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有三宝:花生、毛豆,大青岛
——我一个人的撸串史
夏天呼啦啦地就来了一片。花踊跃了,风温柔了,姑娘们的酥肩、脚踝、大长腿迎着热辣辣的阳光,晃得少年们眼花缭乱、夜不能寐。而那白天太明亮,我更爱傍晚——每个地方的傍晚都有不一样的味道,闭上眼睛就排山倒海扑面而来。
“绣花绣得累了,牛羊也下山了,我们烧自己的房子和身体生起火来……”为着这首歌,喜欢了这个词:牛羊下山。想想牛羊漫山遍野散落的粪便、它们踏过的青草碎成汁泥、不远处人家在炉灶塞进麦秸便升起袅袅炊烟,花布衣服的小女孩揣起一枚新下的鸡蛋,满手烂泥的小男孩掰断一根鲜嫩的甜杆儿……几乎就是我梦中的傍晚,哦不,还要有一丝海风咸香。我在那海边的城长大。
但今天不聊童年,如题,我们聊个串串。
最初
人生第一口羊肉串,是大概我十岁,或者不到十岁,爸带我吃的。东北的夜来得特别早,路上很早就一片漆黑,行人寥寥,一片清冷。那时在路边新冒出了一些人,自行车上驮着小炉子,风一吹飘来烟味特别好闻(但用我妈原话说,一股火葬场味儿……)。走近看,有细细的金属签子上串着细细的肉屑,付他一块钱,可以买5串,我至今记得第一次等它从生到熟时,我坐在爸爸飞鸽28单车前梁上,在北方的夜晚呵着气,搓冰凉的手,用满心细碎热切的期待,等好吃的!
广院
真正意义的撸串生涯,开始于大学。要说我还是命好,烤上,不,考上坐落于大北京朝阳区著名的定福庄的北京广播学院,这定福庄,正是深藏了八戒、田园,两家著名的烧烤的名胜之地。
八戒烧烤是个破院子,桌子从来不擦,板凳常常缺腿,价钱出奇便宜,小龙虾极为鲜美!要说那小龙虾,我怀疑就是传说中泥沟里掏出有无数寄生虫的那种,不过年轻嘛哪管这些,养生都是老咖在意的事,少年郎,够味儿高于一切。十块钱一盘子小龙虾,那时直接从泥沟挖出给我我都不介意。最好吃是酱汁,多多咸少少酸,浓浓鲜香还有丝甜,配几片馒头蘸着,整张盘子抹得干干净净,每次付钱走人时都多少有些留恋,回去的路上砸吧砸吧嘴,都觉得美。
田园烧烤档次高一些,虽然只有屁大点儿地方,但是一派木质感,并且屋里有厕所(放心喝啤酒之必备),田园最美是羊排和烤面包片,面包片上一层奶油,金灿灿软绵绵入口即化,好他妈的幸福。至于羊排,每个热爱大口吃肉的人都会懂的,用手撕起一条肋骨,用牙齿撕了它,咀嚼着满嘴肉香配咕嘟咕嘟半瓶啤酒,只觉得人生其他一切霎时成虚妄,唯酒肉可抚慰灵魂。
后来八戒倒了,田园也被拆迁,春鹏烤翅后来居上,成了定福庄撸串界大佬。春鹏多少有点枯燥,不辣微辣中辣变态辣无敌变态辣,再怎么搞都是鸡翅膀,好像也有别的,不过记不起了。也是好吃,点十串会被鄙视,开口就是三十五十串,一晚上还要加单无数次。2012年怀孕时候路过北京都忍不住找姑娘们又去吃了一顿,那屋子还是当年闷热的酒味汗味吵嚷声,有无比朝气蓬勃的师弟师妹在那里唱生日歌,心下感叹是有多年轻才会在春鹏烤翅过生日。匆匆,太匆匆。
背景音乐可以配古巨基当年还不是何书桓时唱过的很好听的歌:“路边摊,我和她,电影散场;路边摊,我和她,聊到打烊……”
蜀地
再吃串串就直接吃到了串串的鼻祖,到了四川。
(这些年不太写字的原因中,有最重要一条是:一旦提到四川,我就讲不出什么。)
上大学时第一次去成都,同班的哥们带我吃到了成都老火锅、玉林串串香、老妈兔头。一时惊艳!
