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推荐下看了老徐的这部2004年的片子《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首先必须表扬下老徐和姜文的演技不错,那时的他们年轻啊,芳华正茂着,那演技炉火纯青。
老徐这部电影改编自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小说Letter From a Unknown Woman,老徐把故事移到了1930年至1948年间的北平,一首《琵琶语》穿插其间,几许情长,几多幽怨。
电影拍得中规中矩,把一个众所周知的故事讲到这个程度实属不易,然而也有几分沉闷。但是这部片子获得了好评,在2004年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会展中心的第52届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上,老徐凭这部片荣获本届电影节最佳导演奖,成为继陈凯歌之后,近年在该电影节获得最佳导演的中国导演。
看完之后,去看了豆瓣上的相关评论,发现几乎都是一个主题,一个女人一生无怨无悔的爱或者我爱你但与你无,可我觉得这样的故事从本质上来说就很荒诞。
这电影拍的与原著基本相同,三段相遇,十八年,然后一个女人的人生结束了。女人在男人四十一岁的清晨寄来一封信,这个清晨有种雪光微露的亮烈,男人拆开信,一个女人说,您并不认识我。可是我的儿子昨天死了……您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人,可是您对我却一无所知。我只有您一个人,你却不认识我,可是我自始至终,爱着您。然后随着镜头的推进,他和她初次相见,他是儒雅风流的青年男子,而她是青涩卑微的孩子。他与她同住一个院落,可是她爱他,没有什么比一个暗藏在孩子心底的秘密更深刻的爱情。或者是因为卑微,所以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在心里热情如火——只有孤独而执著的孩子才能把所有的热情聚集在一起,潜伏的危险。其实在看到这一点时我心里对这姑娘是很理解的,怀春的心思很多女孩都会有,这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我们会觉得这很纯洁。
然后孩子离开北平与作家分离,依依不舍,当然作家毫不知情。当孩子成长为美丽颀长的少女,费尽心机,考到了北京女子师范,又租住到那男人的附近,多次的刻意相遇终于引起作家的注意,委身于他,春风一度,临走时少女带走了他送的一朵白玫瑰。她以为他会记得她,可是浪子终究要遗忘所有采撷过的花朵,他走了,回来了,却再没找过她。她发现怀了他的孩子,没有回头再去找他,而是决定生下孩子,一个人带大,所以女人黯然离开独自抚养孩子。
八年后,这是一个女人最丰饶艳美的时代,她美得姹紫嫣红,成为风尘里一枝斜倚的白玫瑰。她委身于任何能提供她和孩子优裕生活的男人,提醒一下,她是为了这男人的孩子才选择过这样的生活,也终于与他的人生轨迹再度相逢。可是他还是没有能认出她。她却年年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他整打的玫瑰,企盼他有天能纪念起一个他总是记不得的女人。他走来走去,路过她的身旁,却始终没有看到她,记起她。那晚,灯红酒绿,燕舞华池,他向她俯身搭讪,却带着成人赤裸裸的欲望——她流着泪,微笑地跟他走近房间,像许多年她初次委身于他一样,激情欢爱,有一点点地希望他能记起她——可是呢,第二天的清晨,一如多年前的清晨,他说,他要走了,还会回来找她。浪子的手段。她颔首,不露声色,说——我爱的人也经常出远门。他微笑的看着这个女人。女人也微笑,能否送我一朵白玫瑰?当然乐意。
在男人四十一岁的早上,男人收到一封厚厚的……我的儿子昨天死了,我也将不在这里。可是谁……谁还会在你的生日老给你送白玫瑰呢?花瓶将要空空地供在那里,一年一度在你四周吹拂的微弱的气息,我的轻微的呼吸,也将就此消散。亲爱的,保重。最后男人恍然抬起头,花瓶空空如也。然后透过窗子似乎看到对面房子里的那个少女痴痴张望的身影——然后电影结束。
看完整部电影,我完全没有感动,反而觉得这故事根本就是荒诞的,就是一个男人对爱情的意淫,想象着这种矢志不渝或者说默默奉献的爱情。
我记得那时看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时,金庸曾说过:众女子中小昭其实才是男人的梦想,温柔体贴,善解人意,默默奉献,和这部片的女人太像了,这女人一生为了这三次相遇,耗尽了多少心血,牺牲了多少,那男人却从来不知道,甚至每一次都没有认出她,我怀疑的是这样的女人存在吗?我对此表示怀疑。矢志不渝的爱情也需要两个人的坚持,一个人的坚持一个人终其一生的爱算是什么?我爱你但与你无关吗?会是无关吗?女人最终不是毅然选择让男人知道真相吗?我爱你但与你无关,这只是爱而不得的一种借口,而且很没骨气的借口,爱你却不让你知道,为你痛苦为你揪心为你失眠,但我不会让你知道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我爱你一生眼神都随着你走,一生都无法拒绝你的要求,故事或者影片要表达的就是这种爱,就是这种“我爱你但与你无关”的爱,相当讽刺!事实上怎么可能无关,只是臆想罢了。
老徐说:这是拍给女人的片子,很细腻的心理,确实很细腻,真的很细腻,可我不觉得感动,首先对这样的女人的存在表示怀疑,就算有也不会觉得她们有多伟大,因为太可悲,太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为了爱情葬送自己的一生,伟大吗?其次他所要表达的矢志不渝的爱,需要你放弃自尊,放弃自我,不求回报,谁可以做到?爱了就是坦坦荡荡的爱了,爱了就是明明白白的爱了,爱了就是骄傲自信的爱了,若是因为爱要失去自我,那还有这样的爱有什么用?爱本就是一种可以使双方变得更好的力量。
豆瓣有人这样评论:从情窦初开就芳心暗许的对象,就那么暗恋了一辈子。任世间有风情万种,我只爱你那一种。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亮。觉得女人是无所谓男人是否与她接近的,就像仓央嘉措《见与不见》里写的那样——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她唯一向男人索求过的,是她送给他的生日鲜花中的一朵,恰如她的爱情。她付出一生,却只要男人的一夜。她一个人默默的爱着,抚养他的孩子,做所有一切她为他能想到能办到的事情。在生命的终点,她说,就算我在坟墓里,听到你的召唤也会跳出来跟你走。你的笑,是我梦中旱天雷。与世人相反,她为她忠贞不渝的爱情放弃了所谓名节。她不需要迂腐的守身如玉,那会妨碍她为他付出,妨碍她释放对他的爱。从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眼中的那天起,她便只要矢志不渝的爱他,其他什么都不在乎。
张爱玲的“把头低到尘埃里”的爱与这种有点相似,可张爱玲还是明智点,曾经低到尘埃,可一旦决定离开就是“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而这部片里的女人似乎比这更甚,为了爱这个男人,从来没记得过她的男人,葬送了她的一生,值得吗?值得吗?值得吗?
终其一生爱一个人才是矢志不渝呢,而且要不求回报,要默默的奉献,付出所有,不要计较回报,还要识大体不纠缠懂事,呵呵,这不是男人对爱情对女人的意淫,是什么?若真有女人做到这样了,我真不觉得她是我们这种凡夫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