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图书馆有不少好处,除了瞻仰学霸大神们学习的英姿,我还有另外一个秘密。
图书馆的书,看的人多,借的也多,有的书深受喜爱,频频出借,有的书束之高阁,非专业人士,无人问津。对于那些深受喜爱的书,我大多数不爱去看,我喜欢去翻那些别人不去碰的书,不是故作高深,而是我真的发现过实际的好处。
钱钟书说,谈恋爱最好的方式莫过于借书,男女双方因相同的爱好而走到一起,确属缘分。这种缘分我也遇到过。一次上自习,一番胡看之后腰酸背痛,起身到书架中间狩猎,看到一本不大有人看过的古书,寂寞地躺在书架最下层的角落里,光从书头处的灰尘判断,这本书至少躺了一年。我匆忙翻开,好家伙,一股陈腐味扑面而来,我不禁佩服古人所谓“书香”一词之妙。书何来之香,分明臭也。据说新书刚印出来是臭的,要放置开来消散臭味,过段时间才有所谓的墨香。可见书要放的久,有价值,才有香气,灵气。我于翻阅中,偶获一枚书签,上有娟秀钢笔字书“翰墨存世久,书卷为人长”好家伙,学为好人,丹青留香。我仿佛透过书,和一位神秘的故人接头,脑补一系列谍战片中地下党接头的画面,既兴奋又纠结,纠结于这么精美的书签会是谁留下的呢?这么娟秀的字,看样子不是男生的,估计是一个女生的,都说字如其人,看样子还是美女,我是顺手牵羊呢还是放长线钓美女呢?不过看这书放如此之久都无人问津,那这位看到一半的美丽姑娘又去哪儿了,为何不继续看下去呢?我又开始脑补,这一定是姑娘看完一半,家遇变故,于是中途废学,随着有钱的父母转学国外;又或者这是一位即将面临毕业的学姐。那日看书至一半,不及展读后文,便随未婚夫毕业去了遥远的南方……我越是想,越觉凄美,可能跟那时我的心境有关,想不出好的结局。我不由得充满无限好奇进而无限同情。于是在书签上另题“古书无意留芳意,书卷有情飨后情。”意淫着顾况当年红叶题诗的佳话,忍痛放回,但愿遇得原主。
有了这样的发现,我翻检图书就更勤了。不为读书,只是希望寻获书签。在后来的翻检中,陆陆续续也会发现直接写在书封上的,书签上的,明信片上的,字体或丑或美,不一而足。我像是一个发现了宝藏的窃贼,心里藏着宝藏,偷偷地开心着。一年冬天,又是冬天。不知到底是不是冬天,反正在我的印象里故事多发生在冬天,本着我对冬天的无限热爱,这个故事就是发生在冬天。那年冬天,我在图书馆二层的书架间徘徊,随手翻到一本古文书,一张明信片赫然在目。拿起来字迹颇觉熟悉,凝神细想,不由哑然。这分明就是曾经喜欢过的那个女生的字,细读之,字里行间有一股化不开的愁绪,那些字,点划勾连,更觉熟悉亲切。一时间百感交集,是宿命?是缘分?是业障?谁知道呢!我爱护地看了看,又放了回去,转身欲走,又回身展书,几欲窃之。最后还是放了回去,这是一段逝去的感情,就像这本书一样,拿在手里觉得沉,装在包里更沉,读来读去也没有读出些许兴味。更何况,这本书我可以读,别人也可以读,内容再美,于我终究是过客,毕业了之后,无论多么喜爱还是得还回去。如若实在喜爱,买一本,但那种心情和感受却早已烟消云散。世事本就如此,强求做甚。书如此,人亦如此。
图书馆最易发现故事,那些书里的,书外的,全都是故事。有的属于书中,有的属于他,有的可能就属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