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锡尼时代的希腊奴隶制度:从派罗斯和克诺索斯的泥板文书说起
派罗斯和克诺索斯的泥板文书揭开一个最重要问题,即迈锡尼时代希腊奴隶制度问题。翻阅派罗斯和克诺索斯铭文的科学档案。呈现在我们面前是一组有趣的泥板文书,在铭文里列举各种专业:“打谷女”、“纺纱女”、“羊毛女工”、“女青铜匠”(即从事青铜研磨、上色、镶嵌)、“砖石女琢磨匠”、“女裁缝”、“澡堂擦背女”、“女仆”、“粗活女工”和“辅助女工”等等。
一、泥板文书的女奴隶
这些女工的职业和荷马所说的相符。他们正如荷马所描写的女奴隶一样,碾碎谷物、梳剔羊毛、缝衣服、侍候自己的主人、从事王宫的家庭琐事。但也有不同的地方。在史诗里男女奴隶与手工业生产无关,但是,迈锡尼泥板文书上的女工却从事手工业生产劳动。非常可能的是,有几类女工与农业和园艺有关,但这些职业的专门名词不可能译出来,因为在荷马史诗里找不到适当的概念来说明这些名词。
每一类女工后面都有说明她们数量的数字,一般是几十个人。其次还标明每类女工的男女孩。同时,派罗斯的铭文记载儿童的总数,而克诺索斯的铭文则分别统计着“婴儿”和“较大”的儿童。
克诺索斯的泥板表明,女奴只带小的孩子,可能是婴孩;而比较大的孩子大概要被迫离开母亲,单独计算。在这方面,有一组铭文很有趣,上面提到了“亚麻女工的儿子”、“打谷女工的儿子”和“女工的儿子”等等。在这组铭文里没有指明什么工作任务或者分给年青工作者口粮的数字。很显然,这组泥板估计到由派罗斯派出去的青年数量仅41个地名中派罗斯就被提到15次。
从铭文中我们看不出这些妇女的丈夫和她们一般的家庭情况。女工和她们孩子的总数非常巨大。例如,仅在其中两小组的铭文里就提到五百多个妇女和五百多个儿童。有趣的是这些妇女和儿童的名字无从知悉,仅指出他们的数字,可是铭文中马(或牛)通常倒有名称。
有些科学家(文特里斯、柴德威克、林茨曼)认为,许多名词指的是地名,这些地名就是指女工来源。所有这些地方都在派罗斯国家以外。看来女工不是派罗斯的本地居民。柴德威克和文特里斯认为,劳动力是在侵袭其他地方时掳掠来的,侵袭后女俘们被带到新的居住地,在那儿教她们手艺。
其次,铭文指出了口粮的定额(小麦料以及大概是橄榄的表意文字符号)。口粮的数量随着妇女和她们孩子数量的变化而定,但口粮比例几乎仍旧不变。科学家肯定地认为一个妇女和她孩子的口粮定额等于古典时代斯巴达被征服的依附民黑劳士的口粮数量。
研究者总结泥板所述的女工情况,得出结论称,这儿在我们面前的是名副其实的奴隶:她们没有家庭,而只有小孩:她们是被掠来的女俘,她们从来没有像其他自由人那样被提到过名字。而只提到过她们的生产职别(如打谷女、纺纱女等)。这些女工的子女到达一定年龄就要被迫与他们的母亲分离。供给他们的口粮定额非常低。
二、奴隶的社会地位
在所有铭文中,称呼女工都不用什么集体名词,可是在克诺索斯一件与我们知道的完全相同的铭文中,称呼女工为doero。语言学家专门研究这个名称的发音符合希腊文哪个字的问题。
现在大家公,doero和希文的如doulos相符。古典时代就是用这个词来称呼奴隶。在荷马史诗中我们看到形容词doulion,这个字的意思毫无疑义地说明了doulos的悲惨命运:赫克托尔与自己的妻子安德洛玛刻告别时对她说道,为了使他们的儿子免遭奴隶的命运,他应该去作战。
在另一组铭文中谈到了奴隶牧人,他们的社会地位可能与女奴隶相近。这里不仅指出了奴隶本人的名字,还提到奴隶主的名字(奴隶主的名字用第二格)。例如“雅鲁,伯塔季耶的奴隶”,或“奥姆里斯,塔斯的奴隶”,“普耶特,埃伯瓦社伊的奴隶”等等。这些奴隶是被派看管牲畜的,因此在奴隶名字的对面有个表意文字的符号,表明绵羊或山羊,以及数字,表示这个奴隶看管性畜的数量。
迈锡尼时代的牧人显然常常是奴隶。我们还记得奧德赛的忠实牧猪奴隶欧迈俄斯。在另一些铭文中,我们还见到属于治金匠和显然是他们工作助手的奴隶。
记载卖人的泥板文书给泥板所说奴隶地位的资料作了补充。我们从其中的一个泥板读到,“某人购买了女奴隶凡克萨奥”,而在另一处又读到:“西拉克向库吉尔购买了普洛克列伊的儿子,奴隶库图伊”,等等。
三、介于自由人和奴隶之间的人
但是假如认为迈锡尼时代希腊所有奴隶的地位都和女工那样,那就不对了。在奴隶制度发达的社会里,人可能是奴隶,也可能是自由人。中间等级的人是没有的。而在迈锡尼时代的希腊,有几等人,他们的社会地位似乎介于自由人和奴隶之间。
我们上面所提到的奴隶是最低级的、最受压迫的一类。除了他们之外,根据泥板原文来判断,还有一些奴隶,地位并不如此无权和痛苦。
例如一块有趣的泥板就告诉我们有这种奴隶。这件泥板里谈到官有和私有土地出租的情形。在获得租地的高级人员中,提及六个奴隶,他们像自由人一样有自己的名字,虽然他们获得的土地要比自由人少得多。五个奴隶分得收入75容量谷物的土地,一个叫托瓦特的奴隶租了一块很大的土地,平均收入48容量谷物。
这些特权奴隶的主人是高级人员或者祭司。例如这六个奴隶中三个奴隶的主人是一个叫阿姆弗密德的人,我们知道他拥有收入276容量谷物的大块土地。其他两个是波特尼雅女神的女祭司的奴隶,这个女祭司也拥有非常多的土地;第六个奴隶是属于一个管院女祭司的,她也是一个高级人员。
奴隶和自由人结婚生的子女也属于特权奴隶这一级。在铭文中他们被称为Pokuta和doqeja。例如有一件铭文列举几个doqeja,并指出他们的父母,一方是奴隶,一方是自由人。这些半奴隶、半自由的人是为高级人员服务的。有时他们当牧人,有时是织布工和纱工,有时他们在手工业者中间被提到。还有一类处于从属状态的人叫veveu,其社会地位接近于奴隶。他们大概是女奴隶的儿子,在一种农田劳动。
在派罗斯和克诺索斯铭文中常常提到各级奴隶。在有些铭文中,奴隶占所提到人员的四分之一。所以研究迈锡尼时代希腊的学者把这个社会列入奴隶制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