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组数字:
截止2016年底,光是苹果App Store,就一共向消费者提供了约220万个应用,累计下载量1400亿次。
数字大到一定级别,人们就没概念了。这么说吧,2016年底全球人口约为74亿,1400亿次累计下载量也就是说:即使上到百岁老人,下到还在喝奶的小baby,远到非洲部落的族人,近到隔壁老王,全球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苹果app store账号,那他们每个人的手机里,也平均下载过或装载着至少18个app,并且这还只是苹果一家的app情况。
我们要意识到的是,这不是联合国的什么机构,也不是哪个国家的政府机关,而仅仅是一个商业公司的科技统治能力,在没有依靠任何外在强制力的情况下,自然形成的科技形态。
如果我们将每个人手中的每台手机装载的每个app想象成一个信息点,全球所有这种信息点的合集我们称为一个超信息集,那假设有这么一个个体,它如同神一般的存在,拥有这完整的超信息集,你们觉得他是不是已经拥有了在我们文明世界翻云覆雨的能力?
这个假设现在已经不是假设,而是事实。那个拥有整个超信息集的、如同神一般存在的个体——就是科技。
这时候就会有不同的观点出现了:你这是伪科学,科技是个概念,世界上没有这样一个物体,它的名字叫科技。这样也就没有你说的这种个体,能收集世界上所有人的所有信息了。
对于前一个观点,也就是世界上有没有一个物体叫科技,在我另一篇文章里已经解释了:它不但是个物体,还是个活生生的生命体,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一下。基于这个观点成立的前提下,我们今天来说说后一个观点,也就是科技有没有能力拥有整个超信息集。
首先我们说说一个有趣的话题。
隐私与黑客
隐私与黑客是一对史上最纠结的矛盾体。出于对黑客的恐惧,隐私开发出更加坚不可破的保护措施;另一方面出于对隐私的好奇,黑客发展出了更加无坚不摧的破解技术。这就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局面,隐私对于自身的保护反倒促进了黑客的技术进步,黑客的技术进步也反过来促使人们改进隐私保护的手段。这背后的原因就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那渔翁就是科技。
商家相互竞争,得利的是消费者,而技术与技术的竞争,得利的是整个时代的科技,科技不断从同时代各领域的技术发展中获取养分,不断完整自身,而各个手机平台上的y应用商店,给了科技对人类生活最完整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