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流浪的猫,在这以前我也是有主人的,也有自己的温馨的生活空间,有一次我生了场大病,花了主人很多钱也治不好,主人认为我救不活了,但又不忍心看着我死去,便将我扔在路边,让我自生自灭。
肚子好饿,天气又冷,我躺在宽阔的街道上,已经无力行走,一群群人从我面前走过,我不停地发出悲惨的叫声,却从没有人来帮助我,这样下去,我就要死了。
这时候,有个长头发的,长得像林志玲的女孩子发现了我,她二话不说,赶紧把我抱回家去,喂牛奶把我救活了。见我可怜,无家可归,她想收养我,被她母亲一口拒绝:“不行!”
女孩问:“为什么?”女孩母亲说:“明知道我从来不喜欢养猫养狗,弄脏地方不说,还要伺候它们吃喝……”
女孩说:“妈,它被主人遗弃了,好可怜啊!”
女孩母亲脸色一沉,骂道:“我说不行就不行!不听我话是吗?流浪猫身上有许多细菌,而且它又有病,你赶快将这只猫拿出去扔掉,把手洗干净,我不想见到它,也不准你养!”
见母亲反对,女孩无奈地将我送走,送到一个男孩家里,求他收留我,但是他搭档不肯收留:“你把它拿走吧?猫身上有很多虱子!”
女孩说:“妈妈不让我养,你们又不肯收留,怎么办?”
男孩说:“雪晴,你别听他的,我收留它。”
原来,这个女孩叫雪晴,得知男孩同意收留我,她高兴不已:“谢谢你,明伟……”
那个叫明伟的男孩不顾同伴的反对,硬把我留下,于是,他就成了我的新主人,在他悉心照顾之下,我的病痊愈了,活蹦乱跳的,逗得新主人很开心。新主人对我很好,一日三餐吃猫粮,睡觉的地方也很“高档”,一个小纸箱,里面铺垫一件破棉袄。雪晴每天下班就会来看看我,给我买吃的,比如炸鱼干、鸡杂、鸭脖等,吃得津津有味,短短一个星期,我胖了。
明伟的隔壁住着一个卖麻辣烫的肥婆,她将我偷走了,主人找她理论,肥婆硬说我是她的,强行要了。
在明伟家的时候,吃饭前,他一定让我先吃,每天帮我洗澡,很舒服,屋里的椅子我可以坐上去,他不会骂我,有时还抱着我呢!不过,自从到了那个肥婆家,一切都变了,她没有像明伟那样对待我,有一次,我贪玩,摔破一个花瓶,她抓住我打了一顿,用脚踢我。
我很伤心,很委屈,明伟从不打骂我,这个肥婆呢?她又打又踢,我害怕,我想明伟,想雪晴,想那个家,什么时候可以回到他们身边?
肥婆的老公在外面有个女人,经常夜不归宿,后来,肥婆发现了,跟老公吵架、离婚,她不想再养我,就放了我出来。有一天,明伟对肥婆说:“我给你一百块,你把猫还给我,如何?”
肥婆说:“好吧!”
就这样,我终于回到明伟的怀抱,他对我百般疼爱,慢慢地,我从一只手掌大的小猫,变成一只大猫了,我从来不捉老鼠的,但是能把老鼠吓跑。
明伟是个职业歌手,时常要参加演出,每次他写歌,或者写文章,我都喜欢坐在桌子前面看,不会打搅他,他们乐队排练,我也会在隔壁听。那天,我趁明伟不注意,悄悄地溜出去玩,认识了一只白色的、名叫花花的猫女,我花了两天的时间,终于把它泡到手了,这两天我不在家,可把明伟急坏了,后来我回家了,明伟抱住我,说:“这两天你去哪里了?让我好找啊!”
我告诉他,我有女朋友了,叫花花,可是,他根本听不懂,不久之后,我再次离家出走去约会。我正和花花亲热,突然,一条黄狗的出现把我们吓跑了,各自逃命,为了逃避黄狗的追踪,我四处乱跑乱窜,总算把它甩掉了,但是,我已经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我再一次成了流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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