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天天。第一眼看到她,我就知道,我爱她。
天天的头发有点乱,衣服有点皱,脸有点婴儿肥,可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她的笑容。她笑起来时似乎整个人都在发光,那样的灿烂,就象六月的阳光,温暖而眩目。
第一次见到天天,我正在赶一个简报。盯着电脑的时间太久了,眼睛有点酸,脖子也似乎僵直了。一边摇摆着头,一边往茶水间去,想倒杯咖啡提提神。这时,我看到了她。她从接待室走了进来,对我点了点头,微微一笑。可能是我的头摆动得太快,也可能是她背后的光线太强,或者,就是她的笑容太明亮,我突然觉得眼睛有点花。
在大学时室友们常常在熄了灯以后海聊,谈得最多的是喜欢的女孩子。我那时候并没有恋爱,所以不大插话,但却在黑暗里暗暗描画着将来女朋友的模样。所以,看到天天的第一眼,我有点呆,因为,她和我想象中的女友那么相似,除了,她看起来更加活泼,更加漂亮。
可能因为我的表情比较奇怪,所以,她的眼光在我身上停顿了几秒,我只看见她的左眼角上侧有一颗小小的黑痣,让她的眼睛似乎有点斜飞上去,添了几分俏皮和伶俐。她笑了起来,眼睛微微地眯起来,轻轻地对我说了句话,说的是什么,我却全没有听懂,眼里只有她的笑容,还有那颗俏皮的黑痣。这时,安祺走了过来,说了声:“您找安董?是夏小姐吗?请这边走。”便引她走进了安德森的办公室,这时我才明白原来她问安德森办公室怎么走。
我站在那,已经忘记了倒咖啡那件事,拿着空杯子又回到座位,只想知道她是谁。安德森的办公室就在我座位的左前方,平时常常半开着,因为他希望下面的人知道他在里面,随时看得清楚外面的状况。偏偏今天却紧闭着,连条缝也没留,不要说看,连听也隐隐约约,只能时不时听到安德森那著名的“GREAT”。将近一个小时以后,门开了,安德森满面笑容地将她送了出来,一直陪她走到了公司前台。这可是不同寻常,通常安德森送客最多会到他的办公室门口,当然他的老婆除外。我对面的小路隔着桌子冲我挤了挤眼,说:“看来美女的待遇不同,安老板亲自送出门的,还好安夫人不在。”
忘了介绍了,安德森就是安董,当然安德森是不是他的本名我们也不能确认,就象我们不能确认他是否是美国哈佛大学的博士一样,唯一确认的是他的确怕老婆,因为只要他夫人一来公司,他便会少说很多“GREAT”,而改说“好,好,好”了,因为安夫人不喜欢他说英文,但是安夫人很愿意提到安德森的哈佛背景。安德森是我们的总经理,但是他比较希望我们称他为安董,当然在他的夫人面前除外,因为真正的董事长是安夫人,所以这时我们会叫他安总,或者按照老外的规矩,直称他为Anderson。安德森平时喜欢戴一副变色近视眼镜,咖啡色的镜片让人望不见他的双眼,显得高深莫测,但我见过他脱下眼镜的样子,细小的眼睛,肿胀的眼泡,颇显得猥琐,所以很怀疑他是否真的近视。
我叫张文戎,对客户介绍时会自称“Bill”。安祺说我的中文名字很好听,含义也很好,文武双全,我只是笑笑。其实她并不知道,我的父母给我取这个名字时只是希望我能够不要象他们一样在黄土地里辛苦一辈子。在他们的心目中,读书和当兵是离开农村的唯一的途径。我读书读得很苦,因为我知道这会是我唯一的希望。也许是破釜沉舟的决心感动了老天,我成了整个县里唯一的大学生,也成了我们张家村唯一跳了龙门的鲤鱼。可是,到了城里我才知道大学生并不希奇,这个大都市里有的是人才,名牌大学毕业生、海归派、还有白手起家的商业精英。毕业后在这家私营广告公司找到了客户代表的位置,兢兢业业做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抬头升成了客户经理,却依然是最低层的打工仔,做一天和尚领一天口粮。父母有时侯会装做无意地提起村里谁谁谁生了个胖小子,谁家里老小今年开春结婚了,我明白他们是希望早一天看到我成家立业,但是作为无房,无车,无钱的新无产阶级,哪个女孩会愿意交往呢?就算交往,估计只要她见到我们老家的茅房,也会快刀斩乱麻,利利落落地和我说拜拜的。想到这一点,我便坚持着王老五的身份,惹得安祺老是似真似假地闹着要给我介绍朋友,而平日对我也特别亲近,其实啊,她不知道我的背景,还以为我是个潜力股,有着海外的关系呢。如果安祺知道我是她平日常常嘲笑的“乡下人”,可以想到她的笑容会是多么地不屑,而她的心里又会是多么地懊恼。
