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姐?”我蜷在床上玩手机,卧室的门半掩,从门缝里只能看到床上鼓囊囊的一团被子,罗姐敲门唤我,声音很轻,她大概是以为我睡着了。
“怎么了罗姐?”我大半个人淹没在蓬松柔软的被子里调出相机app靠在枕上坳造型自拍,百合暗纹的被套在取景框里作为拍摄背景被定格十分好看。
得到我的回答后罗姐推门而入,门底跟毛绒地毯摩擦发出细小的沙沙声。“今天煲哪个汤?”
连拍二十来张几乎无所差异的照片后从里边挑了一张po到微博,我把手机往边上一丢,撑起上半身坐直,对她笑:“都行。”她应声后替我掩上房门往楼下厨房去,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消失。
煲什么汤是我们之间心照不宣的暗语,我爱喝她做的汤,每周她来打扫完卫生后都会问我今天喝什么。正常情况下我会点出具体汤品,随便就是挑省事的做,因为随便喝什么汤的晚上公寓的门都会悄然打开,迎接主人的到来。
尽管我在这里已经住了一年多,房产证上也白纸黑字写的是陈棠,我还是习惯性地在心里把冯启山划做公寓的主人, 拿枪和掏钱的都是老板,更何况我每个月都吃他用他,在各个购物圣地刷他的副卡,说他是主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天边最后一抹金光坠入林立高楼间时,楼下传来摁门铃的声音,我从床上一跃而起赤脚踩在地毯上冲下楼给我的金主开门,冯启山自己有钥匙,每次来却总是按门铃。离门边还有两三步距离时刹住脚步,我改为蹑手蹑脚地靠近大门,伏上去透过猫眼向外看。
狭小的视角被边缘泛粉的肯尼亚多头小玫瑰挤得满满当当, 年过三十的冯启山在耍浪漫上比起后生仔更甚一筹。
我有时候想他是不适合结婚的,就算跟他一起的生活远离柴米油盐酱醋茶,十指无须沾点滴阳春水,面临的却是更大的问题:
浪漫之所以浪漫,有一部分原因可以归功于时间短暂,像烟花亦或是流星,存在只一瞬,人们会为这样短暂的生命周期赋予别样的意义,例如穷尽所有只图绽放,听起来有如古典俳句充满罗曼蒂克的意味。
从没有人说过漫长的浪漫。誓言里的天长地久和爱人永不变也是心虚。日复一日地对着同一张脸很难不产生丁点腻味。
不过这不是他宁愿花钱藏娇的理由,至少圈养我的时候不是。我见过他钱夹里有一个男孩的照片,乍看五分眼熟。
有天我翻幼年相册时恍然大悟,我十四五岁剪成男仔头的模样跟相片中人有五六分神形兼似。之后某个运动完毕汗津津的夜晚,冯启山倚靠在床头翻看钱包,举起对着我晃几下。
“这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他说。
“长得有些眼熟。”我是好奇心上头,胆子比天大。
他朝我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说“你跟他长得有几分相像。”如此坦荡,我一时竟不知如何回答。一个男人照着自己胞弟的模样养了只金丝雀,此中深意难道是我多想?
