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作家余华在一篇文章中曾说:“我一直以为进入外国文学最好是先从大仲马开始,阅读的耐心是需要日积月累的,大仲马太吸引人了,应该从他开始,然后是狄更斯他们,然后就进入了比森林还要茂密宽广的文学世界,这时候的读者已经有耐心去应付形形色色的阅读了。”
如果你是金庸小说的超粉,恰好又读过大仲马的名作《基督山伯爵》(又译《侠隐记》)《三个火枪手》(又译《基督山恩仇记》),你会发现这几部小说之间,隐约有很多相似之处。
比如,在《射雕英雄传》里,洪七公曾躲在御厨里吃喝养伤;在《三个火枪手》中,阿托士躲在酒窖里吃喝养伤。
在《笑傲江湖》中,令狐冲在牢里把看守者拖入窗口,穿上他的衣服,趁机脱身;在《续侠隐记》中,达特安用同样的方法把瑞士兵拖进监房,借此脱身。
在《天龙八部》里,段誉、虚竹等人组合,类似《三个火枪手》中的四人组合——金庸许多作品中的人物组合都是如此。
其实,金庸的很多作品中借用或者化用了大仲马小说的情节。在《鹿鼎记》中,韦小宝经常和皇帝摔跤;在《三个火枪手》中,特拉维年轻时经常和国王摔跤,因此受到皇帝喜欢,当了火枪手的统领。《三个火枪手》中的达特安,很像左右逢源的韦小宝。
奇怪吗?一点也不。《连城诀》是从金庸儿时一个长工的故事演化而来的,长工妻子为财主所夺并遭诬陷,金庸的爷爷将其救下并带回家。但金庸曾经承认,“我写成小说《连城诀》后,忽然惊觉,狄云在狱中得丁典授以《神照经》一事,和《基度山恩仇记》太接近了,不免有抄袭之嫌。当时故意抄袭是不至于的,但多多少少是无意中顺了这条思路。”
金庸在与日本作家池田大作的一次谈话中说:“《侠隐记》一书对我一生影响极大,我之写小说,可说是手了此书的启发。”
据《金庸传》(傅国涌著,浙江人民出版社)中介绍,金庸十二三岁开始接触大仲马的作品《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就喜欢上了这个法国作家。
二
在小说与历史的关系上,大仲马的文学作品,大多与欧洲历史有某种姻缘。其小说《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或直接取材于历史,或以史为背景,使故事的展开获得了宽广而仿佛真实可信的舞台。
大仲马有句名言:“历史是什么?是一个钉子,一个用来挂我的小说的钉子”。换句话说,历史只是大仲马为自己小说进行空间、时间定位的一个框子。对他来说,小说与历史的融合,就是演化为有声有色的故事,借典型来复活历史的某种精神。他并没有耐心去钻研学问,他只相信自己的想象的艺术。
以《三个火枪手》为例,小说取材于伽田·德·库尔底兹伪托的《国王火枪手第一连中尉达德尼昂先生回忆录》一书,原书已非实录,且才分并不高。经过大仲马的生花妙笔,补充了精彩纷呈的大量细节和精彩打斗,虚构人物间的精彩对话,穿插其间的爱恨情仇,使其成为一部极其精彩的侠义小说。尤其是杜撰出一些次要人物,通过这些无名之辈在重大历史事件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来表明作者对一些事件的看法,充分展示了大仲马天才的创造才华。
金庸曾经被人们视为“有历史癖”,其小说除部分历史背景不明者外,如《笑傲江湖》,多数故事涉及两宋、元明清等朝代。这种背景不但没有对他的创作造成限制,反而给了他更大、更充分的驰骋想象的自由。
如《书剑恩仇录》,借传说中的乾隆乃陈阁老之子,出生后就被乾隆之父雍正掉包的民间传闻,虚构出以陈家洛为首的群豪反清复明的故事。三部曲《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更是从北宋晚期的靖康之变,一直写到元末明初。一部大书《天龙八部》,将故事放在北宋与契丹常年战争、民族矛盾异常激烈的历史大背景下展开,宏阔壮烈、荡气回肠。
事实表明,金庸甚至比大仲马走得更远,敢于虚构某些重要关节,让自己的武侠故事更深入地嵌入历史。
《鹿鼎记》一方面让重要人物康熙出场,另一方面,写出了韦小宝这个出身扬州妓院的小人物,让他参与了康熙朝几乎所有重大的军事、政治斗争,如智擒鳌拜、平定三藩、文字狱、收复台湾等等。小说如此逼真,以致台湾的小学生竟然信以为真,在作文中写到:“自从韦小宝与俄罗斯签订尼布楚条约以来……”
倪匡在评论金庸的小说时说:“历史在金庸笔下,要圆就圆,要方就方,随心所欲,无不如意。”
有此妙笔,小说怎能不好看?
