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戒》--道不尽的故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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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受戒》,其实是一本文集,收录了汪增祺先生1980年后以家乡为背景创作的短篇小说。又可细分为两部分,分别是80年代和90年代的作品,细心的读者其实可以留意到其笔法的变化。

这本书是汪曾祺写他生活中经历过的发生在故乡“大淖”的人、事、物,小说小说,自然是虚构的,但是汪曾祺也说,其实故事中的人,大多都确有其人,只不过人物形象会有所升华调整。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的平淡,主人公就如同我们每个人记忆中的乡亲父老、邻里旧识。每个故事都有一种安逸平和小确幸的氛围,没有壮阔波澜,也没有大喜大悲大起大落,就算故事之中出现了“意外”出现了“悲剧”,它们却永远不是汪曾祺笔下的主角,往往一笔带过,蜻蜓点水。然而就是这种一派祥和的乡村小日子,民间小市民的生活作息,人情世故,却让人有种暖洋洋的心满意足和宁静感。《受戒》里面,人永远是重点,都是积极的、阳光的、善良的、坚强的,都是让人充满向往的。这也是让我纳闷的地方,这样铺展的故事环境,作者究竟想要说什么?作者究竟想要让故事承载什么思想?

而当我看到汪曾祺说:“我的小说有一些优美的东西,可以使人得到安慰,得到温暖。但是我的小说没有什么深刻的东西。”我就懂了,明了了,恍然大悟了。并没有什么刻意的深刻,并不是一定要有什么中心意旨,为什么必须要有戏剧转折?在大淖,这些都可以忽略,都可以忘掉,全身心去接受这种“使人得到安慰,得到温暖”的美好,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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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说,在他的笔下几乎没有恶人的形象,并不是他没有遇到过恶人,只是他不愿意写。他写了巧云,“眼睛有点吊,是一双凤眼,睫毛很长,显得眼睛经常眯着;忽然回头,睁得大大的,带点吃惊而专注的神情,好像听到远处有人叫她似的。”人们故意绕路走到她家门就是为了见见她,出门买东西份量肯定比别人多,东西比别人好,美的;同时又善良,虽被保安队长占了身子,对铁匠十一子还是一片痴心,十一子被打伤,父亲出事故致半身残疾,巧云二话不说出门当“挑妇”养家糊口;

他写了小明子,一个老实巴交的小和尚,出家的路上遇到了家在寺庙旁边的小英子,自此两小无猜,小明子帮着小英子画绣花,小英子带小明子去祠庙受戒---在头顶上烫几个圆点作为正式入佛门了。小英子不许小明子做方丈,不许小明子做沙弥尾,小明子说,好,我不做。小英子说,我要嫁给你做老婆,要不要?小明子说,要!……这些个人,这些个事,这么平淡这么单纯,但是却能让你感动,让你窝心,让你笑,笑得眼中带水光。你说,这种能单纯得让读者感受到生活美好充满向往希望的文字,难道不是更难得、更珍贵吗?

汪曾祺还说:“世界上都是悲剧作家也不恰当。有人说我从来没有对现实生活进行过严格的拷问,我是没有这个劲头。我承认这样的作家是伟大的作家,但是我不属于这类作家,这点我很有自知之明。我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是的,和谐,真好。要是可以,我也想做这样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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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先生文字的秘密,其实在他自己的《小说笔谈》里已总结过:

语言上:
语言的目的是使人一看就明白,一听就记住。语言的唯一标准,是准确。
结构上:
随便。
叙述和抒情:
在叙事中抒情,用抒情的笔触叙事。怎样表现倾向性?字里行间。


1985年,汪曾祺先生如是说:

我也愿意写写新的生活,新的人物。但我以为小说是回忆。必须把热腾腾的生活熟悉得像童年往事一样,生活和作者的感情都经过反复沉淀,除净火气,特别是除净感伤主义,这样才能形成小说。但是我现在还不能。对于现实生活,我的感情是相当浮躁的。《詹大胖子》和《茶干》有人物无故事,《幽冥钟》则几乎连人物也没有,只有一点感情。这样的小说打破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简直近似随笔。结构尤其随便,想到什么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我这样做是有意的(也是经过苦心经营的)。我要对“小说”这个概念进行一次冲决: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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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考,算是闲暇的时光。带本书吧。带哪本?从书柜的左边看到右边,又从上面看到下面,重复了三遍,才选出这本《受戒》。旧书重读,轻松愉悦。汪先生的文字,越到晚年越是纯朴自然,返璞归真。其实,做人也是一样的道理呢。

人生如梦,我投入的却是真情。世界先爱了我,我不能不爱它。

              --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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