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毕业后第一次见到沈茉。
她坐在西藏风格的酒吧里,一只手扶额偏头看着窗外,面前一杯长岛冰茶,红色的指甲轻叩杯口,和黑色肃然的长大衣相宜得章。眉眼淡淡的寂寞融进了这间屋子自由随性的装饰里,美得惊心动魄。
我想起来大学时候的她,一头短发,完全没有女人味,现在出落得大方漂亮。忽然想到,岁月给一个女人的东西,不仅仅只有皱纹。与此同时,我想到了另外一个人,只是还没来得及回忆。
“你来了。”
她抬眼看着我。
我有点惊讶这种对于许久不见的人的打招呼方式,顺势嗯了一声坐下。
大学时候,我们俩并不要好,只是偶尔见面的寒暄,就是稍微比陌生人好一点的那种关系。
我思考着要说什么。
她说:我记得你爱喝烈酒,原来这就是你说的长岛冰茶。
我笑了一下:其实我已经很久都不喝酒了。
她皱眉,犹豫一下还是把杯子推到我面前。
“你把剩下的喝了,我给你讲故事。”
我没有接话,虽然我早就知道这个故事。
沈茉的脸红红的,大概是真的不会喝酒。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看见她的眼眶红红的。微卷的刘海蓬松地垂着。看不真切。
要想知道学校里的事情,不管什么,只要去贴吧,一定会有人知道,或者是一定会有人爆料。不记得具体的时间了,沈茉被人爆出了网恋,在这个虚荣心爆棚的年代,其实网恋的人那么多,沈茉只是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所以成了倒霉的那一个。
流言蜚语真的能杀人。但是沈茉挺住了。
从此我记住了这个姑娘。
沈茉轻轻碰了一下我的脑袋,抿嘴笑了:没想到你的酒量真的是这样好。
在我回忆的这段时间里,面前的长岛冰茶不知觉已然下肚。
沈茉的眼神变得悠长深邃。絮絮叨叨地开始说话。
你应该知道我大学喜欢的那个人吧,他是我见过最有才华的男人,即使是现在,我也依然是这么认为的。大学毕业以后,我不顾家人的反对到了他的城市,一切顺理成章,我们成了男女朋友,但是我真可笑呢,到现在我才发现他的不情愿。
沈茉叹气,没有看我,仿佛在自言自语。我心里有点难过,即使是现在,谈起这个男人的时候她的眼睛依然是亮亮的。
她不再说话,目光呆呆看着窗外。
我和沈茉的相识是我的主动勾搭,这么多年来,她说我是她的闺蜜。
男人现在暂且叫他K吧,沈茉在新的城市安家,因为认真的工作态度很快得到老板的赏识,得到了一份体面的工资。她从来不给我打电话,但是一定不会忘记发短信告诉我她所有的事,她说K很温柔,对她很好,描绘的幸福无以复加。
那时候我真的是有点羡慕的,用温柔这个美好的词形容一个男人,一定是相爱极了。
感情这种事,爱的时候是两个人的事,不爱了却变成了一个人的事,心理学上来说,两个人在彼此的心里坐标会慢慢变得不一样,女人y坐标的值会越来越小,男人y坐标的值会越来越大。
简单说就是,女人会越来越爱,而男人会越来越淡。
我在半年后接到沈茉的电话,她在哭。
电话的震动在黑夜里显得无比狂躁。那是凌晨三点,我一下子肾上腺素冲到头顶,感觉冒了一身汗。
她在电话那头轻轻抽泣,绝望和无奈的情绪也包裹了我。
突然有点说不出话。
“你怎么了?”我淡定地问了一句,保持着理智,这种时候,应该给她安全感。
沈茉没有回答我,还是轻轻的哭,对的,声音很轻很轻,仿佛只要一挂了电话,她就会马上消失。仿佛从未来过这个世界。
过了一会,我听见一个焦急却温和的男声在叫沈茉的名字。
声音越来越近,我心想,应该就是那个男人了吧。
两分钟之后,沈茉那边掐断了电话。
我终于不再担心,听着他的声音我确定这个男人是爱着沈茉的。这样就好了,可是却再也睡不着,心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可说不上来。
一夜无眠,第二天我主动给沈茉打了电话。她的声音里满是疲倦和不安,那个神采飞扬笃定一切美好的少女,在难过。
沈茉问我:你说他到底爱不爱我?
