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看见那盏路灯亮起
文 / 池塘鲤
半夜两点多钟,准备睡觉,关窗帘时忍不住看了正对窗口的小区围墙外的背街一眼,黑漆漆的街道突然闪起一个亮点,那是一盏路灯,我刚好看到它慢慢亮起的全过程。我见过那条街的夜晚,但未在那个位置见过路灯。不知道它是一直在那里,只是从未亮过,还是我从未赶上它亮灯的时间。
小区很安静,花园的树影构成了这画面的前景,围墙外的商铺早已打烊,时值冬天,那些习惯玩夜店吃宵夜的年轻人都已踪迹全无,远景中那陌生路灯的光就像违逆这寂静的某种声音,越过空间要和人交流。我忍不住伫立凝视,想象它是不是已到达最大亮度,这时它却开始慢慢暗淡,直至完全熄灭在黑暗里,没再亮起。
这不是一个灵异事件,因为太平常太偶然,甚至也没有意义。写下它是因为那盏灯占据了我生命里的十几秒,或许换个说法,我独占了它的一生。它是不是一盏坏掉的灯,是不是每天深夜都这么明明灭灭,我不知道,但是那个天静地寂好像只剩一个人的夜晚,它亮了,我恰巧看见了。
1.头骨
父母是老师,十岁之前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一个中学里,中学地处丘陵地带的一片坳地,除了几幢教学大楼,教工宿舍,和学校操场,几乎三面被小山环绕。小山上是附近农民承包的果林,几乎都种的橘子,低矮的橘子树成为学校里教工的小孩们的乐园,成熟之后的橘子有人看守,小伙伴们便每每在小橘子刚长出小兵乓球大小时,便爬上树,选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坐下,摘下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青疙瘩,用小小的指头抠开,大嚼着比生醋还酸的果子,娇嫩指尖剥得出血,牙齿酸得几天嚼不动食物。
那时的日子总是很漫长,曾和小伙伴结群呼啸,跑过八座山还捱不到日头下沉。那时我们这群小孩是学校里学生的公害,学生上晚自习时,我们在楼下的水泥地上跳格子,大吵大闹。操场上的沙坑永远有我们挖好的陷阱——掏出一个个小坑,上面覆上小树枝,搭上树叶,纸,然后轻轻撒上沙做伪装,每当有学生上体育课,沙坑边必然围着一圈小屁孩,又紧张又兴奋地等着学生们的脚踩上一个又一个陷阱,然后在哎哟和呵斥声中一哄而散。
有一年,开垦山丘的农民们误挖了一片墓地,挖出来不少白骨,似乎引起了一些骚动,最后那片山还是开垦成了果园,遗骸到底是迁走了还是重新掩埋了我也不知道。但是就像不甘心般,白骨们却派出了一个代表,拜访了大人们的孩子。
那一天我们上山玩,在翻露的泥块中发现了一颗头骨,几乎完整的人头骨。
围成一圈的大小孩子中不知道是谁踢的第一脚,那颗白色头骨带着泥土骨碌着滚了几米,引发了女孩们的尖叫,于是男孩们在那百无聊赖的日子中找到了特别乐趣,他们故意把头骨踢向女孩,女孩们择路而逃,就这样一路尖叫笑闹着把头骨从山上踢到了坡下,熊孩子们在操场上展开了一场足球赛——传球,接球,飞射,目标——吓唬女孩。
我忘了那颗人头骨是怎么滚到我面前的,时间像被拉慢,慢得我看清了太多细节:我看清了它黑洞洞的眼,焦黄的牙以及掉了半截的下颌,我还看见了它头盖骨上的红色印迹,就像那个时代玩抓子游戏的农村女孩把猪骨抹上的红墨水……我飞起一脚把它踢远,然后一路狂奔着逃回了家。
这个恶作剧最后似乎是被大人们制止了,熊孩子们被批评了一通。我不知道大人们是怎么处理那颗人头骨的,但是第二天,一个谣言就在孩子之中流传起来,他们异常笃定地说那些踢了人头的,晚上睡觉时那个人头就会来咬他们的脚。
我仍记得那时的惶惶,虽然谣言只是那个恶作剧的尾巴,很可能是那些被吓到的孩子们的一记回马枪。但这尾巴却缠着记忆,让恐惧源源不绝地冒出来。或许嬉戏着的孩子们那一刻踢着的只是球,而我知道自己踢的是一颗人头。
那颗人头吓醒了我很多个深夜,但它没有来咬我的脚,只是咬着我的记忆,像要嵌进牙印。这也许是我对“死亡”的第一个确切印象。我们太年轻,初到尘世,撒丫子撒着欢,死亡离我们很近,但死亡的概念却离我们太远。就像那个死去的陌生人的头骨,被我们翻出来,又踢开去。从阳光下,到深夜里。
