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有没有被我的标题骗进来?
其实,不能算是艳遇吧,或者只是一场无疾而终的艳遇。我邂逅了他,可我们连一句交流都没有。可是,一眼万里!
可能有点儿夸张吧?可是我真的觉得,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其实我记不清他长什么样子了,但是,我记得那种小鹿乱撞,那种心漏跳了一拍的奇妙感觉。我记得,他明亮乌黑的眼睛,以及干净清爽的气质。
我以前,一直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我还问了一些要好的朋友,我问他们:喜欢一个人真的会有小鹿乱撞,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吗?他们说,没有那么夸张,可是真的是和普通的心情不同。
我一直不懂,不懂。
直到那天,一个人第一次去旅行。刚刚好,我来到一条恋爱巷,粉红与嫩黄的建筑,完全就是粉红泡泡的恋爱酸臭味。而且刚刚好,有一对新人在拍婚纱照,很美。
我一个单身狗,便默默掏出我的手机和自拍杆,准备自拍。可是刚刚走进去,就在我抬头一看的时候,刚刚好,没有早一秒,也没有晚一秒,就是那么巧,我看到了一双黑亮的眼睛。我们刚刚好对视了几秒,然后我尴尬地把头扭转,心虚地到处乱看。
真的,就在对视那几秒,真的心漏跳了一拍。我仿佛落在了他的眼睛里,溺水了,爬不出来了。然后我就在到处乱瞄中发现,他刚刚是站在拍照,而摄影者,是他的女朋友!
等我再回头,就看到他和他女朋友换了位置,变成他给他女朋友拍照了。我趁机再匆匆看了他一眼。其实,他长得很普通,不高,衣着清爽略微朴素。
然后,我就走了!离开了那条巷子!
其实这场艳遇,这场邂逅,只有两眼。脸盲的我,在返程的路上,已经记不清他长什么样子了。而且,其实他长得并没有多么好看。我一直喜欢长得高的男生,而他,其实不高。可是那时候我看到他的第一眼,是真的心动!
真的是很奇妙的一次艳遇。他让我知道,原来喜欢真的是可以心漏跳!
我知道,我可能一辈子都再不会遇见他!甚至,即使我遇见了,我也无法认出他。
但是,这种感觉,我觉得很美好。真的,很庆幸,在那一天,我选择去那个地方旅游,没有早一秒也没有晚一秒,我遇见了你,邂逅了心动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