俗话说得好,“没有金菊花,别吃重口味”你懂的。但偏偏周围又全是川妹子,撸串生涯突飞猛进。虽然我也常常怀念朝阳路上最惊艳的老六烤串,怀念长安大戏院后面小巷子里的大肥腰子,怀念我葫芦岛蘸着蒜蓉辣酱的小肉串和所有伴随我长大的极其鲜美海鲜……但是蜀地三年,我只管接受眼前,用尽全心全意去热爱了那时眼前仅有的三大类食物:火锅、鱼头、串串。
四川的串串属于那种无招胜有招的系列,外人吃只是麻和辣,内行会吃出麻辣讲究超多的,多少麻,多少辣,是否有糖,能否辣翻。外地人如我我愿意放几大勺蒜泥一点点香油,把所有串串油嗒嗒地蘸过一遍,吃一嘴蒜臭(能在一起无顾忌吃蒜的,也是真朋友)。其实这不算嗨,在那里,食物再美也比不上氛围,比不上水灵又爽朗的川妹儿,比不上时候再晚也一个电话就能喊出去陪我吃夜宵的小朋友们。那是一种即使地震了也要再往嘴里捞上几口才逃生的精神,老子不怕天塌,老子只怕不够巴适。
据说我出来上学之后那些小朋友也常常出去撸串,酒却是不怎么喝了。而我在远远的南京,有时吃东西也要点一份辣子,仿佛也是家乡味。
金陵
来南京参加招生考试时,红豆一岁半,我第一次离开她。夜夜睡不安稳。
全部考试都考完的那天,觉得自己糟糕透了,一路走到和会街尽头看见一家老九海鲜烤串,零零碎碎点了一堆,然后叫了两瓶啤酒。入夜,一女子独自吃串喝酒,老板娘看我的眼神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穿着的一只长筒靴崴掉了鞋跟,晚上回去还在酒店里发高烧。第二天一早买个502把鞋跟粘上,抱着必死的心情勉强糊弄完了面试(整场面试也不过是老师们看我总沉默,于是纷纷帮我聊了几句。)
后来居然真来到南京读书。开学初的日子,多亏了湖南路上的艾斯卡,超小的店,两张摇摇晃晃的破桌子,两个维族小伙总是笑嘻嘻的跟人搭讪两句。那时的我还没从带孩子的柴米油盐的生活中恍惚着没有完全走出,更没来得及去打开心扉交朋友,常常一个人走路走到湖南路,吃吃串,喝喝酒,末了在旁边买个驴肉火烧带回去晚上夜宵。一个人的生活,不算太坏。
后来我又吃了蒙乡缘的羊腿、潮汕粥公馆、北疆饭店、楼兰餐厅和晋家门的羊肉串,都好吃。渐渐地,爱吃的朋友顺着磁场聚到一起,开始可以呼朋唤友了。
我偏爱羊肉串中间那块香腻腻金灿灿的肥肉,一厢情愿地认为那肥肉才是羊肉串的灵魂。我生命中的很多东西都像这块肥肉,比如灵感、比如骄傲、比如错爱、比如损友、也比如酒……他们是于我而言是太重要的部分,那意味着一点点放肆、一点点嚣张、一点点脱离常态、一点点剑拔弩张。不必太多,但不能缺少这一些。
最后
当我们还没有品尝过何为“烧烤”的时候,一定是武侠片里夜晚林间或湖边的篝火迷倒了我们,以至于天下好吃的食物很多,这一款最有侠气。
成为一个侠客的幻想,从古至今,文人尤盛。小学时候班上有个大眼睛女生一直拜托我以后一定要写出武侠剧喊她来演,如今我也没有在写剧,她也早已失散多年。只是那个念想还在,一直在。像枚小小种子,一直默默生长。
而关于食物的记忆,也许并不只是它的火候味道食材及烹饪,更多的是那些在漫长岁月中陪我每一次坐在饭桌前的人,他们继往交叠,来来走走,留下的那一口酒、半支烟,是我生命中许多个还没来得及讲完却又永远再续不上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