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富兰克林的十三条原则里面知道“秩序”这个词的,但是我施行的是拿来主义,记得当时我不求甚解地执行着这十三条原则。但因为是我“拿来”的,所以它消失得也快,再次想起这个词,是在多年以后的现在了。
前段时间,我反思了自己的行为,然后发现如果我把每天的时间进行条块化时效率是最高的,在固定的时间处理固定的事情,流出一些机动的时间。虽然有时候会因为一些突然事件影响短时的安排,但部分时间是井井有条的。
早上起来我知道要做什么,晚上休息前我知道做什么事情,闲暇之余我知道处理什么事情,而且几乎是条件反射式地去执行。我发现这样的效率非常高,几乎没有无所事事的时间,每份时间都过得很充实,时时刻刻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对生活充满了掌控感。
我突然发现这就是“秩序”,以前我对秩序的了解仅限于他的定义,意思是有条理地、有组织地安排各构成部分以求达到正常的运转或良好的外观的状态。我对它的理解仅限于物品的整理层面,而从来没有认识到时间层面的秩序。
回忆以往的生活,我发现如果时间维度上没有秩序,极易造成自己像无头苍蝇一样乱飞乱撞。譬如说,如果某项事情较大,我们一直没有妥善安排,那么它们一定会成为我们的心病,它会无时无刻的折磨着我们的神经。但如果提前规划好了它的处置时间和处置预案,那么我们一定不会瞻前顾后,患得患失。
这周儿子刚刚开会,我更加深切地了解了“秩序”的重要性。我给儿子制定了一些秘诀,其中有一条是“立即行动”。但是儿子比较磨唧,尤其是从早上起床到离开家门这段时间的处理上。我成了典型的督促着,告诉他现在几点了,然后我们还有多长时间就要走出家门,但是我发现效果不是太好。
我发现“立即行动”有点类似口号,但是不太具有可执行性,或者说具体感不强。于是我和儿子聊起了秩序,我把他起床的时间到离开家门的时间分成了四个部分,十分钟起床穿衣,十分钟去厕所和刷牙洗脸,十分钟吃饭,然后我们还有十分钟的机动时间。
今天早上,我按照我们商定的时间开始执行,我发现这比单纯的呼喊立即行动强多了。当他磨磨唧唧的穿衣时,我告诉他的穿衣时间仅剩下三分钟了,于是他的行动立马上去了,边刷牙还边问我,时间还没有超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