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叫做吴月的女孩,在后台给我留言说了好多的话,她说,如果自己的事是个故事的话,也可以忘记的理所当然一些。我想我该成全她……
我叫吴月,两年前,我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叫高翔的男孩,第一次见面是在钟楼附近的滚石ktv,据说是国际某位建筑大师打造的,不过我不大喜欢,出口太多,拐角也数不清,让我这种路痴级别的人很是惶恐。
包间内,我一直低头喝酒,他的声音很好听,唱的歌很棒。男女通用的厕所让我很怕会有人喝醉踹开门,就在我在厕所门口兜转的时候,高翔出现在面前,他说会在门口守着,让我安心!他看向我的时候,眼里有酒的味道和光的颜色,那时候我就在想是喜欢上他了吧!
通过很多的方式尽可能多的搜集关于他的消息,迎合他的喜好,制造一个又一个方式拙劣的偶遇,像极了情窦初开的姑娘。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有去细究过会在一起的理由,到底是我爱他,他爱我还是只是我感动了他!两年,无论是一开始还是我们结束之前,每一次和他见面对我而言都是一场盛世恢宏的惊喜,我会丢掉所有的不开心和坏情绪用最好的状态和他在一起。三周前,他给我的最后一条信息是,他累了,让我给他时间让他静一静。
之后,qq,微信,手机我再也没能联系到他,前几天一个朋友说在滚石看到了他和另外的女孩,问我们什么时候分的手?我习惯性的撩过耳边的碎发,“是刚才吧!”那天得西安阳光明媚,可是,心口的痛让我觉得内心荒凉,时光荒唐。我一个人在喧闹的人海里,一路不停的走,我站在北大街的十字街口,就在想啊,我爱上了一个怎么样得人啊?
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唯一想说的就是,这个男孩真的好差劲,他的分手方式真的low爆了!喜欢的时候在一起,不爱的时候分开就好了。
我的身边有很多包括我在内的女孩,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拼尽全力的努力和付出,等到对方开始把你对他的好当做理所当然的时候,我们总会想着这是融入了对方生活圈子的表现,可是事实上,这些拒绝做朋友又不说喜欢你,却还理所当然享受你的好的人,说好听了是不会拒绝,说难听一点就只是把你当做解决孤独的一个活体工具。
因为你爱他,就已经毫无保留的给了他伤害你的最大权利,最后伤口是你的,疼痛也是你的,而他不需要去负任何责任!
我对爱情的定义简单又复杂,最真实的痛,最刻骨的恨,还有最莫名的喜!如果你爱上了一个随时会消失掉的浪子,如果你打很多通电话给那个你喜欢的人但总是无人接听的时候,那就去找一个最好的朋友,喝一次酒吧,醉了就回家睡觉,如果还清醒的话,就去购物吧,让自己变得更美,遇到更好的人!而那个会随时消失掉的浪子,就让他从你的生命当中滚蛋吧!
毫无疑问,他也必定就是那个你生命中教会你成长,让你体会到痛苦的人!