“肯定爱啊。”我没有丝毫的犹豫,只是脱口而出了之后,我有点懊恼。
幸好沈茉的言语间终于有了点活力。我欲言又止,终于还是没有问那晚上发生了什么。她也没有说。
半个月后,沈茉给我发的短信里提到了这天晚上的事,她告诉我,K先生的前女友要从国外回来了。她看到K和那个女孩子在微信上聊天,所以就没有控制住情绪,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吵闹。
那一瞬间我的脑子真的短路了,写小说这么多年,我都没有写过这么又俗又烂的桥段。
我没有回复她。
如果爱情能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那么她一定是最不专一的,她会在同一个时间爱上两个人,她不知道更爱谁,在这个犹豫的路口,时间突然就帮她选择了故事的结局,然后,可能会追悔莫及。
而后的时间里,沈茉的情绪越来越不好,经常一点点的事情就大吵大闹,变得敏感和自私,闹过了之后又忙不迭是地和K先生道歉。
她说,我控制不住。
情若能自控,世上哪里来那么多的痴男怨女。
我知道沈茉这一生是栽在这个男人手里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绝望的她。掉落在城市的边缘,徘徊挣扎,对亦对,错亦对。
一年半之后,她回来了,我们仍然是约在这个酒吧见面,沈茉变得温柔妩媚,漂亮了太多。和大学时代比起来,多了几分韵味,也多了几分寂寞。
她笑着和我打招呼,依然明媚,我却觉得怪怪的,好像是什么都变了。其实这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一直在
故事的发展和我想的差不多,从知道沈茉要回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一切成了定局。
不过有一点觉得欣慰,K先生主动向沈茉提了分手,坦然告诉她还爱着前女友。在别人看来K先生可能狼心狗肺,可是我却知道,如果他不亲口说出来,撕烂沈茉的心。这个蠢到灵魂深处的姑娘,一定死心塌地。
他希望她幸福。
K先生也爱沈茉,一定爱,那么特别的姑娘,拼了命喜欢他的姑娘,他喜欢更忘不掉,只是在两个人之间,一定要有一个选择。
我有点好笑,情爱这么麻烦,干脆不要动心好了。
只是,沈茉的一腔孤勇超出了我的想象。
在家里待了三个月之后,她又准备回到K先生的城市,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她已经在去往飞机场的路上,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过了安检,隔着人群看着我,眼睛里有盈盈笑意。
她说,你别担心我,我不会死掉的。
我没管周围人的目光大喊着:沈茉你别傻了,别再去了。
我的声音带着哭腔。
原来有执念的人这么可怕,即使知道前面的路鲜血淋漓,也宁愿让自己流更多的血。即使会有新鲜的血液补充,可是流出的速度却越来越快。
然后,死掉。
她仍然是笑着朝我挥手,没有说话。
我的情绪在一瞬间爆发,有点歇斯底里。
沈茉你已经被放弃了,他不要你了。
听完这句话,沈茉的目光一下子变得哀伤起来,我看到了她眼中的痛惜和犹豫,可是就在下一秒,在我以为她改变主意的时候。
我看见她决绝的转身,消失在拐角处。
机场大厅里重新恢复了喧闹。
我在生气,后面她发来的消息,我已经不再回复,不管是好是坏,看了之后就会删除,这个朋友,就让她自生自灭好了。
后来。她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见到了K先生的现女友,知书达理,典型大家闺秀的模样。
沈茉说,她配得起他。
这句话里,我看到了祝福,也看到了自卑,表面上是放下了,其实却越陷越深。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在大理的洱海边给情侣拍照,他们纠结着要摆什么pose,看着他们似吵非吵,女生娇嗔的模样,我笑着按下了快门键。
一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沈茉的感情。
K的现女友并不知道沈茉的K先生的故事,因为两个人志趣相投,很快成了好朋友,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干很多事。
以前没发现沈茉这么有演员的天赋,爱的人在身边,把感情隐藏得滴水不漏,连她自己都被骗过去了,看着别人的爱情,眼中是祝福的羡慕,如此“波澜不惊”,一刀一刀地折磨自己。
我不知道,K先生会不会有那么一丝丝的愧疚。
这种乱七八糟的关系竟然持续了半年多。只是在在半年的时间里,我已经很少会收到她的短信。
万年不上扣扣的沈茉有一天突然分享给我两首歌。
谢安琪的《钟无艳》。
梁汉文的《七友》。
我失笑,沈茉是把自己当备胎了。有一句话说,女不听钟无艳,男不听七友。
这一刻我是有点愤怒的,回了她的消息:其实你连备胎都不是。
她过了好久才回我,只有失落,没有生气,她说:可是,我连钟无艳的才华都没有,不是钟无艳。
说实话,这句话让我彻底没了脾气,要是沈茉在我身边,我一定会抱着她痛哭一场,对的,你没有看错,是我哭。
我调侃着问她:傻缺,你是不是金牛座?