2.砚台
小学二年级开始有了书法课,老师会准备墨汁,发练习纸,但孩子们要自己带毛笔和砚盘。在那个家家都很穷的时代,在那处于城乡之间主要是农村孩子的小学校,没有谁有啥像样的砚盘,作为教师家庭里的孩子,爸爸给我找了一个旧砚台,圆圆的,暗红色,不知道是竹制还是塑料的,很轻,但它至少是一个砚台的外貌,比起大多数同学带的瓶罐碗碟,这砚台无端生出几分尊严来。
学校建在一个小山坡上,下面是一个丁字路口,沿街的商铺前有一条水渠,于是我每天放学都撅着屁股在水渠边洗砚台,看着一团团黑色云朵从手指间晕开,在一个个小漩涡中消失。水渠应该是排雨水的,不算很脏,能看见沟底的苔藓。有一天也许因为下了雨,水位更高,我蹲着也能洗到,大概是因为这个更放松的姿势,砚台一不留神就从我手里滑落,像一只小圆船在小湍流中逍遥而去。
我记得它脱离我指尖时的触感,我也记得自己呆呆蹲在原地,一直看着它拐个弯不见。那是下班时间,汽车、自行车、各式鞋子的脚纷纷杂杂从我身边过去,我站起身把洗好的毛笔揣进书包里,发现全世界只有我知道有一只砚台跑走了。
那不是我第一次丢失东西,也肯定不是最后一次,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我目送它的那几秒钟就像人头滚到面前,时间被变慢了。之前的每一次清洗,在水的冲刷浮力和砚台的湿滑中我都觉得它会被冲走,直到这一天,那种抓不住的感觉有了结局,就像一个预谋已久的“失去”终于尘埃落地,就像一个怕死的人终于用自杀来结束了那不确定带来的惶惶终日。
当然那绝非我的蓄意,我后悔没有去追它。它很可能会被沟畔的杂草藤蔓兜住,我很可能能够把它捞回来。于是我无数次想象那砚台最后的命运,是被人捡了去还是埋进了沟泥?捡到的人会用它来做什么呢?
于是记忆里那条小沟渠一直流着,那只砚盘被藤蔓死死勾着,从未真正离去。
3.彩虹
十岁之后搬到城里,县城临江,沱江边有大片的卵石河滩,那是县城人们聚集的休闲场所,踏青春游,野餐放风筝,而对小孩子们最美的事莫过于烤香肠、戏水、捞贝壳。
关于烤香肠这件事,回想起来,那些被我们用报纸和树枝烤得半生半焦的香肠,在那个一周只能吃一两次肉的时代,实在是暴殄天物。永远精力无限又永远吃不饱的男生们,烤过蚂蚱蟋蟀蝉,还烤过河滩边的田地里长出的所有东西。
在一个暑假的黄昏,我们用一大卷报纸烤了一堆从各家偷来的最后储备的香肠,嘴巴吃得黑黑的孩子们,开始大餐后的戏水玩闹,感冒刚好的我没法去蹚水,就坐在鹅卵石上守着一堆各式各样的臭鞋,看着欢腾孩子们被天地放养般自在玩耍。
我从来不缺乏坐在一旁看别人玩的经历,幼儿园时,穷学校没有滑梯,用长条桌搭了一个,成为小朋友仅有的几件热门游戏。长条桌很稳固,但是桌面并不平滑,时不时会有木屑翘起来,在我仅有的几次滑滑梯经历中,最后一次就是被木屑深深刺进了小小的手掌里,那之后我便再没玩过那无比热闹的简易滑梯,只是站在旁边看着。就像小学时去春游,爸爸做的风筝因为找不到青竹而用的黄竹条,太重飞不起来,那一天我也坐在小斜坡上,一直看着同学们飞满天的风筝思考人生。
于是这一天我也习惯性地看天,然后我就看见了那条横跨在河滩和远山的彩虹。在我的生命中很早就认识彩虹,几岁时爸爸买给我和妹妹的蜡笔盒封面就是彩虹,大姑送的笔记本上也画着彩虹,电视里的一休哥每集片头都从彩虹桥上走过……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活的彩虹,它没有那么艳丽夺目、色谱分明,但它那么高远那么真实,真实得无法触摸。
我确信我是那天第一个看到彩虹的孩子,因为我蹦起来高呼叫唤后,戏水打闹的伙伴们才抬头看到那绮丽于天空的色彩之桥,他们舞起手,跳踏着水花,发出欢呼声。
那道虹只持续了十多秒,就像它需要雨后,阳光,水边这些条件的叠加,它还需要我正好“看见”,就像那个冬天,深夜,亮起来,又熄灭了的路灯。也像那个滚到我面前的头骨,和那个我眼睁睁失去的砚盘。
2016-03-20春分/22:42
Pool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