他将照片转回朝向自己,低头拇指压着透明的隔断摩挲,自顾自地开口说了段“豪门隐秘录”。
漂亮天真的女人为英俊有为的有妇之夫所倾倒,日复一日的每周几次约会逐渐无法满足她的占有欲,她以为怀上男人的骨肉便能换得更多,背着男人偷偷地停服短效避孕药,成功地怀上孩子之后瞒着男人,面对他的求欢编尽借口。
直到冬天过去厚重的外套收进衣柜,她的肚子显怀到无法遮掩,男人勃然大怒想绑她去流掉这个孩子,却被她偷偷逃掉。
“那个女人就是冯诃他妈,她也不知逃去了什么地方一个人生下冯诃,我爸当时将整个S市搜了个遍没找到人,等他再次见到她的时已经是一方小小的骨灰盒抱在冯诃手里,似乎是死于某种传染疾病,只需要到规模大一些的医院就能治好。她大概是太害怕被我爸找到,宁愿在深山老林里病死,也不愿意到镇上的医院去看看。”
“冯诃长得跟她很像,尤其是一双丹凤眼,水光潋滟,男生女相。我爸觉得欠他一条命,那时我妈跟他早就分居, 他就把冯诃带回了家,算是正式认回了儿子。 我第一次见到冯诃时他怯生生地躲在我爸身后藏着一半身子,然后叫我哥。”
前倾发展往下几乎顺其自然地应该切换到兄友弟恭的情节,我对这类手足情深的故事向来没什么感触,陷入回忆的冯启山神色在这时变了变,话也变得有些吞吐。
我还未见过他这样的神情,一时只觉新鲜。
他一下沉默很久,像是翻来覆去地斟酌如何用词,我趴在旁边的枕头上枕着自己的手臂,也不知过了多久,直到我的手腕感觉发麻。
我想这其中或许有什么难言之隐,索性打算支开话题,这样想着我往旁边爬到他的腿上正欲开口,他极低地声音飞快地说了一句话。
我仿佛没听清猛然抬头看他,在他的眼睛里看到自己吃惊的样子。他就这样跟我对视,一字一顿地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道。
“那天晚上他爬上我的床勾引我。”
冯启山也以为自己会多个弟弟从混世魔王切换到绝世好兄长,谁知接回来的冯诃是个内里扭曲。他少年的外表之下隐藏着成年人的怨毒与心计,或是报复还是别的什么情愫导致他的行为。
“我……没办法拒绝他。”冯启山将脸埋进双手之间,他看起来十分痛苦。
我像母亲拥抱孩子一样搂他,在他后背轻抚,钱夹躺在一侧,冯诃的照片隐隐露出一角,他神经质般地抽动两下,我听见自己柔和的口吻:“别想太多了,我陪着你呢。”他低着头额头压在我肩上无声。
那天冯启山本来没打算找我,他踏进家门又退出从车库里把车倒出来找我的原因是冯诃把人带到了家里在客厅里厮混被刚换好鞋的冯启山撞见。
对着冯启山发白的脸色,冯诃像洛丽塔似的天真又淫邪,伏在厮混对象的肩头,灰白相间的毯子缠在那两人之间,毯下春光无限,他朝冯启山懒洋洋地打招呼,被围观做得像求偶的雄孔雀。
这像是压垮冯启山倾诉的稻草,闸门被冲垮后洪流四下冲撞。第二日睡醒时他便如常。在我半梦半醒之间捧过我的脸深吻。
我未醒透却也有七八分职业素养,耐着起床气跟他接吻,唇舌交缠如同两蛇交尾,严密窗帘将日光锁在屋外,卧室里静得只有复古壁钟走针滴答跟满室淫靡声响。
这些家庭里见不得光的事情何止冯启山这一件,做金屋贮之的金丝雀不但身体被一圈圈的铁线绕成围栏圈禁,还有一串看不见的线将口舌封死。
看见当成没看见,知道也是不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日后相安无事。冯启山问我,跟你说这么多事,很少见你刨根问底。你就没有好奇心?
我伏案学写大字手腕打颤,濡湿的笔头在宣纸收笔拖泥带水。“是人都有好奇心。”
“那你从来不问?”他的声音在我身后极近的地方响起。我提起笔横在眼前小心翼翼捏出一缕将落的毛发,弹到边上,说:“没什么好问的。”
腰上一紧男人有力的手臂从后搂过,他脸埋在我肩窝很开心的样子,细碎的吻从肩头到后颈,我转头后侧跟他接吻,他说这么多人里,你最聪明,我最喜欢你。
我笑弯了眉眼,手勾着他,窗帘未闭,黄昏从缝隙斜斜插入在地面桌角床榻之间撞碎成斑驳的光斑,灼烧的橙红很美,我在落日里跟他像真正相爱的恋人一样接吻。
冯启山喜欢我知进知退地贴心识趣,他却不知女人倘若不管不顾,毫无好奇心与占有欲,多半不爱。而我,只占百分之五十。
珠宝华服,宝马香车,我不爱他,我只爱他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