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他时,是在昆山仁宝电子厂里,我跟随朋友来到厂里上班,和他分到了一个宿舍,看到他第一眼,我感觉他曾经有可能是做业务销售工作的。
黑色尖头皮鞋,黑西裤,上身穿着休闲衬衫,中等身材,长得很是清秀。他热情地向我递烟,问我家在何处?叫什么名字?我看他长得很文气,说话很诚恳,也很乐意与他介绍自己。
经过互相介绍和了解,才知道他没有如我猜测那样做过业务员。和我一样都是第一次出远门进厂打工的。我问他为何穿的那么严肃,他说自己小时候因为家穷穿不起运动鞋,皮鞋便宜,从小到大一直穿皮鞋习惯了,穿黑西裤是为了搭配。
所以从我认识他到现在,除了见他上衣会有所变动之外,那黑色的尖头皮鞋和黑色的西裤就像是长在他身上一般永远地套在他的下半身。
单调的衣着正如他单调的生活一样,领完工资的他,没有像我们一样花钱谈恋爱,更没有像我们一样朋友聚会胡吃海喝。
而是选择逛淘宝买他那身单调如一的复古呢子大衣和皮鞋,买奥黛丽赫本图案的复古火柴,买复古军刀。
我曾经好奇地问他为何喜欢买复古的衣服,他会毫不犹豫地笑着对我说:装逼啊。
“为何喜欢买复古火柴?”他还是毫不犹豫地笑着说:装逼啊。
“那又为何喜欢买复古军刀呢?”他这时不再嬉笑而是站起来庄严地对我说:“我要做一名刀客,杀奸佞,破敌寇,古往今来,想想多少忠良青骨只因不能报效国家最终含恨而去。宗泽临死前喊着过河,过河。辛弃疾当年只率五十多人奔赴几百里地偷袭敌军几万人的营地。可最终还是不被重用,一生可谓悲壮。”
听完他这莫名的一番激词,虽然说的让人热血,但是我还是很惊讶,在这个太平盛世,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怎么会有这种古代侠义思想的人存在呢,难道还是他的脑子有问题。
我顺水推舟打算试探他一番反问道:“你说的这些人物都是当官的,你又不是当官的,为何要做一名刀客。?又为何谈什么杀敌破虏?”
他解释道:“正因为我不是当官的,所以我才要做一名刀客,正因为我希望自己能够征战沙场,所以才会提及他们。”
一直认为自己辩论能力很强的我竟一时语塞,不知说些什么为好,我只好泄气地叹息道:“只可惜你不是那个年代的人,你是现代人,醒醒吧,别再做梦了。”
他没有理会我,而是自我陶醉地吟起了辛弃疾的词: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本来我已经不理他准备睡觉了,却被他吟这一通词又给肾上腺素,热血沸腾起来了,心想这是我上学时学过的词,已经忘的差不多了,没想到他却背的一字不差。
我便饶有兴趣地问道:“你是什么时候不上学的。?”
他感慨道:“我是高三辍的学,后来以借读生的身份在我们老家的山东大学呆了几年。说到这里他又自豪的说道:“因为我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大学教授很看的起我,所以我经常报他的名字在大学的图书馆里可以随意看书。还读了许多名著。”
接着他又给我介绍了许多的世界名著,狄更斯的《双城记》卡夫卡的《变形记》中国的有沈从文的《边城》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我起初不太相信他能读这么多的书,经过他对每本书的内容讲解与心得体会,我才开始觉得,他是一个有才华的疯子。
从那以后我便和他成为了朋友,受他的影响,重新拿起了书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精神世界逐渐的丰富起来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后来我和他各自在一个城市里打工,聚少离多,每每相聚,我们两个就会先买上一提啤酒,摆开对吹,我们从读书的体会中谈论着各自的看法,吹嘘着对这个世界的观点,他总是喜欢浪迹天涯的生活,我劝他不要过度沉迷这种生活。而他总是说:“我要死在追寻她的道路上。”我惊讶的问道:“她,是谁?”他突然猛吹了一瓶啤酒,清秀的脸庞涨红地对我说道:“她是我高中时的初恋,我当时不懂怎么去爱她,上学的那段时光,我们两个的关系很好,我一直把她当成哥们儿对待,直到后来她结了婚,我才知道当初我是爱她的,后悔没有向她表白。”说完之后又吹了一瓶啤酒。
一直认为他是不近女色的我才发现,原来在他心中还有一个让他迟迟放不下的女孩,于是我以自己的亲身事例去劝慰他,希望他能够释怀。经过我向他分享自己初恋的故事后,那一刻他把我当成了终生的知己。
后来我回了老家,他还在那个我们经常喝酒的那个城市工作,我已有了妻子,他如今还是单身一个,我结婚那天他来嘲笑我结婚会后悔的。我没有理会反问他什么时候结婚,
他说:“笑话,我是一名刀客,怎么可能会结婚,我不会背叛我当初的誓言,我要死在追寻她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