三
好的小说总是高于现实的,不管是从精神从面还是道德层面。
《基督山伯爵》里的情节紧凑,尤其是蒙难、报恩、复仇的情节设计,扣人心弦,悬念重重。主人公埃德蒙遭受邓格拉斯、弗南尤其是维尔福法官的陷害,入狱十四载,受尽折磨。越狱后找到宝藏,成为基督山伯爵后复仇的故事。
在复仇过程中,作者匠心独运地突出了时间和人物的正义、道德和人格的力量。一方面,主人公埃德蒙的三个仇人卑鄙无耻,以无辜者的自由幸福为代价,换取了自己的飞黄腾达。邓格拉斯成为银行家,弗南不仅去了埃德蒙的新娘,而且当上了将军,成为伯爵和议员;法官维尔福更是官运亨通,不断晋升。
另一方面,经过精心设计的基督山伯爵的复仇,体现了宽容、仁厚和大度的胸怀。他只让富有的银行家回归到一无所有,让议员因叛国罪败露而当众出丑并遭妻儿离弃而自杀,让法官因家庭成员接二连三死于非命却找不到可供审判的“罪犯”而发疯。这样的复仇大快人心,而又保持了君子风度。
要知道,银行家、议员和法官正是构成当时法国统治阶级的三大支柱。大仲马为小说主人公设计了这样三个仇敌,不仅大大高出原来的素材,其复仇也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设计展开的,所以更能让读者体味到酣畅淋漓的复仇快感。
其实,这部小说是有真实故事基础的。只不过,真实事件中,故事并不如此完美:主人公在复仇行动中杀死了其中两个仇人,但被另一位仇人认出并杀害。这位仇人临终前才向神父坦白了这些可怕的往事。
金庸对大仲马关于复仇的描述是赞赏的,他说:“一个人的复仇,把仇人千刀万剐,只是取快于一时;但如果千方百计的图谋报复而终于大仇得报之时,能合情合理地宽恕了仇人,那就更加令人感动。”
金庸在自己的小说中,一脉相承地继承了《基督山伯爵》的这类思想,否定了中国传统武侠作品那种“快意恩仇”、血腥杀戮的观念。
《连城诀》和《基督山伯爵》的主旨并不相同,主人公狄云与埃德蒙的经历颇为相似:受到仇家的陷害,未婚妻为仇家所夺,自己长期历尽铁窗生涯折磨,一个学得高强武功,一个获得大笔财富,他们都因旧日情人请求而挽救过仇家的性命,结局都实现了复仇心愿,而又表现了宽容与大度,展示了人性善良的一面。《基督山伯爵》结尾,是主人公携财富与善良美丽的东方女奴扬帆而去;《连城诀》中,狄云则远离尘世,回到深山雪谷,与水笙团聚。前者多少体现了大仲马的人生理想,后者,则深烙着金庸所受传统文化包括佛学的印记。
复仇是侠义小说的永恒主题。金庸和大仲马一样,没有对复仇采取简单否定的态度,而是赋予复仇以良知、道德和正义的内涵。
金庸和大仲马所塑造的复仇,动机、对象、手段等等并不相同,但都有从家仇到国恨的升华,都有对血腥复仇手段的摒弃,都有行侠仗义的气度,都有对无辜者甚至认罪之人的宽容。
这正是人类对复仇进行反思和文明持续演进的结果,这也是金庸和大仲马小说经得起读着和时间检验的秘密所在。
四
如果你有机会读一些“如何写小说”之类的书,尤其是当代美国人写的,你差不多肯定会读到这么一条写作规则:“Show, don’t tell!”,直译过来就是“要展示,不要讲述!”。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作者不应该直接使用类似“这个人很贪婪”、“生活条件很艰苦”之类说明、概括的文字,而是要通过描绘具体的场景、动作、对话等让读者自己体会出“这个人很贪婪”、“生活条件很艰苦”的感觉。简单说,就是写小说时要避免“讲述”(Telling),多使用“展示”(Showing)。
