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当路遥耗尽全部心血创作完最后一部作品,将笔扔向门外放声大哭的时候,紧张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他对文学作品有着异于常人的执着,字字都是他的心血。

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农民血统的儿子,流淌在他血液里头的是黄土大地人生生不息的血脉。对故乡解不开的情节让他的素材离不开农村人和农村人骨子里的质朴品质,他喜欢刻画社会底层年轻人,他们经历奋斗起伏的时细致微妙的心思和让人共鸣的情感。

路遥对我的影响很大。18岁时,我是蹬天轮的零工,是《人生》改变了我的人生!

                                                                                                                                                        ——马云

未曾尝过生活酸甜苦辣,未曾将双脚在土地上踩实的人,总觉得这是一本太过平常的书,一个太过平凡的故事。

《人生》是作家路遥的成名作,讲述了农民的儿子高加林离开黄土地又被迫回到黄土地,离开再回来的人生路程。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都是他平凡人生的插曲。

在这个不读点儿大家作品不足以显示自己高端逼格的时代,第一次读路遥的《人生》是在火车的哐哧哐哧声中度过的。

故事的主人公高加林在被裙带关系挤出学校之后,回到家拉开被子呜咽呜咽地哭泣,他对出身有着一种连他自己都不敢袒露的怨恨。他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大部分农村知识分子的缩影,想挣脱贫贱的农民身份,林立于高级知识分子阶层,却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加林会对没读过书却美丽的巧珍动心,他们相互扶持走过了一段细水长流的爱情。感情自古以来便是平等的,站在同等高度,生活在同一片海里的两个人,不管其中一个人心性多高,不能改变沉甸甸的现实时,只能选择张开双臂迎接有可能的幸福。但是一旦脱离了这一片海找到了另一片,更宽广更碧蓝的海域,他便不甘心被困住。

回到城市的高加林见到了更广阔的世界,面对对他青睐有加,优雅富贵的城市富家女,终于抛弃了对他全心全意的巧珍,选择踮脚低头去迎合一个不同阶层的人。他们之间是不平等的,他俯视着巧珍,黄亚萍俯视着他。

他心高气傲,满心都是理想,浑身都是抱负,最终还是时代的浮游生物,被命运打回原形。这算不算是路遥自己真实人生的写照呢?路遥身处的时代是八十年代的中国,他也是渴望能够与他人平等追求权力的千千万万农村孩子之一,眼花缭乱的城市生活,开阔的新知识对脑子里的陈旧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他理解那一代青年心中的勃勃雄心和无可奈何,所以他将他们心中所想挖掘出来,以土地儿子特有的感触写下了这一本《人生》。

路遥与妻子林达的感情就好像书中的高加林和黄亚萍,一个是来自底层的农村人,一个是高干家庭的千金小姐,他们出生的悬殊早就决定了婚姻悲剧性,但是路遥不是高加林,他全心全意地投身于写作的怀抱,最终与林达越走越远,劳燕分飞不可挽留。我一直相信作品是作者隐秘内心的投射,从书中便能窥探写作人的人生观和处世态度,他能预见类似于高加林一类人的结局,所以才奋力在文学里努力划游前行,生怕成为时代潮流的弃子,把寂寞留给了枕边人,到最后两人渐行渐远,终究无力回天,他直至合上双眼也没有敷热林达一颗冰冷的心。

高山流水,好书也需要知音。起初读《人生》觉得这就是一个不死不活,隔衣挠痒,不算深刻不算悲痛的普通故事,谈不上悸动震撼。现在读来,才惊觉能够将平淡无奇的生活细致刻画的,将时代的烙印生命的沉重融入角色骨髓的作家,才是真正的春风化雨,才是刚柔并济,有血有肉的好作品。

望着窗外不不断后退的房子和山脉,徘徊在心中的怅惘久久不散。我们无法选择时代,无力与命运抗争,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我们都只是其中不起眼的一粒砂砾,无法溯流而上随性而为,但是有的时候却是可以选择的,世事看破不如执迷不悟,随波逐流不如留一点朦胧的期待。我们身处的时代是开放包容的,力争上游用力往上爬并不意味着一定会与城市对立,也不见得会被打回原形,有一点类似于阿Q的钝感力也并非不可,画地为牢以为自己看到的一方天地就是整片天空才是真的可悲。

我们生在一个鸡肋的社会,上到我们的情感,下至中午匆匆吃过的盒饭,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能够找到一份让人沉迷着魔的事业爱好多么有幸,只愿沉迷其中永不清醒,好似被种了蛊虫,也许会因为在身体里豢养得太久遭反噬,但也甘之如饴。如路遥一般把写作当做生命的人,着实让人敬仰。

“心心于一艺,其艺必工”正是有这种把写作当生命的文学家,才有了这在时间的河流中愈发闪亮的经典。

正如他所言:“生活中真正的勇士向来是默默无闻的”,他应该就是毅力于滚滚洪流中的战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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