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where your life is.”此心安处是吾乡。
《布鲁克林》借古的这句翻译太有名了,直接成为电影经典台词之一。但其实在最早出处,作者苏轼的处境和女主艾丽斯找到温暖的状态不同。当时苏轼二次被贬出京,跨越大半国土流放到惠州,薪俸微薄加上水土不服、缺医少药,再因唯一留在身边的爱妾朝云香消玉殒,苦闷成了苏轼相当一段时间的主色调。但留给后世我们的,却只有东坡居士云淡风轻的那句“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扯远了。电影讲述了爱尔兰女孩艾丽斯到纽约寻找未来,关于她成长与选择的故事。
全程很平淡,因为够平淡所以显得很真实,但不无聊,不会想中途弃片。画面舒服,毕竟鱼时隔这么久忘了情节都不忘夸一下手法和色调,就很棒了。
一个逆光的身影,标示了艾丽斯新生活的开始。
在远赴异乡的时光里,孤独和乡愁是永远绕不开的话题。当你开始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工作或生活时,你有没有像她一样,觉得自己不属于这里,哪怕站在来往熙攘的人群中,内心仍被孤独充斥着。
为了抵抗孤独,于是有了爱尔兰人、意大利人或anywhere人的舞会,有了专为在布鲁克林爱尔兰老人们举办的圣诞party。看的时候我想,原来人心大抵相似,“老乡”一词该是因情感产生的,而并非由于客观——见到家乡人,哪怕不认识,也觉得亲切,仿佛多了些安慰,因为知道有同样的人经历着或经历过与你同样的心情,你对潮湿的江风、对有雪的冬天、对特定季节的连日阴雨、对油泼面、对大盘鸡……的思念,这群人完全能体会,无需言说,一首简单的民歌就能让大家产生共鸣。
除了乡音给予的焦虑缓解,与家人之间切不断的连接也会带给我们厚实的安全感。姐姐说“哪怕信有两百页,你妈妈也不会嫌多的”,多可爱呀,何止是妈妈,姐姐我也不会嫌多的。
不论在哪里,生活总要继续。艾丽斯一面将工作做得越来越出色,一面在夜校学习,为当记簿员的目标做准备。她迅速成长,自信且迷人,顺其自然地,也有了男朋友。或许因为生活的独立,她对待感情十分清醒,在托尼说出“我爱你”时,她只是感谢了对方当晚的陪伴,再一次相见时,她表示“I like you”。虽然随后她说如果托尼再说出同样的话自己会回应“我也爱你”,但我仍觉得“我喜欢你”才是她真正想说的。这像极了很多当下“X漂”年轻人的缩影,“只想赚钱,无心谈恋爱”、“恋爱无能”、“还是游戏的MVP更让人快乐”不只是他们的打趣式自嘲,很大程度上也是他们的主动选择,比起需要不断奋斗争取安定的生活,比起需要投入精力持续输出的工作,爱情更像是可有可无的调味品,有太多比它重要的东西,所以他们不轻易说爱,有则锦上添花,无也不伤大雅。
爱情带来的好心情让艾丽斯各方面状态更加积极,连商场主管都忍不住问她原因“好让我以后传授给想家的姑娘”。就在一切顺利的时候,传来了姐姐去世的消息,艾丽斯需要暂回故乡,走之前,她和托尼发生了如下对话:
然后!他俩就为爱鼓掌了!!喵喵喵?这什么展开?我真的是忍不住吐槽这段,哪怕给我演因为不舍两人情动接着鼓掌,我都能接受,然而前面接着这样的对话,我x,这什么“愿意和我发生关系就是给出了承诺”的狗屁混蛋爱情观!?(虽然紧接着两人就去登记结婚了,但该吐槽的还是要吐槽)
接下来就是艾丽斯回乡后变成了全镇瞩目的焦点,在小城富二代和大城水管工之间摇摆做选择的情节。看完后我问鱼,如果把后来刻薄多事的老太太那段去掉,女主会怎么选。从电影诸多细节来看,我认为结局可能会改写。最初她抗拒吉姆,是觉得他一成不变,不是一路人,但后来发现吉姆并不是坐吃山空,也不甘于现状,他对未来有自己的思考。两人相处时,艾丽斯表示如果她第一次离乡之前是这样多好,虽然是在惋惜,但也表达了她对当前的认可和贪恋。在此期间,托尼寄了很多封信,但她完全没有拆开,这是逃避,她一次性打开了所有信件,却发现回信无话可说,这是变化。把那些信关在抽屉里的时候,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后悔过,后悔在回乡前与托尼结婚,后悔让自己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结局当然是大众喜闻乐见的爱情战胜世俗,但我看来只是艾丽斯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这部片子里其实两个关键男性角色的存在感不强,甚至让我觉得她对托尼也不见得有多么喜欢,选择回纽约的导火索完全是因为Miss Kelly,让她“差点忘记这个镇子是什么样子”。影响她选择的并不是点外卖不方便、日料不新鲜、没地儿买奢侈品、没有现场音乐会和艺术展,而是眼界狭隘的人做出的不上档次的事。如果删除那段,将现状延续——人们对她热情,羡慕她在大城市培养出的气质,赞叹她出众的能力,认为她和最优秀的青年完全相配——那真不一定会选托尼。
最后,还是用电影的经典台词结尾吧。虽然矫情,但毕竟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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