这条写作规则其实是有道理的,如果一篇小说中充满了作者的“直抒胸襟”、而缺乏细节描写,没有画面感,那样读者就不会产生切身的感受,这篇作品充其量只能算得上是一个故事,不能称其为好的小说。
比如,《聊斋志异》里开头时喜欢用这种直接讲述的方式,比如《辛十四娘》的开头:“冯生,正德间人。少轻脱,纵酒。”要说轻脱、纵酒,就要用不少的事例、动作来展示。反过来说,讲述过多,就容易导致小说枯燥乏味。这也是很多重要的经典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轻松愉快的原因之一。《三个火枪手》就比《简爱》要好读得多,毛姆的小说比纳博科夫的要好读得多,这其中,前者往往有大段的内心独白、诗意描写,深刻是深刻了,读者可能并不买账。
如今这种叙事腔调基本上不会在《收获》、《十月》之类的纯文学刊物上出现,最多可能在《故事会》上偶尔见到。
为什么要扯这么远?
因为我们要讨论一个问题,金庸和大仲马的小说能够让人拿起来就放不下,甚至让人废寝忘食,考的是什么呢?靠的就是这种展示,而少用讲述。
金庸小说情节的最大好处,是让神奇的想象和尽可能圆满的情理结合起来。
看《天龙八部》的开头,直接带入,背景都不去讲,这与我们熟悉的传统小说先介绍人物和背景,有天壤之别:
青光闪动,一柄青钢剑倏地刺出,指向中年汉子左肩,使剑少年不等剑招用老,腕抖剑斜,剑锋已削向那汉子右颈。那中年汉子竖剑挡格,铮的一声响,双剑相击,嗡嗡作声,震声未绝,双剑剑光霍霍,已拆了三招。中年汉子长剑猛地击落,直砍少年顶门。那少年避向右侧,左手剑诀一引,青钢剑疾刺那汉子大腿。
再看一段,《倚天屠龙记》张无忌和小昭分别之处,没有一句对话,也没有一句评论,全是展示的动作、神情,离别之苦、永不相见之痛,让人铭心刻骨:
张无忌不知说甚么话好,呆立片刻,跃入对船。只听得小昭所乘的大舰上号角声呜呜响起,两船一齐扬帆,渐离渐远。但见小昭悄立船头,怔怔向张无忌的座船望着。
两人之间的海面越拉越广,终于小昭的座舰成为一个黑点,终于海上一片漆黑,长风掠帆,犹带呜咽之声。
读《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会发现这种技巧是相通的:强烈的情节推动小说如浩荡江水,滚滚向前,根本不需作者来推动,小说写到这份上,作者是很舒服的,读者也很舒服。这种感觉,读《水浒》时也很明显。
比如,在林冲风雪山神庙一回,杀掉仇人富安、陆虞侯等人之后:
林冲“把尖刀插了,将三个人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搭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东门投去。”
这里,林冲杀人后头脑之冷静、思路之清晰、动作之连贯,一丝不紊、一毫不乱,不禁一声叹息:如此豪杰被逼到如此地步!尤其是草料场在牢城东门外,故他投东去为是,不然走入城里,反被官府所擒了。
再回到先前讨论的展示问题上,如果对“Show, don’t tell!”这种东西绝不能过分重视。充其量,“要展示,不要讲述”只能算是一种(在当代颇为流行)的写作风格,而不是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理。含蓄固然有含蓄之美,但有时候,“有话直说”也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