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二十出头才第一次看三毛的书,之前听很多人谈起她,我只知道她有个很爱她的丈夫,她同样爱他,以及她去过撒哈拉,那个最大的荒漠。
我不敢想象她是如何脱离之前的生活,去在那个不同宗教,语言不通,又没有多少水的地方适应并很有情调的生活那么多年。也许她就是一个充满情调的人,也许是因为有荷西,也许就如三毛自己所说,她对这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好似她来过并属于这里――“我只看了一遍(《国家地理》介绍的撒哈拉),我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这是对她的全新认识,她如此的开朗乐观,我在她的笔下看不到一丝悲观的情调。她将那个处于坟场,门口就是垃圾堆的小房子装饰的格外有情调,好似它不属于那里,与周围格格不入,却让人流连忘返。
在我将这本书看到一半的时候跟我妈妈打电话,并讨论到了这个话题,我对三毛的了解也大多源于她。我羡慕她的生活,荷西赚钱,她打理家,无论走到哪里,总能融入当地生活,也无论生活如何窘迫,精神享受不可无。然后她反驳,“三毛不用荷西养,人家写的书就能赚很多。”我想也是,但那种生活状态我羡慕,而我又没有那种洒脱,所以也只能停留于此。
她在书中曾提到过一句话“每夜你上床时,一定要觉得――今天可着活了个够――那么你的一生都不会有遗憾。”三毛确实活成了这个样子,潇洒而又悲怆。
但我对她终究喜爱,我认为三毛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二十一世纪的女人,甚至比我们更超前,无论是思想还是生活品味,值得学习,却又学习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