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才,我扔掉了自己的吉他,那把落满灰尘,琴弦上到处缠绕着蜘蛛网的吉他。
因为宿舍要稍稍改变一下布局,大家把原来整齐划一拼凑在一起的桌子拉到了各自的床边,伴随的,自然是一次大扫除。大学的男生宿舍,卫生状况可想而知,扫出了好大一堆垃圾,舍长一冲动直接去把楼道里的大垃圾桶拖了过来,好家伙,一米多高,井盖那么大的口,可真够我们扔的。
“谁还有垃圾要丢,麻溜点儿!”
正在码字的我,突然就想到了我那把在角落里默默躺了两年半的吉他,然后一点没犹豫,起身去用食指跟拇指把它夹起来,扔进了垃圾桶,再没多看一眼。
我回身坐到了凳子上,默默发着呆,我想起了那把吉他的来历。
大一发生的事情,对现在来说,真的是恍如一梦。那时候篮球队的教练,我们都叫他范爷,人长得挺爷们儿,而且弹得一手好吉他。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近距离看吉他弹唱就是他表演的,其实也不能算表演,应该算他在我们宿舍装X吧(哈哈)。
那晚上他买了一瓶RIO,穿了个紧身背心,篮球裤,就那么坐在宿舍的小凳子上,边弹边唱:哪里有彩虹告诉我,能不能把我的愿望还给我,为什么天这么安静,所有的云都跑到我这里。还唱爱我别走,如果你说,你不爱我,不要听见你真的说出口,再给我一点温柔。好听啊,真的好听。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听说了民谣这个玩意儿,然后我就疯狂爱上了它,跑去听火爆的宋冬野唱董小姐,唱美人,听好妹妹唱一个人的北京,你曾是少年,青城山下白素贞。于是我认识了好多民谣歌手,李健,赵雷,野孩子,还有花粥。我爱上了钻在被窝里,听他们慢慢悠悠唱出来一段温柔的故事,可能是爱情,也可能是家乡。我知道了为什么他们说民谣就像是小米粥,得慢慢熬,慢慢喝,养胃,养耳朵,还养灵魂,我感觉那时的自己,仿佛马上就要踏上音乐这条道路了。
所以我买了吉他,200块不到的吉他。不是我不想买好点的,实在是...没钱。
第二天,我马不停蹄跑去报名了学校的吉他培训班,然后回去宿舍抱着吉他,傻笑着幻想自己有一天坐在舞台上弹唱的样子:我一定在嘴边留着一圈胡子,穿一件白衬衫,还有牛仔裤,加个帆布鞋,这样的造型应该很完美然后微微闭着眼睛,在台下粉丝的尖叫声里,慢悠悠地唱出那些朴实却深情的句子。
后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我按时去上课,认真听老师讲,努力地按着琴弦,记着老师说的诀窍,回到宿舍一遍遍地练习,一切看起来都那么有条不紊。
我真的以为我能坚持下来,我以为我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我以为我不会再三分钟热度,可是我还是想多了,坚持一件事情,尤其是坚持学习一件事情,是那么的困难。那时的我,忙于社团跟学生会,忙于维持自己那并不成功的初恋,忙于打游戏,忙于满世界的瞎溜达。所以我前面说的我回到宿舍一遍遍练习只是在某一两天而已,大部分时候我都是在室友的一声声喝止中尴尬的结束了自己忘我的表演。
就那样子,慢慢地,我开始一周才碰一次吉他,开始半个月才碰一次吉他,开始想起来才碰一次吉他,再后来,就一次都没碰过了。任它默默躺在角落里,身上洒满时间的灰尘,布满失落的蜘蛛网,直到被扔进垃圾桶。
我没有后悔自己放弃了吉他,我知道那是每个年轻人都会去做的梦,只是我比有些人尝试的多了一些,也比有些人放弃的早了一些而已。但是我还是有些伤感,因为吉他被扔进垃圾桶时发出声音,也是我曾经的一个梦想破碎一地的声音。
我年少时候有过很多梦想。当个考古学家的梦想,破碎在我选择理科的那一天。当个篮球运动员的梦想,破碎在高一不再长个那一年。在厦大的图书馆里静静看书的梦想,破碎在高考分数出来那一天。跟自己的初恋天长地久的梦想,破碎在说拜拜那一晚。当个自由歌唱者的梦想,破碎在吉他被扔掉的那一刻。
我没有抱怨过,因为我知道这些都是我的选择。
我要是执着地想去考古,我就不会选择理科。我要是执着地想献身篮球,我就会去考取体校。我要是执着地想进厦大,我可以一次次失败一次次再来。我要是执着地想跟自己的初恋一走到底,我会拼命去维护那份感情。我要是执着地想要唱歌弹琴,我会努力提升琴技,到全世界留下自己的歌声。
我从来都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因为我知道那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那些,坚持下去对我来说不会是一种折磨,相反的,我肯定乐在其中,会在里面收获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我倾注给它热情,它反馈给我喜悦。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已经从那片遍布所谓梦想,名为青春的海洋里冲了出来。我还是像往常一样在坚持着某些新的东西,我还是在不断选择,我还是在用自己的年华跟快乐打着赌。
我也祝福你们,能找到让自己真正快乐的东西,然后幸福地,坚持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