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太会选女演员了。
对于《芳华》里的女孩子,原著里这么写,“丰满女兵,身高一米六九,还没碰到她,就能感到她青春体温的冲击波。”
《芳华》里的何小萍、郝淑文、萧穗子、林丁丁,不但都自带复古气质,而且每一寸肌肤也写满了青春的紧绷和充实。
电影里不单单有湿漉漉的额头、线条优美的大白腿、鼓胀的胸脯,还有战争、残疾和落魄苟且的生活。
文工团就像个青春的伊甸园,可是最后,还是被砸的稀巴烂;青春的芳华就是遮羞布,冯小刚真歹毒,撕开了这块红布。
前半场乌托邦,后半场屠宰场。
青春可以解决谈恋爱,但是没法解决门当户对。刘峰可以向林丁丁表白,为她疯狂。
但是出身“从小就坐沙发、懂得鉴赏名表”的家庭,她怎么能和会做沙发的木匠的儿子在一起。
在青春里,我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同洗澡同战壕,甚至同睡过一张床,可是芳华过后呢?
你有你的海天盛筵和房地产,我有我的板车和关节炎。
没吃过果丹皮的孩子死在远方;戴金项链的孩子继续辉煌。而刘峰你呢?
你以为自己活的坚强,就是回击给世界的耳光?对不起,曾经伤害过你的人,早已经原谅了自己,并且忘了你。
也别指望《芳华》票房会好到感天动地,因为,这个电影看了让人闹心。就像许多人不愿意提及自己的“芳华”,不是健忘,而是怕疼。
青春为什么是最好的年纪,因为,在青春的世界里,地球最小、矛盾最少,大家最平等,希望最灿烂。当然,未来的日子,会逐一击碎这些假象。
《芳华》的青春,就是一场虚妄的旅行,从深宅大院出发的,最后还是回到热闹繁华;从茅屋草棚出发的,最后还是要流落街头。
文工团,就是这场旅行里面,人气最高的景点,大家都嘻嘻哈哈的挤在里面。
但是,文工团会解散,芳华也会逝去。冯小刚恶毒的把世间真相放在眼前。
只能说,你真讨厌!
不过,我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