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想了一夜,早上起来眼睛肿的像桃子啊。看来休息不好真的对身体不利。 昨天法院下午开例会,不知道探讨什么重要情况,我估计是在分析放假动向吧。总之所有的开庭全部转移到了上午,下午不许任何人进去,哪怕安检部门也是,可能只有苍蝇能进去。对法院的安监系统和铁路安监系统,我一直迟怀疑状态。把每个人弄的都像罪犯一样。天朝就这样,对臣民永远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头。每天出入法院,我真心觉得自己每天被那种X光线以每秒钟几万兆的速度全速射过,内心无比惶恐。 法院的人,不管大小,就连一个门卫,几乎都是狗眼看人低的架势。你开车,对你笑脸盈盈,你不开车,对你恶语相向。 法院的门卫每次看见我老板爹的丰田霸道或者我老板的宝马或者我老板老爹的奥迪A6都是脸笑的开了花。 这两天,运气倒霉的狠。门把手事件、门锁事件。风哥说的其实特好:门把手也好,门锁也好,老板也好。都是奇葩。 这世界真是万花筒,既然有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足以为奇。
老板早上来,匆匆的走了。说新买的宝马要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而且要去车管所上车辆牌照。于是只剩下我和另一个姓李的姐在。 我和老板几年前就认识。但是这个李姐我是刚见到。不高的个儿,有点黑的面孔。戴着花边眼睛。37岁的人,有14岁的女儿。她每天要开车45分钟从沈阳市区的一个尽头来到这里。这个人据说已经做了15年的律师了。上个月她仅仅在老板这就拿了7000块的工资。 我对这个人不了解。所以我根本很少说话。 上午她去开庭,然后回来。因为开庭的时候关了彩铃,回到单位有好多个未接电话。于是她开始挨个的回电话。 这个人是相当有心计的人。 因为就凭她带着14岁的孩子再婚后竟然能要了男方30万的彩礼,而且住在跃层170米的婆婆家这事就可以看出来。 听她和自己的亲属打电话,她家条件也不错了。老公开着丰田霸道去广东揭阳做工程,而且贷款了510万买了挖掘机。 开始看这人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心里忐忑。
不一会儿,有一个老太太进来了。拎个兜子。进来之后李姐接待。我在办公桌哪里坐着。这个老太太购买了恒大的房子,本来按照合同规定恒大方面承诺在2013年10月份给这期楼盘的业主办理房产证。但是一直到今天,恒大方面仍然没有丝毫动静。听说,一个月前恒大1期的业主已经团体起诉了。她们这次是2期楼盘。 首先这个老太太要求写授权委托书。老太太都是为儿子来办事的。房子都是儿子们在住。不过儿子在上班没有时间。授权委托书其实超级简单,就好比银行的汇款单据,会写字的都会写。 李姐写了以后,这个老太太又说要写份起诉状。要求恒大方面赔偿因为没有按期办理房产证而依照合同应该承担的违约金。不过合同除了写明房款价格以外,违约金没有写明具体数额。李姐依照有关法律条文按照1%的赔偿标准写了起诉状。授权委托书是20元一份。起诉状是50元。就这样,一个老太太总共收了70元。 不一会儿,这个老太太又领过来了2个老太太,都是一个小区的。一起来办事的。恒大地址在于洪区怒江北街,但是归属于于洪区人民法院。离怒江北街相当远,倒公交车的话起码要倒3次车。这几个老太太于是一起相约来办事。后领过来的这2个老太太,情况大体相同。只是其中一个稍微年轻的老太太的房产证已经下来了。只是也是违约了。没有按照开发商当时签订合同约定的日期下来。于是,也写了相同的文书。
接着,有抚顺老两口来咨询有关于他们儿子离婚的事情。开始的时候是两口子来的,说明白了具体情况。我一直在旁边听着。想着学习点,看看这个李姐据说有着15年经验的律师是如何办事的。老两口的这个儿子28岁,老家是抚顺的。也就是老两口是从抚顺来沈阳的,儿子结婚之后在沈阳安家落户。离婚的请求是女方提出的。也就是老两口的儿媳妇,这个女方是经人介绍认识的,老太太和女方的妈妈是多年的老同事,也算是熟悉了。只是经人介绍才提起谈婚论嫁的事。当初结婚也是想两家认识多年,也算知根知底所以才结婚的。不过女方没结婚前一直在宁波工作,结婚回到抚顺,再回到沈阳生活,但是没几天,就又回宁波了。是聚少离多。