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公墓》,是我迄今为止看过的最恐怖的国外小说。
倒不是说书里的画面描述的如何毛骨悚然,如何血淋淋,毕竟我也是在异形、生化危机、死神等系列电影熏陶下长大的,可是,这本书看到小女孩埃莉的宠物猫啾吉在宠物公墓复活后,刘易斯问贾德森:“有谁在那里埋过死人吗?”我明白这个故事接下来可能要讲述什么内容后,顿时觉得背脊发凉,头发根根直竖。
斯蒂芬·金在这本书里深刻地探寻了死亡、失去和绝望的本质。
啾吉在高速公路上被车撞死只是一个死亡的序幕,在斯蒂芬·金用了一大段笔墨描写了刘易斯和凯奇一起放风筝的温馨感人的场景后,突然又用一种残忍至极的方式夺走了凯奇的小生命,让刘易斯一家人都体会到了失去至亲的痛苦,当刘易斯清醒后意识到自己亲手复活的凯奇其实是一个恶魔,当他看到死在恶魔手下的雷切尔尸体后,他便彻底地绝望了。
在那种绝望下,我明白了书后简介中“有时候,能够死掉反而更好”的真正含义。这种铺叙、对比、高潮迭起,让人感受到斯蒂芬·金的笔触不仅恐怖,而且十分的残忍。
我想,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失去挚爱的经历。如果世上真有这样一个充满魔力的墓地存在,你会选择去让死去的挚爱死而复活吗?哪怕他/她/它不再是当初你熟悉的样子?
刘易斯是受到了墓地中那个恶魔的影响,控制不住自己疯狂的念头,但那个恶魔又何尝不是活人心里的那份爱与执念?试问在生死面前,这个世上有多少人可以坦然的面对,就连古代那么多帝王也曾穷尽一生追求着长生不老。
不过,我更愿意相信一种生命的循环,一种禅。有生就会有死,有死才能有生。从某种意义上说,死,也没那么可怕,它是一种结束,却也是一个开始。不谈公墓和魔法,即便将来的科学技术可以通过克隆,再生基因等方式,让人不死或者重生,我觉得作为一个大自然的生命体,还是应该尊重生与死的自然循环,不必太过刻意的去追求逆天的事,充实而有意义地过完一世也就足够了。
2017年9月5日
主要人物:
刘易斯·克里德(内心戏非常多的一个人物,感觉很生动,很真实)
雷切尔(刘易斯的夫人)
埃莉(刘易斯的女儿,上幼儿园,能预感到将要发生的邪恶的事,不知道最后有没有疯了)
凯奇(刘易斯的儿子,刚会蹒跚走路,牙牙学语)
贾德森·克兰德尔(刘易斯的邻居,就是他带刘易斯去了宠物公墓,并告诉了他宠物公墓的秘密)
诺玛(贾德森的夫人,原本我以为诺玛死后,贾德森会去复活她,然而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