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一位女教师拦动车的视频刷屏了。
网传视频时长3分50秒,女子一边手持电话,用身体挡在列车门口,一边用手抓住门边扶手不放。列车一工作人员不断对她进行劝说,告诉她这是违法行为,但她仍然不愿离开。
“检票口的人不让他来”、“我老公下来我就走,他就在门口”、“我有票的,我不是没有票”。
小学教师罗某带着孩子赶高铁,因自己的老公没能按时上车,就用身体阻挡车门闭合,全车乘客只能一起等候,发车延误了至少3分钟。
罗某任一所小学教导处副主任,是从教11年的小学语文高级教师。2009年所带班级荣获区级优秀中队,2010年被评为区级德育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委区级优秀班主任。
今天,在网上看到了有关罗某和记者的对话及合肥庐阳教育体育局发布的通报。
今天下午16时30分许,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发布通报称: 经查,1月5日,在由合肥站开往广州南的G1747次高铁列车上,永红路小学教师罗海丽为等候爱人,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并要求列车员通知检票员放行其爱人,列车员和乘客多次劝解无果。此举行为极坏、影响恶劣。
1月9日下午14:30,庐阳区教体局召开局党委会,对此事件作出如下处理:一、责成当事人罗海丽立即停职检查;二、勒令永红路小学就教师队伍建设作出深刻检查,深入调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规依纪处置到位;三、区教体局举一反三,在全区教育系统中广泛开展学法守法及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严厉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
今天在网上看到有关此事新的进展:1月10日上午,罗某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依据该条例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责令罗某认错改正,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
一位网友在网上留言:尽管你是优秀的语文老师,但你的人文知识,法律素养和处事之道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个人觉得,这处罚太轻了,不能引以为戒。2000块钱,对于法律的严肃性讲微不足道。执法不严,法律就是儿戏,法律就是摆设,法律就不能保护大多数公民的利益。最严重的是让人们对法律法规漠视,视而不见。
罗某是教师,做出这样的事情真不应该。下午,大家还在办公室里讨论这件事儿,都觉得罗某的个人修养太差。遵守公共场合的秩序是一个人最起码的道德标准,作为一名在业务上被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罗某出现这种状况也映射出我们的教育的漏洞和缺失。人是社会的人,作为一名公民,只是分数好是远远不够的。文化水平和文明水平,并不是一码事。
一句话,罗某做人太自私了,眼里只有个人的利益,而没有公共场所的规则。
漠视规则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2016年7月23日15时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发生的一切应该是最好的回答。赵菁只顾及自己的情绪,无视园内严禁下车的警示标志,兀自下车,造成母亲的身亡。2017年1月29日,浙江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件。死者张某为逃票,企图翻墙通过老虎解放区进入园内。最终惨死于老虎口中。
“他律”是一种外部措施,“自律”才是规则有效施行的根本。合理的规则外,主要还在自觉。作为一名公民,作为社会责任的承担者之一,我们需要对规则有敬畏感,懂得区分什么是个人的自由,什么是公众的自由。
但愿这种漠视规则的事情越来越少。愿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