而且女方特别爱喝酒,总是喝的醉醺醺的,虽然没有特别的证据,但男方怀疑女方和自己的表姐夫有不正当的关系。女方、女方的表姐、表姐夫一直在宁波工作。但是表姐不同意她们离婚,总是劝和不劝离。表姐夫倒是正好相反,劝离不劝和。而且有大量证据证明这个表姐夫总是约女方去夜店陪酒打着做业务的名义。女方在起诉书中提到有一次被男方打了,男方也说明了由于凌晨2点多回家喝的酩酊大醉后才打了一拳,主要是男方的任何衣服家务女方都不管,女方以婚后两个人分居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但是女方一定是托了关系,男方对法律一无所知,书记员和审判员告诉他在13号的时候自己来就可以,不需要其他人到场,弄的老两口心里直打鼓,正常来说,离婚案件,既然已经下达了传票,那么已经走不了调解程序了,只能判决。那么女方必须到场,男方的父母也当然可以到场旁听。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当然不能这么告诉他自己,就是想在一无所知的情况系尽快下判决。达到女方离婚的目的。离婚是假,转移财产是真。男方说,婚后两人总共接了礼金4万7,老两口又给了两人10万,其中3万被女方用来挥霍掉购买了一支名表,加上接的礼金4万7,共计10万余元被女方拿去购买了理财产品。结婚时候给女方购买的三金等票子都在女方哪里保存,男方比较老实,甚至手里连女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都找不到一份的情况下,显然对他不利,如果想获取证据,争取财产,只能想办法找到相关的法律证据,比如购买理财产品的个人账号,通过银行转账的流水单等。男方承认当时在沈阳某银行把10万元现金转账给在宁波的女方,但是自己去银行要求打印流水单据的时候遭到拒绝。请律师的目的是不想离婚。为了争取财产赢得时间,因为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第一次起诉之后,没有新的法定事由的话在6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次起诉的,想要起诉也要等半年以后。这6个月时间正是对男方获取证据来说非常宝贵的时间。 李律师当然为了赚取律师费,特别详实的解答。期间我连半个字都没说。几乎一致再听。 老两口始终做不了决定,所以叫来了自己的儿子。这个小伙子也是老实的狠,总是不停的给在抚顺做老师的姐打电话。那么一段时间,开门进门接电话的老两口给我折腾的够呛,我一直再帮着开门关门。 这个小伙昨天在法官的要求下签了两次汉字。这么个小细节让小伙子担心的够呛。他总觉得是不是被人害了坑了,是不是不用开庭就直接判离婚了。所以一直翻来覆去的问。 事实上,签字只是个程序问题,送达回证必须要求当事人签字的。以此证明当事人已经接到了法院的传票。法院好留档做开庭准备。
看到这儿,我真心觉得普通百姓学点基本法律常识似乎也很重要。 律师其实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没有什么高尚不高尚之说。 很多当事人进法院都会相当害怕,甚至进法律服务所都是这样。很多所都相当聪明,如果写律师事务所,年检的时候是要缴税金的。如果写法律服务所,那么如果内部再有点人际关系,直接报个法律援助,那么年检的话就可以0税金。其实,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做的事都是一样的。只是大小而已,只是案子的钱多钱少而已。 按照我们老板的性格,翻来覆去的说明一件事,她是做不到的。她压根不缺钱,只是有个营生做。不过这个李姐心思相当细腻。达到什么地步,我发现一点,觉得奇怪,如果说心思细腻的话,是不是办公桌应该很一丝不苟?还真不是?办公桌后面的柜子乱的要命,但是法律文书,比如起诉状啊上诉状啊回执啊授权书啊竟然交叉着摆放,我给老板拿授权委托书的时候,老板说你找到了就按原位置放回去,要不你李姐就得生气了。我老板不是,随意放一起,其他人也不是,只是一个文书档案袋。还有一个细节,她很细,中午饭剩下的爆炒甘蓝她都会留着放在柜子里。我对此印象特别深。 整个一下午,我几乎没说几句话,当然,但是人走了以后李姐和我闲聊了几句,我不得不回答。我只是坐在办公桌前看我的婚姻法解释。 李律师这个人很有特色,总是喜欢打断别人的话然后补充一句:你听我说。 潜意识里,我觉得这种人是最不好招惹的。不像我们老板,哪怕她当面骂你一句,但是她不会背后说你半个字。 与其说我喜欢后者,不如说我厌恶前者。
