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斯库特以第一人称“我”叙述小时6岁居住在小镇里的所见所闻。当时的历史背景正是种族歧视年代。
本书围绕着一个怪人阿瑟展开,阿瑟年轻时犯了错,他的父亲不同意警察将孩子带走,承诺会在家里管教,自此以后阿瑟从来没出过家门。小镇传说阿瑟是夜晚出来偷窥别人的暴力魔鬼。斯库特与她的哥哥杰姆,好友迪尔对这位怪人阿瑟充满好奇,总想引他出来,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引他出来都没成功。
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是镇上一位德高望重的律师,为人正值善良。自从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辩论后,就遭到邻居们非议,且邻居们还嘲笑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说他们的父亲是一位喜欢黑鬼的人。黑人汤姆热心帮助一位白人做家务,最后被白人诬陷汤姆强奸了她。阿迪克斯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他思维缜密,言辞谦卑,意义深远,字里行间认清现实展望将来。十位陪审人员仔细聆听阿迪克斯的分析,他们经过非常长的时间定夺,最后还是判定黑人汤姆有罪。那个年代黑人害怕跟白人打官司,他们知道一旦与白人对簿公堂,他们只会被判定“有罪”。
思特库与他哥哥杰姆还有他们的好友迪尔目睹法庭整个辩护过程,他们强烈的感受到父亲的正义,并认定法庭一定会还汤姆清白,无罪释放。当他们听到一个个陪审人员口中说出汤姆有罪时,他们深深的看到社会黑暗的一面,内心强烈要求不公的情况下,在当时的历史环境并不会有新的转机,但他们见识到知更鸟的本分与善良,充满了正义。
父亲阿迪克斯一言一行无不影响及震撼书外的我。他尊重孩子,孩子没有叫他父亲而是直呼他的名字,亲子关系上升就到了朋友关系。想起有几次女儿直接叫我名字时,并没觉得她没礼貌反而感觉到她对我的亲切、喜爱与信任。写到这想起最喜欢的一位作家汪曾祺,他们家都叫他“老头”,包括孙辈也是这样叫着,这位可亲可敬老头感情非常细腻,他的文章没有华丽辞藻,但句句说到心坎里。脑中时常浮现一个画面:如果你来访我,我不在,请和我门外的花坐一会儿 ,它们很温暖,我注视他们很多很多日子了......
一个孩子问你问题时,你应该以上帝的名义好好回答他。决不要编故事。尽管小孩很小,但是他们可以比大人更快的发现你在逃避,而这种逃避只会让他们困惑。阿迪克斯不仅是一名睿智的父亲还是正义的化身,他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吉姆去一位很老且专治的邻里家赔礼,因吉姆受不了邻居刻薄言词捣乱她家花园,她罚吉姆一个月时间上她家跟她阅读2小时。
阿迪克斯酷爱阅读,思特库从小就随同阿迪克斯一起读书看报,哥哥吉姆热爱阅读相关球类杂志。一个热爱阅读的家庭是幸福的,他们内心充盈,知识丰富,对任何事情有自己的辨识度。
除非你穿上某人的鞋,像他一样到处走动,否则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阿迪克斯内心坦然、强大,理解他人,常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面对诬陷汤姆的那位白人的辱骂,他没吱声想着他们只是需要解气。建言和气是人与人之间相处最基本的模式。
斯库特与哥哥吉姆在夜间遭坏人袭击,通过陌生救助且将他俩送回家时,思特库看着站在黑暗角落中的陌生人,眼睛模糊的对他说了一声:你好,怪人!催人泪下,斯库特一眼认出角落里的怪人阿瑟。曾经他们夜访怪人家想办法引他出来时,吉姆逃离院子丛林挂掉他的裤子,当吉姆冒着危险回去取裤子时,却发现裤子已缝好且整齐的放在丛林一边的石墩上,多么善良诚心的举动。
这本书阅读时一直对书名有疑惑,为什么书名叫《杀死一只知更鸟》......
现在明白知更鸟是善良、本分的象征,是一种小型鸣禽,分布于欧洲、亚洲西部和非洲北部。书中黑人汤姆、怪人阿瑟,父亲阿迪克斯都是知更鸟......
人之初,性本善。守住我们的初心,即使生活发生改变,也要坚持自己的信仰,我们曾经都是眼神清澈如水的孩子,所以,我们都是那只知更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