说到安祺,她是安德森的秘书,不过她总是自称业务助理,事实上也是,她在我们公司里是一人之下,十人之上(我们公司连老板在内,正好十二个人),不过那一人不是安德森,而是安夫人,因为安祺是安夫人的堂妹、心腹兼包打听。安夫人在公司的时间不多,却对安老板的动向把握得一清二楚,这不可谓不是安祺的功劳了。安德森想来也很清楚,所以对安祺是不敢摆出老板架子的。
中午吃饭时,我找了个机会,装做漫不经心地说:“今天来的那个女孩,是我们公司的客户吗?是不是大客户,我看安德森亲自把她送出来的么。
安祺撇了撇嘴,很不屑地说:“哦,那个是来面试文案的,好象叫夏天,名字好怪的。也不知道安德森那根筋搭错了,那么殷勤,亲自送到门口。听他说了那么多GREAT ,估计是录用了。应该是大学刚毕业吧,穿衣服一点品位也没有,面试也不穿套装。”说着看了看我,等我的附和。
我没有接话,小路却笑嘻嘻地说:“当然罗,还是我们安祺小姐的品位好,套装就要你这样的美女穿才又知性,又性感。” 小路是我们公司另外一名客户主管,刚进公司半年,却老早摸清了公司的状况,最近一段时间正狠很地拍安祺的马屁。可惜安祺嫌他的学历太低,老是泼他冷水。
我听到安祺说的“估计是录用了”这句话,心中早乐开了花,哪里管得到他们的打情骂俏,只是默默念着“我又可以看到她了”。
再见到夏天是两个礼拜之后了,这段时间里,我每天都好像赴约一样,心情好的不行,把桌子清理了一遍,搞的小路紧张地问我是不是外面找到路子要高就了,安琪却说我是在恋爱了.我笑了笑,是啊,我是在恋爱,可惜是暗恋,而暗恋的对象我只见过一面. 那天早上,我照例提早10分钟到了公司,却看到夏天已经安静地坐在门口的接待室.和上次相比,她象变了个人,头发理过了,更加利落清爽,而白衬衫和格子裙让她显得更加成熟一些,不变的是她的笑容,还是那么明亮. 我似乎又有点晕眩了,不知所云地道了声”早安”, 我便进了办公室,心里却一阵阵地狂喜. 坐在位子上,我才想起来,应该做个自我介绍,给她倒杯水的. 也许是老天眷顾,安琪竟然把天天的位置安排在我的对面,说:”张文戎, 你经验比较多,带带小夏”.夏天也很恭敬地说了声:”张老师,请多多帮助”. 后来,安琪私下对我说,这个地方离安德森的办公室最远,要绕办公司一圈才能到,比较不显眼. 夏天来了之后,办公室好像明亮了许多,她并不是很爱说话,但是却很喜欢笑.笑声是那么清亮,却并不张扬,就象风铃清脆的响声,干净,熨贴,而我最爱的是她微笑时的眼睛,有些俏皮,有些温暖,有些灿烂. 天天是个聪明的女孩,学起东西来很快,也很有创意.她在学校里学的是比较文学,文字功底不错,渐渐地给客户提案时的一些文案我开始让她来写了.她的文字很清新,但是并不幼稚,有一种同龄人少见的冷静,却并不妨碍她的激情,很有大家气派.更让我惊喜的是,从她的文案中我总能找到一些闪光点, 很容易引发成为设计的卖点, 而我的设计图也能完全表达出她文案的想像空间.有时候,我竟会觉得似乎和她已经同事很久了,这种默契感好像是天生的. 安德森也看到了她的长处,试用期改成了一个月,并宣布夏天会负责主要老客户的提案文案工作,这让小路很不开心,因为他负责新客户的开拓,这意味着今后夏天会主要和我搭档.而我,只有偷着乐了.自从天天来了之后,我在公司的时间更长了,每天提前30分钟到公司,下班后也不急着回去,和夏天一起加班比回去打游戏要开心很多呢. 相处久了,我发现我和天天竟然是同校毕业的,不过我比她要高3届,她进来时我已经在外面实习了。所以后来她就开始叫我师兄了,我也以此为理由稍微公开地对她多一些维护,当然表面上十分坦荡,但就是这样小路和安琪他们已经拿我们似真似假地打了不少趣,而安德森也或明或暗地说了几次办公室恋情是最没有结果的之类的话。
天天家住的很远,估计是女孩子贪眠,每天上班来得早,也就不肯花时间在早饭上,偶尔会看到她顺路买了豆浆包子带进公司,似乎总是那么两样.我想,这样的女孩,应该是不太会花心的吧,连早饭都总是不变的,或者就是她路上经过的地方就那么一家包子店.安琪有几次偷偷地对我说“乡下人,只晓得豆浆包子。其实啊,星巴克早上的三明治配咖啡才适合我们白领呢。没腔调.”我没有接话,其实,我倒是喜欢中式早餐,记得小时候妈妈总是给我摊饼子,配上热乎乎粘稠稠的玉米稀饭,吃的胃暖暖的,一上午都有精神。有几天,我发现她到得稍晚些,也没有带早点,到了11点钟左右,便偶尔会弯着腰,用手按住胃,看样子是胃有些痛。但是她和安琪不同,并不声张,依然手脚不停地忙东忙西,只是脸色有些发白,额角沁出密密的细汗。看了几次,我的胃似乎也痛了起来。后来,我便有意识地在早上多买几份早点,大多数时间是便宜了小路他们,但偶尔天天也能吃到一次。她笑嘻嘻地对我说谢谢师兄,眼睛弯弯地斜上去。我脸微微一红,觉得她好像明白了我的伎俩,但是看到她马上低下头开心地吃起我带来的皮蛋粥和蛋饼时,又觉得她的笑容似乎并没有什么其他意思。
