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立的融资租赁公司
对于独立的融资租赁公司而言,大单交易、项目的取得、资金筹措和风险控制由一般员工完成的可能性很小,必须由富有实战经验的经营团队出面才有可能完成。
(2)厂商租赁公司
这一类融资租赁公司附属于制造厂商(通常是企业集团)。按照集团公司的营销战略,这一类公司以推销本集团的产品为主。
(3)销售商租赁公司
这一类租赁公司一般附属于商业金融服务企业,以支持某些制造厂商的产品推销为主要业务。
(4)项目租赁公司
项目租赁公司的特点一是独立,二是服务。不依附于股东或者资金提供人;服务,既不可能为项目提供资金,也不可能为项目提供资金,也不可能为项目提供技术和设备,但能提供取得资金、技术和设备的专业化服务。基于这种业务特点,项目租赁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前几类租赁公司相比,以”因事设立“为原则,显得更为灵活。
这里以独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为例,简单描述其运营流程:
1. 客户申请:由选定项目的代笔或者选定承租人,按规定的格式提出申请
2. 三级评审:营业部对项目的评审为一级;管理部的评审为二级评审;总经理委员会的评审为三级评审
3. 客户教育:有的称为客户宣传。对企业承租人的关键部门和关键人士,进行有关融资租赁基本知识的宣讲,解释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回答听众提出的问题
4. 准备合同和文件:利用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根绝具体的租赁条件调整
5. 协商和签订合同:公司提出的标准合同文本不属于格式合同的范畴,承租人可以对其中的条款提出疑问或意见,双方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6. 购买设备:公司按承租人的意愿,与供货人签订购买合同。只有在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后,才有可能对购买合同付款。
7. 执行合同:按融资租赁合同回收租金
8. 结束合同: 承租人还完全部租金,付清残值后,办理物件的所有权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