
外鼻部完全缺失5级外鼻部大部分缺损7级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8级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8级一侧鼻翼缺损9级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10级3.2 口腔的结构损伤
舌缺损大于全舌的2/33级舌缺损大于全舌的1/36级口腔损伤导致牙齿脱落大于等于16枚9级口腔损伤导致牙齿脱落大于等于8枚10级3.3 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
本标准中的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是指语言功能丧失。
语言功能完全丧失8级注:语言功能完全丧失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功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耳鼻喉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
4.1 心脏的结构损伤或功能障碍
胸部损伤导致心肺联合移植1级胸部损伤导致心脏贯通伤修补术后,心电图有明显改变3级胸部损伤导致心肌破裂修补8级4.2 脾结构损伤
腹部损伤导致脾切除8级腹部损伤导致脾部分切除9级腹部损伤导致脾破裂修补10级4.3 肺的结构损伤
胸部损伤导致一侧全肺切除4级胸部损伤导致双侧肺叶切除5级胸部损伤导致同侧双肺叶切除7级胸部损伤导致肺叶切除7级4.4 胸廓的结构损伤
本标准中的胸廓的结构损伤是指肋骨骨折或缺失
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12根肋骨骨折8级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8根肋骨骨折9级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4根肋骨缺失9级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4根肋骨骨折10级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2根肋骨缺失10级5.1 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
咀嚼是指用后牙(如磨牙)碾、磨或咀嚼食物的功能。吞咽是指通过口腔、咽和食道把食物和饮料以适宜的频率和速度送入胃中的功能。
咀嚼、吞咽功能完全丧失1级注:咀嚼、吞咽功能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5.2 肠的结构损伤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90%1级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75%,合并短肠综合症2级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75%4级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全结肠、直肠、肛门结构切除,回肠造瘘4级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切除,且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5级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50%,且包括回盲部切除6级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50%7级腹部损伤导致结肠切除大于等于50%7级腹部损伤导致结肠部分切除8级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瘢痕形成10级5.3 胃结构损伤
腹部损伤导致全胃切除4级腹部损伤导致胃切除大于等于50%7级5.4 胰结构损伤或代谢功能障碍
本标准中的代谢功能障碍是指胰岛素依赖。
腹部损伤导致胰完全切除1级腹部损伤导致胰切除大于等于50%,且伴有胰岛素依赖3级腹部损伤导致胰头、十二指肠切除4级腹部损伤导致胰切除大于等于50%6级腹部损伤导致胰部分切除8级5.5 肝结构损伤
腹部损伤导致肝切除大于等于75%2级腹部损伤导致肝切除大于等于50%5级腹部损伤导致肝部分切除8级6.1 泌尿系统的结构损伤
腹部损伤导致双侧肾切除1级腹部损伤导致孤肾切除1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双侧输尿管缺失5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双侧输尿管闭锁5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另一侧输尿管闭锁5级骨盆部损伤导致膀胱切除5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尿道闭锁5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7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7级腹部损伤导致一侧肾切除8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8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另一侧输尿管狭窄8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8级腹部损伤导致一侧肾部分切除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闭锁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尿道狭窄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膀胱部分切除9级腹部损伤导致肾破裂修补10级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10级骨盆部损伤导致膀胱破裂修补10级6.2 生殖系统的结构损伤
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睾丸缺失3级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睾丸完全萎缩3级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睾丸缺失,另一侧睾丸完全萎缩3级会阴部损伤导致阴茎体完全缺失4级会阴部损伤导致阴道闭锁5级会阴部损伤导致阴茎体缺失大于50%5级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输精管缺失6级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输精管闭锁6级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输精管缺失,另一侧输精管闭锁6级胸部损伤导致女性双侧乳房缺失7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子宫切除7级胸部损伤导致女性一侧乳房缺失,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8级胸部损伤导致女性一侧乳房缺失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子宫部分切除9级骨盆部损伤导致子宫破裂修补10级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睾丸缺失10级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睾丸完全萎缩10级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输精管缺失10级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输精管闭锁10级7.1 头颈部的结构损伤
双侧上颌骨完全缺失2级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2级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2级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失3级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24枚3级一侧上颌骨完全缺失3级一侧下颌骨完全缺失3级一侧上颌骨缺损大于等于50%,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4级一侧下颌骨缺损大于等于6cm,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4级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4级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20枚5级一侧上颌骨缺损大于25%,小于50%,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5级一侧下颌骨缺损大于等于4cm,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5级一侧上颌骨缺损等于25%,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6级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且伴发涎瘘6级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16枚7级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12枚8级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8枚9级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4枚10级颅骨缺损大于等于6cm210级7.2 头颈部关节功能障碍
单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6级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6级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度8级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10级注:张口困难判定及测量方法是以患者自身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列垂直置入上、下中切牙切缘间测量。正常张口度指张口时上述三指可垂直置入上、下切牙切缘间(相当于4.5cm左右);张口困难I度指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入食指和中指(相当于3cm左右);张口困难II度指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入食指(相当于1.7cm左右);张口困难III度指大张口时,上、下切牙间距小于食指之横径。
7.3 上肢的结构损伤,手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双手完全缺失4级双手完全丧失功能4级一手完全缺失,另一手完全丧失功能4级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90%8级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70%6级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50%7级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7级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8级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30%8级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10%9级双上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10cm9级双上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10级一上肢三大关节中,因骨折累及关节面导致一个关节功能部分丧失10级注: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其中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食指、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18%,其中末节指节占8%,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3%;无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能的9%,其中末节指节占4%,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2%。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其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第四、第五掌骨各占1%。本标准中,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方式累加计算的结果。
7.4 骨盆部的结构损伤
