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好文笔”的定义是什么?
如果我们不在同一个审美标准下谈论这个问题,那么也没有讨论的必要性了。
我对“好文笔”的定义是:
尽可能用真实动人的细节创造美的同时传达出具体而不模糊的情感。
这个“真实动人”并不是说不添加任何修饰和漂亮词藻的纯粹白描,而是在运用这些写作技巧的时候能否做到运用真切可感的事物和意向。
利用悬在空中的虚幻事物创造感官上的美是非常简单的。
“一剪闲云一溪月,一程山水一年华,一世浮生一刹那,一树菩提一烟霞。”
这是白落梅的作品,我随机抽取了一句。
美吗?
好像还行。
她想表达什么?
不知道。
如果你的审美标准停留在第一层,觉得某段话“好像还挺美”就可以称为好文笔的话,那就不用再往下看啦。
我们可以稍微地分析一下这个句子运用了哪些意向:
闲云、月亮(用“溪”作“月”的单位量词,孤陋寡闻的我对这种用法…嗯,啧啧称奇)、山水、年华、刹那、菩提、烟霞。
这些意向本身就带有高于真实的虚幻感,毕竟谁会在充满烟火气的生活里切实地体会到什么是“年华”“刹那”“菩提”?
大量地堆叠这样本身充满虚幻感的意向从而形成感官上的直白的美感,并不是什么难事。
谁都能写,积累100个这样的意向填充进文章里就可以轻易地创造这种“好文笔”。
更何况它没有办法清晰地表达情感。它在表达情感这个维度上直接失语了,或者作者在创造这些句子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要触碰这个维度。
这种美是相当粗暴的,或说它被称为“美”本身就是一个粗暴的说法。
那么什么是尽用真实动人的细节创造美的同时传达出具体而不模糊的情感的文笔呢?
我选取史铁生先生在《我与地坛》中的一段描写:
“十五年前的旧人,现在就剩我和那对老夫老妻了。有那么一段时间,这老夫老妻中的一个也忽然不来,薄暮时分唯男人独自来散步,步态也明显迟缓了许多,我悬心了很久,怕是那女人出了什么事。幸好过了一个冬天那女人又来了,两个人仍是逆时针绕着园子走,一长一短两个身影恰似钟表的两支指针;女人的头发白了许多,但依旧攀着丈夫的胳膊走得像个孩子。”
史铁生双腿残疾以后天天去地坛公园打发时间,见证过许多人来来往往,唯有这对夫妻与他一样,来地坛散步的习惯延续了十五年。
史铁生形容两个人“一长一短两个身影恰似钟表的两支指针”,“女人头发已白,仍然攀着丈夫的胳膊像个孩子”。写一对夫妇从中年相伴到暮年,这两个人的身影如同钟表的指针一样,他们本身就已经成为了时间。夫妻之间的互动也并没有写得多么亲昵直白、超凡脱俗。作者只写那女人像孩子一样攀着丈夫的胳膊,多年来始终如此。
没有一个华丽的诡谲的辞藻,全部是踏踏实实的、真实而细致的描写。情感本身无序兴叹抒发,自然地贯穿在细节中。
这样的文笔才是好文笔。这种美没有悬在空中,它通过文字真切地拥抱着读者。
华语文坛中我觉得文笔好的是沈从文先生和史铁生先生的作品,我想这两位先生的作品是有资格作为这个问题的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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