3点10分的时候,李姐在往自己的那个钻石画镶钻,她让我回家。说法院没人了,老板也不能回来了,早点走吧。 我一看确是是这样,而且其他所里的人也都走了,我还问了下李姐,她说她4点也回家。 我坐车的时候心里就觉得不舒服,说不出来哪里不舒服。 对这么个人,我总觉得会有什么事发生。 刚到家,就接到老板的电话,老板问我:今天有些授权委托书的,你不会写么? 我被问呆了。我说我会呀。不过所有的3个老太太恒大房产违约金的全部是李姐接待的。而且我清楚的记得,她还把一个老太太39万的全款的弄错了,弄成了首付款的16万多,违约金按照1%的话就少了一半,后来老太太发现以后重新改的。当然这些我没说,我作为新人,不能公然抢人家李姐的咨询代书吧。她的办公桌正对着门,当事人进来就直奔着她去。 老板又问:有个来咨询的离婚的,你中间插嘴了?你说走起诉程序?要是你真说了,你给人家李姐赔礼道歉。 我当时就晕了。 我在想,这李姐真古怪。难不成她没谈成3000的离婚的案子,拿我开刀不成?是她向人家当事人保证的,达到不离婚的要求收3000块,但是概率是90%,如果想达到100%的话就收5000元,其中2000是给法官的人情费,而且还承诺和法院都很熟,因为当时谈及到女方可能找人了,所以李律师也这么说的,说如果事情办不到,2000如数退还,只收3000元,达到不离婚的理想要求。 我一句话都没说,我为什么要给她赔礼道歉?
后来我想通了,这个37岁的女人真有趣儿。 我分析了一下,不可能是我老板的问题,毕竟她下午没在,她不可能再回去,这种可能性很小。而且这一天发生什么事她不可能知道。退一步算,就算她打电话给李律师问今天都有什么事?作为比老板还岁数大资历深的李律师不可能按部就班的把每一个案子的细节都说给老板听,而且老板也没闲工夫听,她根本不差钱,不是计较的人,如果真要计较,不可能连班都不上去办车牌的事情。 唯一可能的是,李律师在找理由和原因,总之是不想让我在所里呆下去。 一方面,她觉得案子有限,多一个人就多一个竞争对手,何况我比她小很多,如果我业务比她精明,她迟早也会让我走人,如果我业务不如她,她也迟早让我走人,另一方面,底薪加提成,老板应该和她协商过如何给我发薪水的事,连剩菜都舍不得扔的人,怎么可能舍得把钱拿出来给别人开工资?说我不要底薪也不现实,毕竟案子有限,说全部让老板承担也不现实,毕竟你姓李的也是合伙人,所以,她可能想来想去,就用了这一招数吧。 但是,我真没想到37岁的人,会背后这么说一个28的人。真头一次遇到呀。 我这人就这样,我没说话就是没说话,说了就是说了。反正我也不想干了。有什么害怕的?没说话就是没说。我为什么要赔礼道歉?如果这一次过去了,我妥协,以后工作没办法继续干了,说不定哪天她还会继续挑毛病找茬的,挣点钱心里也不舒畅。 我给老板打电话,对于弄坏的东西表示道歉,我还给她买了感康,因为间接的雨天安门锁怕感冒而买的。她坚决不要。不要是她的事,不过我做到了。我问心无愧。 老板说给我2000这几天的薪水,我说我不要了,以后如果有什么事我可能还会再来找你,呵呵。毕竟也算多认识个朋友了吧,我不想在回那个单位去看那个姐了。感觉心寒。 而且,6月份开始,我老板要去参加司法考试那种集训班了。就是那种封闭式的培训班。费用很贵的那种,好像去北京,费用大约4-5万,包过司法考试的那种。这样,我和那个姓李的在一起办公,不知道会发生多少事情。也可能每月到发薪水的时候,她左挑右挑可能一分都不会给我。我何必浪费时间? 真应了前天她说的那句话啊:我很试探性的问那个姓李的姐说:姐,你当初是谁带的呀?办案子这么厉害! 想想,我也很虚伪。我只是看看她对于一个新人的态度,从这个就可以看出来一个人的私心有多重。 她是这么说的:其实很现实,也很有道理:她说,谁带?这个行业,谁给你带成手了,就意味着谁多一个竞争对手和一个抢你饭碗的。 其实,我那时候就已经知道答案了。 只是觉得,刚把东西弄坏了转身就走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儿。 不过,现在我知道了。 世道?险恶? 说不清楚。 反正,感觉很寒心。 没事没事,这对我来说是个好事,如果我继续工作下去,我会疯掉的!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