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8cm7级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8cm7级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6cm8级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6cm8级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9级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9级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2cm10级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2cm10级7.5 下肢的结构损伤,足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6级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8cm7级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7级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7级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7级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6cm8级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足弓结构破坏大于等于1/38级双足十趾完全缺失8级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8级双足十趾完全丧失功能8级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9级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9级双足十趾中,大于等于五趾缺失9级一足五趾完全丧失功能9级一足足弓结构破坏大于等于1/310级双足十趾中,大于等于两趾缺失10级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2cm10级一下肢三大关节中,因骨折累及关节面导致一个关节功能部分丧失10级注: ① 足弓结构破坏:指意外损伤导致的足弓缺失或丧失功能。 ② 足弓结构完全破坏指足的内、外侧纵弓和横弓结构完全破坏,包括缺失和丧失功能;足弓1/3结构破坏指足三弓的任一弓的结构破坏。 ③ 足趾缺失: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7.6 四肢的结构损伤,肢体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1级三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1级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1级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1级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2级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且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2级二肢完全丧失功能2级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3级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3级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4级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5级一肢完全丧失功能5级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6级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9级注: ① 骺板:骺板的定义只适用于儿童,四肢长骨骺板骨折可能影响肢体发育,如果存在肢体发育障碍的,应当另行评定伤残等级。 ② 肢体丧失功能指意外损伤导致肢体三大关节(上肢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或下肢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功能的丧失。 ③ 关节功能的丧失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7.7 脊柱结构损伤和关节活动功能障碍
本标准中的脊柱结构损伤是指颈椎或腰椎的骨折脱位,本标准中的关节活动功能障碍是指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
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7级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50%8级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25%9级7.8 肌肉力量功能障碍
肌肉力量功能是指与肌肉或肌群收缩产生力量有关的功能。本标准中的肌肉力量功能障碍是指四肢瘫、偏瘫、截瘫或单瘫。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3级)1级截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且大便和小便失禁1级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2级)2级偏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2级截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2级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3级)3级偏瘫(肌力小于等于3级)3级截瘫(肌力小于等于3级)3级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4级)4级偏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2级)5级截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2级)5级单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5级偏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3级)6级截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3级)6级单瘫(肌力小于等于3级)6级偏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4级)7级截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4级)7级单瘫(肌力小于等于4级)8级注: ① 偏瘫指一侧上下肢的瘫痪。 ② 截瘫指脊髓损伤后,受伤平面以下双侧肢体感觉、运动、反射等消失和膀胱、肛门括约肌功能丧失的病症。 ③ 单瘫指一个肢体或肢体的某一部分瘫痪。 ④ 肌力:为判断肢体瘫痪程度,将肌力分级划分为0-5级。 — 0级:肌肉完全瘫痪,毫无收缩。 — 1级:可看到或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 — 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肢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 — 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动作,但不能对抗外加的阻力。 — 4级:能对抗一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 — 5级:正常肌力。
8.1 头颈部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
皮肤的修复功能是指修复皮肤破损和其他损伤的功能。本标准中的皮肤修复功能障碍是指瘢痕形成。
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2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90%2级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3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80%3级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4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60%4级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且小于8%5级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50%5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40%5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20%6级头部撕脱伤后导致头皮缺失,面积大于等于头皮面积的20%6级颈部皮肤损伤导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颈前三角区面积的75%7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24cm27级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且小于5%8级颈部皮肤损伤导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颈前三角区面积的50%8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18cm28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12cm2或面部线条状瘢痕大于等于20cm9级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6cm2或面部线条状瘢痕大于等于10cm10级注: ① 瘢痕:指创面愈合后的增生性瘢痕,不包括皮肤平整、无明显质地改变的萎缩性瘢痕或疤痕。 ② 面部的范围和瘢痕面积的计算:面部的范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眼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和腮腺咬肌部。面部瘢痕面积的计算采用全面部和5等分面部以及实测瘢痕面积的方法,分别计算瘢痕面积。面部多处瘢痕,其面积可以累加计算。 ③ 颈前三角区:两边为胸锁乳突肌前缘,底为舌骨体上缘及下颌骨下缘。
8.2 各部位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90%1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60%1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0%2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70%3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40%3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60%4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0%5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20%5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40%6级腹部损伤导致腹壁缺损面积大于等于腹壁面积的25%6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30%7级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10%7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0%8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9级注: ① 全身皮肤瘢痕面积的计算:按皮肤瘢痕面积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来计算,即中国新九分法:在100%的体表总面积中:头颈部占9%(9×1)(头部、面部、颈部各占3%);双上肢占18%(9×2)(双上臂7%,双前臂6%,双手5%);躯干前后包括会阴占27%(9×3)(前躯13%,后躯13%,会阴1%);双下肢(含臀部)占46%(双臀5%,双大腿21%,双小腿13%,双足7%)(9×5+1)(女性双足和臀各占6%)。 ② 烧伤面积和烧伤深度:烧伤面积的计算按中国新九分法,烧伤深度按三度四分法。III度烧伤指烧伤深达皮肤全层甚至达到皮下、肌肉和骨骼。烧伤事故不包括冻伤、吸入性损伤(又称呼吸道烧伤)和电击伤。烧伤后按烧伤面积、深度评定伤残等级,待医疗终结后,可以依据造成的功能障碍程度、皮肤瘢痕面积大小评定伤残等级,最终的伤残等级以严重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