最近安德森老婆似乎听到什么风声,来得很是勤快,总喜欢搞些突然袭击,在中午过来办公室等他吃午饭,或者下班前来送糖水,所以他也收敛了许多,不大缠着天天开会,连晚上陪客户应酬,也总是带小路和安琪,一个会喝酒吹牛,一个是安夫人的钦差大臣,我和天天也落得清闲,感觉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一口气完成了好几个老客户的大案子,基本上是一次过主题和剧本,然后就是修改些细节了。对于后期跟进,天天明显还稍微嫩了些,偶尔会比较坚持自己的想法,和客户很较真地探讨文案中一些形容词的用法或场景应该怎样布置。其实,再不专业的客户也是客户,只要主调定下来,让他们发挥一些,做些小小的让步,偶尔提些专业意见,把他们的创意更好或更可行地体现出来。这样,客户会觉得我们很专业,自己很聪明,不是皆大欢喜吗?不过,看着她认真投入的样子,我会觉得自己似乎太世故了,曾几何时我也那么认真地辩论,维护所谓的“真理”? 看的多了,便更加觉得没有什么是绝对要坚持的了。我真的很羡慕天天的坚持和真诚。也许因为天天的年青,或者她的微笑,客户并没有动气,而我也会嘻嘻哈哈地打个圆场,寻找一些折中方案,最后也拿下了几笔单子,包括从一个4A公司手里抢来了个大案子。
安德森因此很开心,特别爽快地答应给我们小组发一笔额外奖金。为了照顾小路他们的情绪,也给他们许诺如果到年底能够完成任务,便会给双月的奖金。然后,安德森便信心足足地准备大干一场了。最近他让安琪收集一些展会或广告博览会的信息,准备去收集些客户信息,扩大业务范围。除了公关,平面,媒体,还要进军展览行业,他说是整体营销策略,我们觉得是什么赚钱做什么。安琪也很开心,一般老板出差都会带上安夫人,或者说跟上安夫人,那么她是铁定要陪同的呢。安琪查到最近的一次广博会11月中旬会在深圳举行,而这次因为刚刚赚了一大笔,安德森破天荒地让安琪预订了两间香格里拉的大床间,而平时,都是他和安夫人住五星,而我们这些打工的最多三星或准四星。所以啊,这几天安琪连接电话时的声音也甜美了许多,对安德森更是超级体贴,未语三分笑,端茶送咖啡,让他很是享受老板的威风呢。对于我来说,最近心情也不错,主要是安德森走后,我会有更多机会和天天呆在一起,也不用担心安不时过来小小地骚扰一下天天,美其名曰让天天快点熟悉公司文化和流程,但他那双没有聚焦的眼睛总是有意无意地往天天的身上瞟去,偶尔会在指点作品时“不小心”碰到天天的手臂。
11月要到了,却不料天有不测风云,安夫人的父亲竟然急性中风,半边身体不能动了,住进了医院,安夫人只能天天陪同在他身边,而安琪也被临时差去换班,忙进忙出。尽管她一万个不情愿,却依然只能作出一副忠心不二的样子,将错失五星级宾馆大床房享受的遗憾尽力演绎成对安夫人父亲的担忧,对安夫人的同情。安德森临阵换将,点了我和天天两人陪同,也算对我们上次拿到大项目的奖励。只是将一间大床房改成了标间,准备委屈一下和我挤一个房间。而安琪更加气愤,对天天完全是怨妇脸色,将嫉妒、羡慕、恨完全发泄在天天头上,索性撂了摊子,把改旅馆,订机票,确认展会参加名额等后勤工作全部扔给了天天,而同时,天天还要和我一起修改印刷新的公司简介和案例剪报,忙得不亦乐乎。两个多星期的时间明显清瘦了很多,下巴尖尖的,完全失去了婴儿肥的感觉,只是因为年轻,却不显得憔悴,反而更加清丽,一双眼睛总是亮晶晶的,好像浓缩了最明媚的阳光,照得我心一晃一晃,竟如同醉酒一般滋味。有时候说着说着案子,我便恍恍惚惚地盯着她红润的嘴唇和挺俏的鼻尖,忘了自己的话。更多的时候,我喜欢做出深思的样子,从玻璃窗的倒影偷看她聚精会神工作的身影,那修长的脖颈微微低着,几缕散发落在上面,刺得我的心痒酥酥的,很想伸手替她挽起来。唉,我想我是真的爱上她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