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疑狱集》记载,三国时的吴国人张举在任句章县县令的时候,县里有一个妇女谋害了自己的丈夫后,怕官府追究,立即放火把房子烧了,然后号哭着告诉别人,说房子失火烧死了丈夫。死者的弟弟怀疑此事,告到县衙门。张举立即到现场勘察验尸。尸体已经被烧焦了,张举查验了死人的口腔后,问死者的妻子:“你说你的丈夫是失火被烧死的?”“是的,大人。”这个妇女连忙点头。张举的脸突然一沉,说:“胡说!你丈夫根本不是失火烧死的。”“这怎么会呢?”女子竭力辩解,“我丈夫确实是被火烧死的呀!请大人明鉴。”张举严肃地说:“凡是被火烧死的人,死在火中,烟熏火烤,呛得喘不过气来,迫于呼吸,口中势必吸进灰尘,而你丈夫口中却一点儿灰尘也没有,怎么会是失火烧死的呢?肯定是被人杀死后放火烧焦的!”“冤枉啊!”这个妇女号啕大哭,拒不承认是她杀死丈夫。
张举微微一笑:“我让你心服口服。”说完,就叫人取来两头活猪,杀死其中一头,然后堆起木柴,将活猪和死猪同时放到柴堆上点火烧。火熄灭后,张举指了指其中一头死猪,厉声问道:“你还有什么话要讲?”“我……”杀人的妇女见阴谋已败露,半天也说不出话来,不得不供出谋杀亲夫的事实和原因。
张举运用的烧猪验证人尸的方法,充分体现了我国古代专业人员破案的智慧,它为古代法医史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你明白其中的科学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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