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谈。”调查研究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履行职责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进行正确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措施。
开展调查研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动中央、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当前突出问题、实际工作为重点,加强对发展重大问题、改革发展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找准焦点,发扬唯实求真精神,充分发挥调研工作破解难题、转变作风、服务决策、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挖掘基层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提高工作的科学化、预见性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推动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一是深入调研。单位各部门要根据业务范畴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定期走访联系服务对象,开展日常调研和重点时期调研工作,及时掌握服务对象需求,为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奠定基础。要定期深入调研,了解民意,协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做好调研情况记录,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能力。通过实地暗访、随机抽查、专题调研等方式,扎实通过“解剖麻雀”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科学决策的全过程。
二是加强协调。一方面重视加强单位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保证信息和调研工作的时效性,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强思想认识、统筹协调、有效衔接。在调查研究过程中如有涉及其他部门的具体事项,由主管领导牵头,认真协商,积极配合。另一方面加强与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的联系。邀请权威专家、熟悉区情、单位实际的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单位重大决策事项的咨询工作,充分利用人才优势,充分发挥辖区内大型组织机构等在课题研究方面的决策服务作用。与相关机构合作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把工作实际和专业机构站位高、专业程度高的优势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调研工作专业化水平的同时,避免调研成果脱离实际、无法落地。
三是运用成果。要高度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工作,积极探索调研成果高效率转化的具体途径,切实将优秀调研成果纳入决策视野,推动相关对策建议转化为开展工作的可行性方案或措施。调查研究要立足于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抓紧研究解决;调研部门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协调责任部门共同解决。需要会议研究的问题,由调研部门、责任部门共同提交专题会议研究,并抓好落实。要善于使用“吹哨报到”工作机制,凝聚解决问题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