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电力现货市场的信息扑面而来。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通知》显示,据地方政府意愿和前期工作进展,结合各地电力供需形势、网源结构和市场化程度等条件,选择前述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组织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原则上应按现有电力调度控制区(考虑跨省跨区送受电)组织开展,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合并调度控制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成熟一个,启动一个。从这八个试点的排序中不难看出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再次被摆在了电改排头兵的位置。
8月15日,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也下发了一份加急文件《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工作方案》,其中规划了在南方区域将以广东为起步试点开展电力现货交易,并逐步推广并在2020年底前具备南方区域统一集中式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条件。
那么什么是电力现货交易,它对电力营销系统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我们知道以中发九号文为标志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心就是要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也就是要放开两头(发电侧和需求侧,包括售电公司),以电力交易中心为依托实现集中竞价交易。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先锋,2016年3月份广东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第一轮有售电公司参与的集中竞价交易。包括后来陆续开展竞价交易的其它省份,其交易的品种停留在中长期交易,而彻底的电力市场化必然要求电力市场交易要走向现货市场的阶段,在业内有一句话叫“无现货、不市场”反映出电能的时间属性对于市场价格的决定性影响,峰谷电价就能很好地反应这一点。以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相配合才能形成灵敏的市场化价格传导机制,与现货市场相比,过去的中长期交易只能算是电力市场的预热阶段。
电力现货市场,一般是指日前、日内、实时的电能交易市场。电改文件中对于电力现货交易设定的初期目标,是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远期目标则是建立以中长期交易作为市场交易主体的避险工具,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实现电力经济调度,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
既然国家下如此大的决心搞现货市场交易,那么除了说明现货市场十分重要以外,还有一点就是其实现难度非常大,要实现现货市场交易根据我的粗浅理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难度:
其一:对于需求侧(客户或售电公司)和发电侧而言,对需求和发电出力的预测要从目前的按月进一步细化到按天、甚至按时,这对供需两端无疑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当然这也会成就专业的售电公司的价值;
其二:对于电力调度中心来说,其安全校核和实际调度运行的难度将大幅提升;
其三:由于需要考核到每小时(甚至更细粒度)的电量,因此对电网公司的计量自动化能力、营销系统的结算自动化能力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下面我们来重点看看这项改革措施对电力营销系统的影响及机会,从南方电网发布的《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到了市场营销部在现货交易推进过程中的职责是“负责制定与现货市场相适应的结算规范,负责根据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凭证,开展跨区跨省市场交易电费结算;负责组织开展与现货市场相适应的计量自动化、营销系统改造工作;负责各省现货市场建设方案、交易规则的对口内部审核。”以及在后面的实施要求中提出的第4点“适应的计量、营销系统。实现发电厂、市场用户分时电量的自动采集与保存记录;具备针对售电公司所代理的市场用户分时电量的归总统计等功能。”
从中,我们已经大体看出了对电力营销系统的影响,首先,我们看电力营销系统在市场化交易过程中的作用是什么?实现现货交易以后,电力营销系统对于市场化交易的作用没有发生变化,其一是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结算电量依据,其二是负责对市场化交易的结果的最终结算执行,我们知道由于我国电力市场的特殊性,电网公司作为国家最可信赖的市场主体担负了电力市场最终结算的职责。对于最终的结算的职责,在实现现货结算以后预计财务结算的频率还会以按月结算为主,因此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主要的变化来自于第一部分的提供结算电量方面,以按小时(甚至更细粒度)为单位的现货结算来看未来营销系统进行电量计算的频率大大加快,按每月30天计算,未来的结算频率将达到现在按月结算的30×24=720倍!考虑到未来工商业用户都将走向市场,可见由此带来的对系统计算性能、存储能力、自动化核算技术、计量自动化接口的稳定性、性能方面的挑战是前所未有的!而且按照南网的工作方案到2018年底前广东要具备试点的条件!
当然问题即商机,面对这些问题或商机我们得早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