只是,过了很久,这一条消息她再也没有回复。
星座解析上说,金牛座一生只爱一个人,除了死亡,没有什么能抹掉她的爱。我想着,沈茉一定是金牛座,又笨又蠢,死心塌地的金牛座。
她记不住痛苦,忘不了快乐。
在我考虑着“五一”要去哪里潇洒的时候,4月29号的晚上,沈茉告诉我,她要和K先生们一起去若尔盖草原。
看到这句话,我刚刚喝的水差点喷出来,别人的二人世界,平时一直当电灯泡也就算了,沈茉这是准备把K先生抢回来么,我望着窗外,笑出声来。 果然是个有趣的姑娘。
果然,K先生的女朋友不乐意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并不惊讶,要是我,老是当电灯泡的这个女人现在能不能活着都是一个未知数。
K先生的女朋友声音很大:沈茉是不是喜欢你?
或许感情才是世界上最不能隐瞒的东西。
沈茉像只犯了错的考拉趴在门边上听着。
K先生犹豫了一下轻声说:以前是。
那你喜不喜欢她?姑娘的声音变得凌厉起来。
如果说以前的所有的一切都不足够让沈茉死心,那么听过这句话之后,沈茉即使不死心,心也死了。
K先生没有丝毫犹豫:不喜欢。
沈茉后来云淡风轻说:如果他说曾经喜欢过我,那我一定不会像现在这么绝望。
以前我一直觉得云淡风轻是个极度潇洒的词,现在看来,能用这个词的人,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出色的演员。
啪,只听见一阵玻璃碎的声音,有人的玻璃杯掉在地上,声音就在我耳边,快要冲破耳膜,玻璃碎渣扎在脸上,火辣辣地疼,好像还流血了。
很多很多血。
你没事吧。
一个厚重温和的男声声线在我耳边出现,轻轻飘进了耳朵里。
我从巨大缠绵叵测的回忆中回过神来,抬头看着K先生,泪流满面。他和沈茉说的一样,谈吐之间都是优雅和礼貌,浑身散发的魅力不得不让人喜欢,一个成熟的男人,所以沈茉才会拿命来喜欢。
只是此时此刻,我只想哭。
沈茉永远留在了大草原上,那天听过K先生和女朋友吵架的内容之后,她一个人走了出去,那么大的草原,而且是在晚上,没有方向感的人走出去自然是很容易迷失方向。
所有人都急疯了,但是救援的人还是在两天之后才找到沈茉。她整个身子蜷在一起,脸冻得青紫,微微皱眉,可是脸上依然有笑容,她是那么明媚的姑娘,明媚到让所有人心疼。手里的手机还闪着微弱的光,长发和沼泽的草裹在一起,生长进了这片大草原里。
K先生把她的手机递给我。
不知道怎么了,现在听来,K先生的声音很是嘶哑:对不起,上面有写给你的话。
我叹了一声,故事的结局我怎么也没有想到。
沈茉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意识已经涣散了许多,隔几个字就有一个错别字。
我竟然要死在这里,死在这个我深爱的地方,但是你相信我真的不是想死,你一定不要生气,我是想好好活着,和你成为最好最好的朋友,一起见证人生很多重要的时刻,看着对方长成最好的模样,我会永远27岁,永远比你年轻漂亮。
有什么东西滚进了热气腾腾的杯子里,转而消失不见。
我一直看不懂K先生的表情,也许是我不懂他的悲痛,不懂他隐忍的爱。
他想了想,还是开了口:其实我后来给我女朋友说的话她没有听到。
我抬眼,饶有趣味地看着他。
K先生低下头温柔说话,像是那些年少年表白的紧张和局促:我爱过她,只是选择了别人。
这段差点要流干我眼泪的爱情,在这一刻真有点小说的味道了。沈茉当时要是听见了这句话,会不会从此开始新的生活,不过也没什么,不管有没有这句话,她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
不知道K先生是什么时候离开的,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把人拖出长长的影子,情侣的影子叠在一起,我看着他们,走出很远很远。
在留给我那段话的后面,是留给K先生,我想了很久,还是没有把它给他看,让他记得沈茉一辈子,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对不起,我可能要让你愧疚一辈子了,不过从未后悔认识你,虽然忽明忽暗,但是你依旧是我的光,K先生。”
沈茉,你是他的钟无艳,也是他的夏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